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chiang40: 02/02 15:01
噓 smartken:台大踹共 02/02 15:08
噓 AmamiHaruka:以為是來亂的嗎 02/02 15:11
噓 TheDarkKing: 02/02 15:12
推 zebradog:也太扯了... 02/02 15:29
噓 hny6109: 02/02 15:30
噓 adgjlsfhk123:為什麼沒列... 02/02 15:36
推 gino0717:應該是順手丟到紙類回收了 02/02 15:40
→ Chhtaiwan:......只記得沒收學生工會成立大會地點 不記得留好公文 02/02 15:49
→ Chhtaiwan:無足夠證據足認公文遺失係﹍所致,不排除意外遺失的可能. 02/02 15:52
噓 flypig7882:語畢 哄堂大笑 02/02 15:55
噓 bobi5566:校長為了籌措經費真是辛苦了 02/02 16:30
推 apechi:不意外 02/02 16:34
推 flypig7882:補推版主 02/02 16:40
噓 Jasy:抬大: 下次繼續弄丟 02/02 16:44
推 ivsharon:有誇張到!!! 補推考上Duke博班的帥氣前版主XDDD 02/02 16:53
噓 rock1246:台大 02/02 16:54
噓 kk13942001:註冊單丟掉的學生該死 函件丟掉的僱員沒事? 02/02 16:57
噓 tony160079:可以把校長也丟掉嗎? 02/02 16:58
推 kk13942001:補推杜克大學帥氣博士生~ 02/02 17:01
噓 bj26bj:跟政府處理陳文成的方式一樣 02/02 17:25
噓 cookiebar:相關行政部門會不會也把自己薪資弄丟了 很扯 02/02 18:09
→ ivanos:基金會不滿意也無法接受就提供其他有力的證據啊 02/02 18:20
→ ivanos:用證據說話不是很直截了當的是?無法接受但又拿不出證據 02/02 18:21
→ ivanos:你要辦案的人怎麼辦? 02/02 18:21
噓 thisday: 02/02 18:22
推 Highflying:有夠白痴的...不管什麼原因 弄掉都很扯 02/02 18:27
推 MoonMan0319:補血... 02/02 18:29
噓 badvalley:太誇張了...... 02/02 18:47
→ badvalley:台大的行政系統真的是一堆問題... 02/02 18:48
噓 saidon:爛 02/02 18:58
推 ct13723:推 ivanos 02/02 18:58
推 Solanine:推 ivanos 理性、客觀、不盲從、不理盲又濫情! 02/02 19:14
→ Chhtaiwan:不如呼籲死者早日出面說明,其實該段文意僅是"無進展"。 02/02 19:22
噓 blbl1823:當初說顏色不對 還有人幫某黨護航說我太無聊XDDDDDDD 02/02 19:41
→ chargo:又拿不出證據是你說的 只怕是證據跟懷疑都已經提出了 02/02 19:56
→ chargo:有些人卻可以裝作沒看到而故作中立呢。 02/02 19:57
→ ivanos:樓上,這報告我早看過了,可否明確告知你所謂的證據在哪 02/02 20:58
→ ivanos:一頁 02/02 20:58
→ ivanos:這樣比較好討論。 02/02 20:59
→ ivanos:另外題外話,基金會這文件大喇喇放在那,高檢署還說證據不 02/02 21:01
→ ivanos:足。如果這證據那麼充分,高檢署是不是瀆職啊 XD 02/02 21:02
噓 North4use:我有笑欸 02/02 21:18
→ WillieHuang:最後一段文不對題? 02/02 21:31
推 gino0717:顏色不對你得調到監視器畫面才能被當證據看待吧 02/02 21:43
噓 charli:奇怪那當初國民黨為什麼可以隨便扣人帽子就任意逮捕人?? 02/02 21:52
→ charli:證據在哪???怎麼不提出來?? 02/02 21:52
→ prince:KMT = Kill Many Taiwanese 02/02 22:08
推 chargo:總之文章裡關於魏契談論陳案的疑點都不能算證據 可能因為 02/02 22:10
→ chargo:他那次不是來辦319槍擊案的吧 02/02 22:10
→ chargo:是陳文成基金會回應的 所以不能算 陳案有沒有證據 您說了算 02/02 22:12
噓 XDXDXDD: 02/02 23:16
噓 chipretender:可憐 照IVANOS的邏輯 被特務殺掉證據破壞完全的人 02/03 02:11
→ chipretender:都白死的 因為都只是疑點 不是證據... 02/03 02:11
→ chipretender:乍看之下合理理性 實則狗屁不通... 02/03 02:11
→ chipretender:台灣就是充斥這種假理性 才會加害者可以逍遙法外 02/03 02:13
→ chipretender:反正都沒有"證據" 他們一點罪都沒有 連道歉都不用 02/03 02:13
→ chipretender:那年代一黨專政 情報系統治國 從國家找證據? 02/03 02:14
→ chipretender:妳要不要去曾經的威權國家幫忙找那些失蹤者的證據? 02/03 02:15
噓 bj26bj:邱和順案法官表示:殺人需要證據嗎? 02/03 02:16
→ bigfish0330:低能的素質... 02/03 02:53
→ ivanos:chargo我還在等你的證據啊,可否明確告知在第幾頁 02/03 06:50
→ ivanos:至於「疑點」,我知道有很多,就不用勞煩您的提醒了 02/03 06:50
→ ivanos:咦,chipretender,你的預設的證據在哪裡啊? 02/03 06:51
→ ivanos:還是你要套用某些宗教者的邏輯:上帝存在,所以你們質疑是 02/03 06:51
→ ivanos:你們自己的邏輯。 02/03 06:52
→ ivanos: 問題 02/03 06:52
→ ivanos:charli我何時質疑警總隨意抓人了,你要跳針討論另外一個課 02/03 06:53
→ ivanos:題,等會吧 02/03 06:53
噓 e2167471:suck 02/03 08:45
噓 newyun:... 02/03 10:06
噓 cowux: 02/03 11:40
噓 liltwnboiz:到底是在護啥航 02/03 11:46
噓 asuralee:好理性喔 02/03 12:56
噓 trees880098:噓chip大~沒證據應該找別的解決路徑ex.轉型正義 02/03 13:30
噓 charli:他不是被警總約談嗎???不問警總要問誰??難道有不在場證明? 02/03 15:12
→ charli:不知道是誰在跳針,你要碼就是提出證據說誰沒罪。 02/03 15:14
→ charli:一直在那邊護航,也不知道是幫誰護航??一直要人提證據, 02/03 15:15
→ charli:自己也沒辦法說出來,陳文成的死跟警總無關。 02/03 15:16
→ ivanos:我什麼時候說陳文成的死跟警總無關了? 02/03 15:18
→ ivanos:法律上還有要人提出證據來說誰無罪的啊 這倒挺鮮 02/03 15:19
→ ivanos:另外我對「護航」這種人身攻擊辭彙一向很感冒,請慎用。 02/03 15:19
→ charli:i大那你自己也講了這死跟警總有關,這不就是立碑文的目的? 02/03 15:20
→ ivanos:我何時說陳文成的死跟警總有關了? 02/03 15:21
→ charli:立碑文就是要告訴大家,言論自由的可貴不是嗎? 02/03 15:21
→ ivanos:就說了N遍真相未明了,怎麼還可以曲解到這種地步 02/03 15:22
→ charli:"我什麼時候說陳文成的死跟警總無關了?" 02/03 15:22
→ ivanos:真相未明所以根本不知道陳文成的死是否跟警總有關 02/03 15:23
→ charli:這不是i說的嗎??? 02/03 15:23
→ ivanos:我無法下結論,這樣你到底懂不懂? 02/03 15:23
→ charli:你無法下結論,跟要不要立碑是兩回事? 02/03 15:24
→ ivanos:真相未明時你要立碑紀念什麼? 02/03 15:25
→ charli:真相未明,跟要紀念什麼是兩回事的事情。 02/03 15:25
→ ivanos:你的意思是可以隨便找個主題來紀念囉? 02/03 15:26
噓 halalalord:和平理性最重要 酸民真可悲 02/03 15:27
→ charli:我沒有講"你的意思是可以隨便找個主題來紀念囉?"。 02/03 15:28
→ ivanos:不然還有其他可能嗎?請告知? 02/03 15:29
→ charli:"真相未明"等學校找到碑文我們再來討論。 02/03 15:30
→ ivanos:這樣喔 XD 02/03 15:31
噓 Fitzwilliam:弄丟公文這件事本身就說明某種態度了,主秘會叫基金會 02/03 15:32
→ Fitzwilliam:「願意的話就再寄一次」也就不令人意外。 02/03 15:32
噓 lwsun:下次麻煩學費漲價的公文也記得弄掉一下 02/03 16:22
噓 lonewulfen:你這個沒說 那個沒說 這個無法下結論 那個沒有說有關 02/03 19:33
→ lonewulfen:那你那麼長一串文到底在講什麼 02/03 19:33
→ ivanos:看不懂可以多看幾遍 02/03 20:12
噓 chargo:就精神勝利法嘛 自己寫得亂七八糟就叫別人多看幾遍 02/03 20:19
→ chargo:我也說了文章裡面魏契對結果提出質疑 頁數也不會自己去找 02/03 20:20
→ chargo:然後我回了別的連結 高檢的調查結果一樣也被質疑 02/03 20:20
→ chargo:i先生還是說 沒有證據 嗯我想真的該請陳文成先生自己提出 02/03 20:21
→ chargo:今天要求立碑 是要求紀念白色恐怖的一位受害者 i先生也可以 02/03 20:22
→ chargo:說的好像一定要三審定讞才能立碑 這麼說來的話 02/03 20:22
→ chargo:黃花崗烈士若要紀念 可能要先一個一個找出兇手跟兇器才行吧 02/03 20:23
→ ivanos:XDDD 你的意思是魏契的質疑叫作證據?我要確定我沒看錯 02/03 20:27
→ ivanos:至於魏契的質疑在哪幾頁我很清楚 02/03 20:27
→ ivanos:沒有證據,一被質疑就東倒西歪的話還不用說別人亂七八糟啦 02/03 20:29
噓 lonewulfen:總有人自以為中立 想講什麼不敢說 怕被罵不敢明講的 02/03 20:34
→ lonewulfen:倒是講了一堆 02/03 20:34
→ lonewulfen:我沒有說誰喔 請不要下結論說我罵人 跟這篇也可能無關 02/03 20:36
→ chargo:他的質疑很清楚的說明了 官方的結論根本不合理 02/03 20:37
→ chargo:之後的回應也說明了 即使高檢再次調查作出的結論 仍然問題 02/03 20:38
→ chargo:重重 02/03 20:38
→ ivanos:lonewulfen 如果你想說我的話無妨,我歡迎叫板,我們可以 02/03 20:39
→ ivanos:好好討論 02/03 20:39
→ ivanos:官方的結論根本不合理,所以... 你說的證據是? 02/03 20:39
推 chargo:他的結論是: "不可能是意外墜落的" 02/03 20:41
→ chargo:第二十三頁就說得很清楚 如果你號稱有看過 卻一直懶得自己 02/03 20:42
→ chargo:引用 我也沒辦法 畢竟誰也不知道你背後有什麼視而不見的 02/03 20:43
→ chargo:理由 02/03 20:43
→ chargo:而且我要重申 今天我們在這裡不是要用鍵盤辦案 找出兇手 02/03 20:43
→ chargo:你說沒有提出證據 我說不是沒有提出證據或質疑 02/03 20:44
→ ivanos:很好,總算有點東西可以討論了。 02/03 20:44
→ ivanos:關於魏契所謂不可能意外墜樓的結論,其實這結論不夠完善 02/03 20:45
→ ivanos:我認為這可能性無法被排除,魏契所舉的理由都不夠充分 02/03 20:45
→ chargo:那真是恭請鍵盤柯南為我們解惑了 或者該不會您家裡的長輩 02/03 20:47
→ chargo:剛好可以為您提供第一手的陳文成遇害資料吧 02/03 20:48
→ ivanos:就像註釋89所說,當時部份法醫也認為魏契的判斷有不少臆測 02/03 20:48
→ ivanos:更何況,話說回來,魏契的這個判斷又可以怎麼為你提供了 02/03 20:48
→ ivanos:陳文成先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被警總殺害的結論的證據? 02/03 20:49
→ ivanos:討論就就事論事,少扯什麼我背後是否有什麼看不見的手或是 02/03 20:52
→ ivanos:我的長輩之類的低層次的人身攻擊言論 02/03 20:52
→ chargo:"部分法醫"真是太厲害了 他們的"認為"可信度對您來說特別高 02/03 20:53
→ ivanos:我什麼時候說他們說的東西對我來說可信度特別高? 02/03 20:54
→ chargo:我倒只是想聽聽您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證據 畢竟您很愛這兩個字 02/03 20:55
→ chargo:如果您覺得提到長輩竟然會是種人身攻擊 我表示遺憾 02/03 20:55
→ ivanos:我有證據支持陳文成先生是被警總殺害就不會在這邊講一堆了 02/03 20:56
→ ivanos:這不是廢話嗎 02/03 20:56
推 chargo:結果你還是沒有說明為什麼魏契的理由不夠充分 該不會真的 02/03 21:00
→ chargo:是註釋八九的標題有"部分法醫" "認為"一下 您就覺得有問題 02/03 21:00
→ ivanos:不夠充分的地方在於失足下墜不見得就一定要受到酒精或藥物 02/03 21:00
→ chargo:了吧? 當推論導向一個方向 但不是百分之百的時候 當然你可 02/03 21:01
→ ivanos:影響。還是有其他可能性可以導致神智不清。 02/03 21:01
→ chargo:以說不是完全可能跟我們想的一樣; 但當疑點重重官方又不肯 02/03 21:02
→ ivanos:這順便可以揭露出魏契對於伸出手腳的說法的漏洞 02/03 21:02
噓 DiesIrae:ivanos下次可以鑑定一下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死因 02/03 21:03
→ ivanos:不過,again,我的重點在於,無論魏契對於是否有可能意外墜 02/03 21:03
推 chargo:公正調查的時候, 您用"不充分"就可以把兩邊各打五十大板, 02/03 21:04
→ chargo:這不是假中立是什麼? 02/03 21:04
→ ivanos:落的判斷如何,這判斷如何構成警總殺人的證據? 02/03 21:04
→ ivanos:我什麼時候把兩邊各打50大板了,不要亂扣帽ok。 02/03 21:05
→ ivanos:證據不充分就不充分,還有那麼多好講的? 02/03 21:05
→ chargo:他可沒有說是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 你要不要回去看一遍 02/03 21:05
→ ivanos:........ 你誤解我的意思 02/03 21:06
→ chargo:中立的您又開始把問題導向是不是警總殺的 江南不是警總殺的 02/03 21:07
→ ivanos:如果基金會的人都像你這樣,我看真相大白之日真的遙遙無期 02/03 21:07
→ chargo:他不算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嗎? 02/03 21:07
→ ivanos:喔?所以你們認為問題的方向不用導向警總或白色恐怖囉? 02/03 21:08
→ chargo:找出是誰殺的沒有人說不重要 但是他的死有很高的可能跟 02/03 21:09
→ ivanos:所以你們的「受害」限定在與他的死亡無關的事件囉? 02/03 21:09
→ chargo:政治力有關 也促成了一些國民黨統治手法上的改革 02/03 21:10
→ ivanos:這很「高」的可能是怎麼判斷的? 02/03 21:11
→ chargo:死亡的時機 魏契判斷非自殺 被質疑的官方結論 02/03 21:11
→ ivanos:單憑這些就構成很高的可能性的依據? 02/03 21:13
推 chargo:非政治力的依據就請您提出 或者 反正你是信了? 02/03 21:14
→ ivanos:我沒有信不信的問題,對於可能性高低也一樣 02/03 21:15
→ chargo:現在之所以會有立碑的要求 你以為是要刻上兇手的名字或是 02/03 21:16
→ ivanos:因為證據不充分 02/03 21:16
→ chargo:警總殺人? 02/03 21:16
→ ivanos:所謂白色恐怖,言論自由,等等紀念標的根本就是來自警總 02/03 21:17
→ ivanos:如果陳文成因為意外墜樓死亡確定,紀念標的就消失了 02/03 21:17
→ ivanos:對了,剛忘了提,我認為魏契對於排除自殺的判斷也有意見 02/03 21:19
→ ivanos:但是請等我讀完他那份驗屍報告我再提供詳細評論 02/03 21:25
推 DiesIrae:閣下是在刑事局辦案還是在討論立碑? 02/03 21:27
→ ivanos:當然是討論立碑有什麼問題嗎 02/03 21:28
→ chargo:當然是在討論碑文背後刻的兇手是誰 因為這是立碑的必要條件 02/03 21:30
→ chargo:只要自殺或意外死亡的可能性不是100% 即無法立碑 02/03 21:31
→ chargo:同時以後紀念碑必需附上死亡證明書 以佐證紀念對象並非不名 02/03 21:34
→ chargo:譽死亡, 以免造成"紀念標的就消失了" 02/03 21:34
→ ivanos:可能性不是100%? 嗯? 02/03 21:37
噓 chipretender:那天被三名出示警總人員身分的人帶走 隔天陳屍校園 02/03 22:05
→ chipretender:戒嚴那個時候誰敢假冒警總?而又不會被抓出來? 02/03 22:06
→ chipretender:誰來跟我講這怎麼看出來陳文成不被迫害致死的證據? 02/03 22:06
→ chipretender:要怎樣才是證據? 某天某人突然良心大發出來自首才行? 02/03 22:07
→ chipretender:你跟我講宗教論者 你自己不也是? 02/03 22:08
→ chipretender:只是在你自己以為中立理性的角度下去作無效推導 02/03 22:08
噓 chipretender:要怎樣確定百分之百是 百分之百不是? 02/03 22:25
→ chipretender:後代的人也只能靠對那個時代的理解來作推論了 02/03 22:26
→ chipretender:所謂的理解 就是只對其他有證據被迫害的人來理解 02/03 22:26
→ sushi4dd:為何警總不能公布他們所說的送陳回家的警總人員身分? 02/03 23:10
推 sushi4dd:另外造成"神智不清"除了酒精,藥物之外,魏契也說過不見得 02/03 23:13
→ sushi4dd:要使人昏迷且不留下傷並不困難 還是iva還指向其他可能? 02/03 23:15
噓 chipretender:他會跟你講這些在他的理性下不能當成間接證據... 02/03 23:47
→ snow0112:干課程屁事? 可以劣退嗎? 02/04 00:18
→ snow0112:看錯版XD 02/04 00:19
→ snow0112:等下補噓 02/04 00:19
噓 snow0112:噓噓 02/04 00:24
噓 lys730:公文錯置到垃圾桶了 02/04 01:12
→ ivanos:chipretender 要說相信邏輯類似某些信教者,那請自便囉 02/04 05:15
→ ivanos:我沒什麼好跟你討論的 02/04 05:16
→ ivanos:sushi4dd 在最近幾年的重新調查,送陳回家的警總人員還接受 02/04 05:17
→ ivanos:過測謊呢 02/04 05:18
→ chargo:受過訓練的情報人員要通過測謊有多容易 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02/04 08:39
→ ivanos:我不過是單純回應sushi4dd關於警總人員的身份 02/04 08:48
→ lonewulfen:我好理性我超強 不用我的語言討論 就自己離開這裡吧! 02/04 09:14
→ ivanos:樓上,即便你很理性也不用這樣吧,會不會太霸道了點 ~_~ 02/04 11:07
推 dezuphia:可以不要用"我不確定是"來包裝"我堅信不是"嗎? 02/04 12:53
→ dezuphia:大方承認自己覺得陳某之死和KMT無關很困難? 02/04 12:53
噓 chipretender:自己最理性了 別人都不合邏輯啦 呵呵 02/04 13:30
→ chipretender:清新 理性 伊凡諾斯 02/04 13:30
推 uka123ily:推文出現轉型正義,是說這不就是轉型正義? 02/04 14:30
→ ivanos:可以不要老是幻想別人心裡的立場好嗎 > < 02/04 14:55
推 uka123ily:我不太懂為什麼反駁別人就沒有幻想別人的立場的問題? 02/04 15:08
→ ivanos:的確是不見得有。這另外再談。 02/04 15:12
→ dezuphia:原來有人在討論時都沒有立場 真是太中壢太理性惹 02/04 15:56
→ dezuphia:看來挑上陳文成這篇推文鑿戰都是在亂數抽樣下的中立結果 02/04 15:58
噓 Buchladen:對不起我看事情喜歡預設立場,我超不理性的>_< 02/04 16:31
→ Buchladen:我果然是個理盲濫情又不客觀的台灣人啊 02/04 16:36
推 uka123ily:不見得有?如果沒假設對方立場,還有什麼可以反駁? 02/04 17:01
→ uka123ily:還是「反」駁是可以沒有方向性的? 02/04 17:01
→ ivanos:討論時有沒有立場跟被硬扣帽為具備某種立場是兩回事 02/04 18:47
→ ivanos:至於上面有人要公開承認自己不夠理性,這是好事。XD 02/04 18:49
→ ivanos:理盲濫情又不客觀的台灣人 Buchladen (拍拍) 02/04 18:49
噓 lonewulfen:你真的很無聊 結果你除了自己覺得自己很中立很客觀之外 02/04 18:53
→ lonewulfen:什麼都沒說 02/04 18:54
→ dezuphia:承認自己不理性總比自己為理性多了那麼點反省的意味。 02/04 18:54
→ ivanos:又來囉,又開始扣帽(自以為理性客觀中立點點)了 02/04 18:56
→ ivanos:沒證據,只好繼續施展人身攻擊大法,喔耶~ 02/04 18:56
→ ivanos:連"自己覺得自己很中立很客觀"都可捏造為我說過的話,金厲 02/04 18:57
→ ivanos:害 02/04 18:57
→ dezuphia:所以你覺得你"不中立不客觀"又覺得自己"不見得有立場"? 02/04 19:01
→ dezuphia:你搞得我好亂啊,你到底想表達甚麼? 02/04 19:01
→ ivanos:修個邏輯可能比較快 02/04 19:02
推 uka123ily:我覺得閣下要說的應該是修辭技巧 02/04 19:47
→ uka123ily:因為我到現在看到的只有修辭技巧。 02/04 19:49
推 sushi4dd:突然想到原PO總是很認真找相關新聞 結果被噓的好慘xD 02/04 21:02
推 EntakuNoKisi:幫推 這樣噓會噓到無辜的原PO啊 02/04 22:00
→ lonewulfen:按照某人邏輯 你有什麼證據我在扣你帽子 不是100% 嗯? 02/04 22:13
→ lonewulfen:再按照某人邏輯 為什麼不依你的邏輯 就等於不理性理盲? 02/04 22:14
→ lonewulfen:你這樣不是扣帽子是什麼? 你把我弄得好糊塗啊啊啊啊 02/04 22:14
→ lonewulfen:想想 如果某一天要因為你被扣帽子 要立紀念碑 02/04 22:26
→ lonewulfen:可能因為證據不足 被你自己出面質疑耶 02/04 22:27
→ ivanos:樓上,聽說彭孟堯開的課還不錯,考慮一下 02/04 22:32
→ lonewulfen:等一下 我不知道這個討論串有先修課程限制 02/04 22:46
→ dezuphia:樓樓上這種創造自我優越感的修辭遊戲還是省省吧(攤手 02/04 22:50
→ ivanos:樓上三不五十出來捅刀的手法還是省省吧 02/04 23:15
→ ivanos:修過某些課可以幫助各位的論述能力和層次 02/04 23:16
→ ivanos:不會讓整個討論變成只是人身攻擊和吵架,各位再這樣下去 02/04 23:17
→ ivanos:我不奉陪囉。但是關於陳文成事件我還是會打到底,各位請便 02/04 23:17
→ ivanos:如果接下去的討論跟陳文成事件無關恕不奉陪 02/04 23:18
→ lonewulfen:回某樓 有關啊 我們現在就在質疑某樓的方法論啊 02/04 23:21
→ lonewulfen:像我對某樓的論述能力和層次就很不以為然 02/04 23:22
→ ivanos:哦,很好,請問我的方法論是什麼? 02/04 23:23
→ lonewulfen:講不出說服別人的話就扯什麼課啊,什麼「不聽我就走囉 02/04 23:24
→ ivanos:哦,很好,請問我的方法論是什麼? 02/04 23:24
→ lonewulfen:i 我又沒說你 你有100%的證據說我在說你嗎 02/04 23:24
→ ivanos:我在陳文成事件的論述的方法論是什麼? 02/04 23:24
→ lonewulfen:可以理性點討論嗎 02/04 23:24
→ ivanos:噗哧,你自便吧 02/04 23:24
→ lonewulfen:不要 我就在這 某樓無法說服我 其他人也會在這 02/04 23:25
→ ivanos:可憐啊 這種人以後在正式場合一定被電到翻過去 (嘆) 02/04 23:25
→ ivanos:誰要說服你啊 XD 02/04 23:26
→ lonewulfen:不想說服別人的某樓 你在這裡幹嘛? 02/04 23:26
→ ivanos:某樓還是多管管自己不要以後被電翻就好 02/04 23:27
→ lonewulfen:真是不理性 理盲又濫情 再這樣人身攻擊 請自便 02/04 23:28
→ ivanos:XDD 繼續玩吧。我慢慢等陳文成事件的發展就好 bye 02/04 23:28
→ dezuphia:如果真的要用修甚麼課來比論述層次我怕你會崩潰... 02/04 23:31
→ dezuphia:然後大概也只有修了幾門入門課的人會得意洋洋的把那種課 02/04 23:32
→ ivanos:我好怕喔 ~_~ 02/04 23:32
→ ivanos:怕死了 02/04 23:32
→ dezuphia:當成優越感的來源(並且會順便依此"指導"別人)lol 02/04 23:33
→ lonewulfen:糟糕 D大 我有種把電腦玩到當機的感覺 02/04 23:33
→ ivanos:咦,真的好「大概」啊,哪們高深的學問教你這樣大概推論的 02/04 23:33
→ ivanos:lmfao 02/04 23:34
→ ivanos:真是太高深了 02/04 23:34
推 banana1:大家說的都很好,這真是篇好討論。 02/04 23:58
→ banana1:看到大大們不管是理性還是非理性的討論,都覺得獲益良多啊 02/04 23:59
→ uka123ily:彭孟堯真是躺著也中槍,要吵架可以不要拖他下水嘛? 02/06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