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molisher (發石車)》之銘言:
: ※ 引述《Ayers (Ayers吉他)》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之前問的問題沒有人回覆
: : 想再請問一次
: : 臺大學則有提到
: : 第四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退學︰
: : 其中
: : 六、自一○二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同時在本校擁有二個(含)以上學士班學籍者。
: : 有問題想請教一下
: : 1. 102年以前入學的學生就不受這個條件限制?
: : 2. 如果受限制 假如不是同校 是不是也不受限制?
: 這條學則毫無法律依據
: 實行上更是困難重重 可以說是一碰就倒的紙老虎
: 建議你可以當作這條不存在
學則只要存在一天,在台大校內就有效力,請同學不要誤信發石車大大所言,
當然如果你真的碰到這種情況,需要訴願還是打行政官司之類的協助,
我想學生會是很樂意幫忙大家的。(至今三任法制部部長都是神人無誤)
: 此條款之限制其實是學校對學生雙主修與輔系權利重重限制的一體兩面
: 學校不願意讓學生取得『多餘』的學位,除非學校恩賜
: 過去學生中曾有先進人士在校內提倡「修滿學分即可取得學位」之辦法
: 以求打破現有雙主修輔系辦法對學生權利之限制
: 可惜連見光的機會都沒有在學生會內部就遭到自己封殺
教務處去函教育部問過,被高教司幹掉了。
為什麼我知道呢?因為學生會去問過這件事情啊。
: 如今學則四十八條大搖大擺的放在那裡
: 我們的學生會又在哪裡?
請參考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的會議紀錄:
http://www.aca.ntu.edu.tw/aca2007/meeting.asp
進去之後有一個東西叫做簽到單,你可以看看學生票數有幾票,
然後再看看教師有幾票,基本上在教務會議的投票上,學生還沒有贏過任何一次。
當然發石車大大或許會覺得學生會這時候應該要衝進行政大樓佔領教務處,
號召同學起義拒繳學費對抗邪惡的校方,放火焚燒學則以示起義決心強烈(誤)
但我想連會費都很難收超過半數的學生會實在沒有這種能量,
如果是1985聯盟等級的戰鬥力應該就有機會,建議發石車大大可以組一下anti48,
率領同學群起抗爭,如果真的組成,我個人義助旗桿三支,讓你扛著打頭陣。
這一次教務會議中,重點應該放在提案一以及提案三
提案一:去除教學意見調查中的「不理性極端值」,也就是全部給0分的賭爛票;
提案三:選課制度大改,尤其調整了通識課的選課機制,讓年級配分大於意見填答率。
提案二當時也有吵過,但是學生投票怎麼可能投的贏呢?票數差太多了,唉。
老師們的重點則放在提案四,要求他們全部採用網路登分系統輸入成績,
這一點對部分老師來說不太舒爽,當然後來都是交給助理key,也就無所謂舒爽與否了。
希望這樣有回答到各位的疑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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