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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安安,小弟是今年要延畢的學生 因為有輔系、教育學程的關係,兩學期必然都會超過10學分XD 然後之前有研究一下學貸,有2個問題想問~ 1.銀行對保的部分應畢業年月我應該填什麼? 因為先前辦學貸的時候應畢業年月我都填102-6 那現在我有需要改成103-6嗎?還是說維持102-6就好? 2.延畢生學期前好像是先繳雜費,期中才計算學分費 這樣辦學貸的部分好像就只能貸雜費 小弟沒意外的話大概是兩學期都要繳全額學雜費了(攤手) 之前有查過似乎可以先去教務處換繳費單,會拿到一張新的繳費單 然後就可以貸全額學雜費了 小弟想問的是這直接去註冊組跟行政人員說就好了嗎? 還是要先網路申請之類的? 麻煩有經驗的大家幫忙解惑囉,謝謝大家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41.104
RedHerrings:教育學程的學分費應該是另外算 說不定可以十以下 08/12 14:49
jellyfishing:謝謝樓上,我有想過,但因為有一些安排,所以無法XD 08/12 16:41
ihucecal:2.的話,當初我辦是直接去講,沒有網路申請 08/12 17:52
skean:1.辦理當時問銀行行員 行員是說延一個學期 08/12 20:35
skean:也就是填的話填103-1 下次去辦的時再填103-6 08/12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