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nhuh2004:有同學腳受傷要休養半年,停修一門體育10/04 17:42
推 StellaNe:例如有人以微積分不好為理由 同時要求停修以此為基礎的10/04 18:05
→ StellaNe:高微和微分方程 10/04 18:06
→ free4u28:隨便掰+1 10/04 18:17
推 kk13942001:隨便你寫 只要系主任跟教務長說可以就可以 10/04 18:18
→ yuseke:所以最多可以幾科? 10/04 18:33
→ yuseke:@@ 10/04 18:33
推 free4u28:1 10/04 18:34
推 kk13942001:停1科不須理由只要老師准即可 超過就要請系主任教務長 10/04 18:41
→ kk13942001:同意才行 也才需要寫學生報告書 10/04 18:42
→ yuseke:了解 謝謝 10/04 19:41
原文推文九樓:停1科不須理由只要老師准即可 超過就要請系主任同意才行 也才需要寫學生報告書
請問,因為停修申請書上是寫
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應親自填寫本申請書,送請任課教師、就讀學系(所)主任(所長)同意後
,於申請期限截止之前送交所屬教務單位(註冊組、研教組、社科教分處、醫教分處)辦
理。
二、 申請期限:依本校行事曆規定,102學年度第1學期為 102年12月6日(星期五)截止
。
三、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實習(實驗)得連同正課一併停修,唯應將二者之課
號、班次及課程名稱一併填寫;二者之任課教師如不相同,則均須於核章欄簽章。
四、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停修課
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五、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
交者不
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所以到底只停修一科需不需要就讀學系(所)主任(所長)的簽章@@?
另外
如果想停修的是正課+實驗呢? (譬如生物化學跟生物化學實驗)
這樣子的情況的話是?
還是應該直接去問註冊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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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89.161
→ kn930121:不就有寫了嗎 實驗可以一起停 不用找系主任 10/14 22:03
→ hannya:可是第一條... 10/14 22:26
→ hannya:申請人應親自填寫本申請書,送請任課教師、就讀學系(所) 10/14 22:27
→ hannya:就讀學系(所)主任(所長)同意後 10/14 22:27
推 Ertkkpoo:停修單應該還是要給系主任蓋章阿 基本上都會准阿 10/14 23:47
→ Ertkkpoo:學生報告書也要給系主任蓋章阿 但是教務處會嚴格審查 10/14 23:48
噓 lusnake5566:「簽章」跟「報告書」有一樣?原推文很清楚了… 10/15 01:02
→ yaujack:不過感覺這種停修考量還蠻瞎的... 10/15 09:24
→ DaKyu:自己去看一張停修單,上面會告訴你答案。 10/15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