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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以下其實是2005年底的舊文了 查不到新資料 如果有新進展, 還望有人提供 不過 就算沒有進展 校狗的管理還是需要繼續進行 最終目標就是希望校園內的狗和人可以互動良好 建立良好的人狗關係 人狗衝突是需要化解的 如果是人類誤會了 那麼請給那隻狗解釋的空間 (當然狗不會說話 是照顧他的人替他發聲) 如果是狗狗闖禍了 也請給他較好的機會 讓有心的人好好地替他另謀住處 總之校內的狗不見得是野狗 也許是有人在照顧 在為他負責的 就算沒有 也有一群人隨時準備好要出來客觀地評斷他 安置他 叫他們就對了 像上次有人發現小貓 向獸醫系的求救 他們也很快地義不容辭地站出來表示可以幫忙 這樣 他們的付出和行動力 大家還有懷疑嗎 ? -----------以下是有些相關的舊文-------------------------------------------- [新聞]須50人連署 兩人任飼主 校園准養狗 台大立規 【中時電子報】 大學追求卓越,除了學術研究要領先,管好校園的狗兒,也可引以為傲。 台大研訂《校園犬隻管理要點》草案,只要教職員生五十人連署、 並推派二人登記為飼主,就可「合法入籍」成為「台大狗」。 以整個校園面積與狗兒地域習性估算,台大校園共可飼養二十隻「校犬」。 辦公聽會 決定管理要點 為了讓《犬隻管理要點》草案盡早定案,台大今天舉辦第二次公聽會, 廣徵教職員生意見。台大總務處事務組說,如果沒有任何補充或修正意見, 校方將循行政程序提報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正式公布實施。 根據這項草案,每飼養一隻狗兒,必須有五十人以上簽署同意飼養, 學校教師、職員或學生都可以參加,並要推派二人登記為飼主。 飼主必須定期向事務組報告其飼養狗兒近況,當飼主調職、離職、退休或 轉學、休學、退學或畢業時,要另行推派新飼主「繼任」。若狗兒未被妥善照顧、 飼養,這隻狗兒將由校方依規定處理,取消飼主飼養資格,改由有意願飼養的人接替; 被取銷資格者不得再申請飼養。 飼主切結 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飼主要出具切結書,內容寫明所有安全上之法律責任,一旦狗兒毀損公物、 攻擊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妨礙安寧者,飼主應負法律責任。飼主還提出適當飼養地點, 且應經校方同意。 台大總務處事務組說,「入籍掛牌」的每隻狗兒必須驅蟲(體內及體外)、 施打八合一與狂犬病疫苗、完成結紮手術,而且狗兒個性要溫馴、與人親善, 無攻擊或咬人紀錄。不符規定或校內資料查無此「狗」者,視同無主流浪犬, 由專人補抓並通知環保單位處理。 狗兒進出校園必須有人陪同,並繫上狗鏈,必要時要戴上口罩, 否則依《動物保護法》處理。違反規定達三次,取消飼養資格。 飼養狗口 初估約二十隻 事務組人員表示,校方提出校內飼養二十隻「狗口」的額度, 係由獸醫系等專家組成之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值,主要是按狗兒的地域習性與 校地面積估算訂定。未來是否增減,將視實際情形調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