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w0517tw:他們明顯沒搞懂工會在講什麼自己亂來 05/19 14:28
推 rhino0314:懇請樓上說明 05/19 14:29
→ tw0517tw:工作機會申請什麼鬼的跟薪不薪資一點關係都沒有 05/19 14:29
→ tw0517tw:至於勞健保雇主負擔三小那點學校在之前座談會 05/19 14:29
→ tw0517tw:有提出一個很不合理的算法 05/19 14:29
→ tw0517tw:的確會造成總額變少但工會也不認為應該那樣算 05/19 14:30
推 WuWeGo:到底怎麼樣對我們比較有利呢?懇請工會說明 05/19 14:31
推 WuWeGo:如果連「處境最糟」的工學院學生都反對... 05/19 14:34
推 tw0517tw:分化 老招了 ㄏㄏ 05/19 14:42
推 tw0517tw:我說的是這聲明和連署在分化學生 不是說樓上 05/19 14:47
看了下工會的網站,還是搞不懂要怎樣才不用繳補充保費。雖然說了很多修法的方向,可
是我們要不要繳補充保費還是得看現在的法律吧?這有點畫大餅卻沒辦法充飢的感覺。
另外有提到如果助學金超過9000元就要課稅。通常一個計畫助理是8000元,如果有接TA的
話,不就破9000元了,這樣是不是就要被課稅了?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4:53)
推 tw0517tw:餅畫了之後當然是要去把餅給實際做出來呀 05/19 15:04
→ tw0517tw:工會也是搞了一年多才成功成立XD 05/19 15:04
→ tw0517tw:課稅的話依照什麼個人單獨報稅或跟家裡一起報 05/19 15:05
→ tw0517tw:好像算法也會有差 05/19 15:06
推 selinia:感覺大家都不很懂 有沒有工會的要出來詳細說明? 05/19 15:10
推 smartken:工學院學生有真的了解嗎? 05/19 15:27
推 BruceLiaoYH:那麼工會是否願意說明讓大家了解? 05/19 15:31
推 NTUOnline:我聽說的消息(未經查證)是因為很多原先領有獎助金者 05/19 15:36
推 kisball:所以ABC類獎學金就沒了喔? 05/19 15:36
→ NTUOnline:因變成薪資後減少 05/19 15:37
推 tw0517tw:根本還沒變啊= = 05/19 15:37
→ NTUOnline:所以工會雖然幫了一部分的同學提高薪資 但也導致另一部 05/19 15:37
→ NTUOnline:分同學薪資降低(因領取人數變多). 05/19 15:37
→ tw0517tw:助學金改變是因為這學期修改了人頭的計算基準 05/19 15:37
→ NTUOnline:不知道能否對這方面做一些解釋? 05/19 15:38
→ tw0517tw:也就是新聞所事件 05/19 15:38
→ NTUOnline:而且從獎助金變成薪資後 有部分同學反而領的全額下降... 05/19 15:39
推 tw0517tw:根 本 還 沒 有 變 成 薪 資 05/19 15:39
→ NTUOnline:tw大 簡言之就是過去舊有領取者領的總額變少~ 05/19 15:40
→ NTUOnline:我沒有要吵架 只是在推測原因. 05/19 15:41
→ NTUOnline:所以會有這份連署不意外. 05/19 15:41
推 tw0517tw:問題是你的推論根本是錯的 05/19 15:41
→ tw0517tw:還沒有工會的時候學校可以這樣惡搞同學 05/19 15:42
→ tw0517tw:反而有了工會 薪資化後 因為勞動條件改變要協商 05/19 15:42
→ NTUOnline:可是有了工會後 同學反而領得變少. 05/19 15:42
→ tw0517tw:所以可以受到保障 不會再被學校惡搞 05/19 15:42
→ tw0517tw:領的少 不 是 因 為 有 了 工 會 05/19 15:43
→ NTUOnline:當然大家會選擇反對工會. 05/19 15:43
推 Riyuberg:所以可以清楚告訴大家工會的主張以及因應嗎? 05/19 15:45
推 smartken:NTUOnline可以請你不要胡扯嗎 05/19 15:46
→ schel:其實只要先考清楚現在還沒薪資化,大家目前的助學金變少就和 05/19 15:47
→ schel:工會成立助學金薪資化完全無關啊,混在一起談只會很亂 05/19 15:48
→ tw0517tw:呼...還好還是有人看懂 05/19 15:49
→ schel:現在助學金的變少是因為學校以前規定可以領的人只有一部分 05/19 15:49
→ schel:份的人(碩一、博一~三的樣子),而且部分金額系所申報時需 05/19 15:50
所以變成薪資所得後,究竟會不會影響到目前可以領到的錢呢?除此之外,會不會又要被
扣一些其他雜七雜八的錢?例如勞健保、稅之類的。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5:51)
推 NTUOnline:我知道是人數變多,但為何規定會改變? 05/19 15:50
→ schel:提出是有做事的,今年改成開放為全部研究生,又有一部分的錢 05/19 15:51
→ smartken:學校提案... 05/19 15:51
→ schel:移到了TA薪水,所以分母變大,分子變小的情況,大家能領到 05/19 15:51
→ NTUOnline:了解. 謝謝s大說明 05/19 15:51
→ schel:的就變少很多啦...... 05/19 15:51
有件事還蠻好奇的,如果把獎勵金變成薪資的話,那好處是什麼呢?
→ NTUOnline:所以看來很多資訊來源搞錯了. 抱歉誤會工會和研協. 05/19 15:52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5:54)
→ schel:當還是奬勵金的時候,學校想砍就砍,想不發你也不能怎樣,但 05/19 15:55
→ schel:變成新姿後,因為那是我們做事應得的,學校就不能隨他們高興 05/19 15:55
→ schel:亂砍移去其他地方用,至少學生有協商空間,這也是為什麼學校 05/19 15:56
→ schel:一直說助學金是奬勵金,是我賞妳們的,而不是薪資 05/19 15:57
這聽起來只是個理想狀態啊,具體來說變成薪資到底有什麼強制手段讓學校不能變動?學
生能否協商跟是薪資和獎勵金有什麼關係?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5:59)
→ tw0517tw:工會法 05/19 16:00
推 smartken:這就是為什麼要成立工會的原因,在校內成立工會依法能夠 05/19 16:01
→ smartken:和學校談團體協約,也就是工會和資方簽訂一個合約保證讓 05/19 16:01
→ schel:差很大吧,訂立薪資後就會有明確的勞務關係和報酬,因此學校 05/19 16:01
→ smartken:薪水不會任意下降或浮動 05/19 16:01
→ schel:沒辦法任意的移去或是改變所訂立的薪資,但是如果是奬勵金的 05/19 16:03
坦白說,我真的看不太懂啊。為什麼變成薪資會有這些所謂的「好處」?到底根據是什麼
?為什麼換個名目之後就可以拿到這麼多好處?到底有什麼法律依據啊?沒有的話完全就
只是大家在畫大餅啊。而且工會法跟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而且要跟學校吵架、協商,工會跟研協會有什麼差異嗎?為什麼工會去吵就比較容易成功
,研學會去吵就比較容意失敗?這我真的看不太懂。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06)
→ schel:話,就會和現在一樣,我高興給你就給你,我高興不給也OK, 05/19 16:03
→ schel:多給你是你賺到的,少給你你也拿我沒轍,就像你去外面工作 05/19 16:04
→ schel:僱主沒辦法今天不爽沒經過你同意就給你比當初說好的錢還要少 05/19 16:05
推 smartken:工會之任務如下: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05/19 16:05
→ smartken:二、勞資爭議之處理。 05/19 16:05
→ smartken: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 05/19 16:06
推 tw0517tw:@MGM 你的連結是死的 不過我的想法是:工會的前提是雇傭 05/19 16:06
→ tw0517tw:雇傭所得就是薪資 05/19 16:06
→ smartken:當然以上前提是學校必須肯認這層雇用關係,這是學校至今 05/19 16:06
→ smartken:一直在逃避這件事 05/19 16:06
推 rhino0314:我完全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一定是我的法律素養太差 05/19 16:08
→ smartken:工會成立 能跟學校談團體協商 都是依照法令辦事 05/19 16:08
→ smartken:不然研協與學校的關係就是一紙隨時可以更改的行政辦法 05/19 16:08
推 rhino0314:所以結論就是工會成立之後就萬事OK了 謝謝指教 05/19 16:10
推 tw0517tw:當然不是阿XDDDDD 為什麼rhino會這樣想 05/19 16:11
推 smartken:樓上想表達甚麼呢?y 05/19 16:11
→ tw0517tw:對不起我不該插隊QQ 05/19 16:11
→ schel:上面討論雖然和工會法沒有直接相關,但工會成立,確定僱傭關 05/19 16:12
→ schel:系,訂立獎勵金實為薪資後,學校就不能違反勞動基準法 05/19 16:13
→ schel:不是工會成立後萬事OK,只是工會還沒成立前,對學校是萬事 05/19 16:13
→ schel:OK,但成立後,學校需要受到法規約束,學生才從0保障,變成 05/19 16:14
→ schel:受到部分保護的關係 05/19 16:14
那成為薪資後,勞基法可以提供怎樣的保障效果呢?以及這樣的話是否也要承擔勞基法中
相對的義務?而我們的薪資是否也要繳納勞保?
推 rhino0314:我想表達的是我只看到一堆人說不出實質的東西在跳針而已 05/19 16:15
推 smartken:你只放了一句話就說在跳針 我也看不懂你要說甚麼耶 05/19 16:15
→ smartken:這不是有誠意的討論方式吧 05/19 16:16
→ schel:XD,我想大家說了很多實質的東西了,你真的一樣都沒看見? 05/19 16:16
→ smartken:實質的東西是甚麼呢 你要不要說說看? 05/19 16:16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18)
推 rhino0314:我沒有要加入工會也不是工會的人 我想應該不是我負責說 05/19 16:17
→ rhino0314:說看 有請工會一哥開釋 05/19 16:17
推 smartken:說沒有實質東西人是你耶 請你說明看看大家互相切磋囉 05/19 16:19
→ smartken:我也很樂意接受"實質"的批評的 :) 05/19 16:19
推 rhino0314:說沒有實質的東西 事實就是如此 不然請問你到底回答了 05/19 16:20
→ rhino0314:原PO什麼問題? 05/19 16:20
→ tw0517tw:職災給付表示 05/19 16:21
→ smartken:我後兩篇都說了 你要不要針對後兩篇回應啊 05/19 16:21
→ smartken:我覺得你只是在放空話而已耶 一句"沒有實質"就落跑了 05/19 16:21
→ rhino0314:問題不就正出現在你後兩篇根本什麼都沒回答到 05/19 16:22
→ smartken:這不是負責任的討論方式吧 工會甚麼的帽子就免了 現在也 05/19 16:22
→ smartken:哪裡沒回答到? 05/19 16:22
→ smartken:請你一字一句點出來? 有點誠意就回個文吧 05/19 16:22
說真的,我也不是很懂為什麼變成薪資後會有什麼連帶的好處,看完前面的推文,頂多說
工會依法可以跟學校「協商」,但「協商」不保證任何的結果啊。而且薪資就是適用勞基
法,那適用勞基法後確切的益處在哪邊?以及要不要額外繳納勞保?下面有一篇提到補充
保費,是算所有的兼職所得嗎?還是只有單一來源?碩士班應該也很有可能接到三個工作
以上吧?例如獎勵金、TA、國科會,這樣是不是也會被課到補充保費?
討論真的要冷靜,一昧的互酸真的無助於解決這問題。而且如果連說明都不清楚的話,不
難理解為什麼電機學群會反彈,還是被號稱最需要保障的研究生們。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29)
推 rhino0314:抱歉有困難,因為 整 篇 都 沒 回 答 到 。 05/19 16:28
推 smartken:有可能要繳納勞保 但勞保也是勞工的基本保障權益 05/19 16:28
→ smartken:中興大學日前發生研究生被炸傷的事件 沒有勞保和任何職災 05/19 16:29
→ smartken:保障 但這些都還可以談 也還在和學校談 05/19 16:29
目前不是有學生保險嗎?如果學生保險已經給付的話,勞保還會給付嗎?
推 tw0517tw:下面第二篇就已經回應(1)回應(2)是哪邊沒回答到要不要說 05/19 16:30
→ tw0517tw:說看 05/19 16:30
→ smartken:原PO可以另開一篇討論疑問嗎 這樣很難討論... 05/19 16:30
還好吧?@@a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32)
→ schel:真的沒回答到嗎?這篇作者的兩大問題,Q1薪資化導致總額減少 05/19 16:31
→ smartken:協商當然不保證任何結果 但不協商甚麼結果都沒有... 05/19 16:31
如果是要有一個「協商的可能」的話,研協跟工會有什麼差異嗎?而且終究我們能獲得的
好處,只有這個「協商的可能」嗎?然後還要留意補充保費、稅收以及勞保費?
→ schel:因此奬勵金減少?Ans.我剛剛推文說過總額減少的原因了,和工 05/19 16:31
推 Jasy:補充保費: 目前未達基本工資不必繳 若薪資化後完全免繳 05/19 16:32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33)
→ smartken:補充保費是依照"每一筆"兼職所得 所以研究生身份的工作 05/19 16:32
→ schel:會成立奬勵金薪資化完全無關。Q2、工會成立對研究生有沒有好 05/19 16:33
→ schel:處?Ans.很多人都回答過了,從薪資到工作條件等等學校都必須 05/19 16:33
→ smartken:主要就是國科會兼任助理和臨時工 你如果不是博士班學生就 05/19 16:33
→ smartken:很難領超過基本工資 05/19 16:34
→ smartken:ㄟ 這個協商的可能差很多耶 請看團體協約法... 05/19 16:34
→ schel:符合政府所"明訂"的法律規範,不再可以恣意妄為,學生從0保 05/19 16:34
說真的,光是只有一堆法條名稱,還是看不懂具體的內容是什麼啊。
→ smartken:以過去研協對學校的關係框架 是連談都不用談的 05/19 16:34
所以就是大家額外花錢換一個協商機會囉?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35)
→ schel:障到開始受保護,我想不到這不能當好處的原因誒 05/19 16:35
→ smartken:ㄜ 工會 勞基法 勞保 都是獨立事件 05/19 16:36
→ Jasy:勞保是保障不是協商機會阿 05/19 16:37
→ schel:恩...法律不是你看不懂就不保障你的東西,還有基本上以助學 05/19 16:37
→ schel:金學校分配額來看,要讓你額外多花錢在補充保費和稅收是件非 05/19 16:38
推 smartken:所以並不是用錢換協商機會... 05/19 16:38
我覺得你可能不太瞭解我的意思。重點是變動後的情形與現狀相比,對我們研究生來說究
竟可以得到什麼好處?我現在只知道我可能要繳額外的補充保費、勞保以及賦稅額度。但
這個勞保會不會跟學生保險衝突?不知道。在我額外多繳納了許多錢之後,我的獎勵金變
成薪資唯一的益處只在於可以協商?這有點不太能接受。
→ schel:常難的事情,XD 05/19 16:38
推 reebok2121:法律確實就是一個你看不懂就不保障你的東西XDDD 05/19 16:39
→ Jasy:若學校違反相關勞動法令 向勞政機關檢舉可強制要求學校改善 05/19 16:39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44)
→ Jasy:助學金與學校協商失敗不接受也沒有其他辦法 05/19 16:40
→ schel:不,當你覺得你的權益受到損害時,你可以向工會,或是其他途 05/19 16:41
→ schel:徑洽詢,包括政府單位或是Ptt上也有法律咨詢版,你還是會受 05/19 16:42
推 reebok2121:嗯!這個社會真是溫暖而富有人性!!! 你還忘了法扶會喔! 05/19 16:43
→ schel:到他的保護的,法律只無法真的保障到無法捍衛自身權益的人 05/19 16:43
推 tw0517tw:還有你的薪水不會被隨便亂砍 05/19 16:46
→ Jasy:就不是只可以協商阿 Orz 05/19 16:47
→ Jasy:包括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都能受到保障 不能隨便變差 05/19 16:48
→ schel:應該是說,絕大多數的研究生不需要多負擔任何的花費就可以 05/19 16:49
→ Jasy:勞保在你做實驗受傷時 會提供比學生保險更好的保障 05/19 16:49
→ schel:多出很多保障,保障內容不是只有薪資協商而以,上面提了很多 05/19 16:50
→ Jasy:也不用再繳補充保費 只要保勞健保就可以了 05/19 16:50
→ Jasy:協商如果不幸失敗 也能向勞政機關申訴調解 05/19 16:51
→ schel:如果單獨看獎勵金的話,至少學校不可以取消這個東西,要調低 05/19 16:51
→ schel:也須合理合法,如果沒有這保護的話,學校明天說我不發了,你 05/19 16:52
→ Jasy:現在的獎勵金制度除了和校方吵吵鬧鬧 也沒有其他辦法 05/19 16:53
→ schel:也柰它合!!勞保和學生保險是完全不抵觸的東西,頂多在有些 05/19 16:53
→ Jasy:要協商學校有權完全不理會你阿 05/19 16:53
→ schel:情況下,你申請一邊後,另一邊會不支付,很多情況是兩邊都OK 05/19 16:54
推 BruceLiaoYH:這隻Hanskels"o"n不懂法又笨,簡直對不起這ID。 05/19 16:55
對不起....我就是笨了點....可是是Kels"e"n啊....照著打拼錯有點誇張啊....
→ BruceLiaoYH:這就是我選擇美國的原因 05/19 16:56
推 smartken:樓上到底是偽物還是本人啊... 05/19 16:57
※ 編輯: HansKelsen 來自: 140.112.4.207 (05/19 16:59)
→ windhong:我跟樓上有同樣的問題XD 05/19 17:05
推 BruceLiaoYH:有問題懂得發問是值得鼓勵的!! 05/19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