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位同學看法規的過程中,我就來先提一個點好了
身為男八生治會前副會長,提供一些跟宿舍有關的事
: 會議招集人: 馮學務長燕
: 會議資料:
: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 http://homepage.ntu.edu.tw/~b96a01250/studentrules981001.doc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個,學生宿舍法規要修法
學生宿舍法規每年都吵著要修要修,要符合BOT,要賠款,不要多蓋新BOT...
結果,現在學校說要修法了,結果修了什麼?
首先大家可以看到,這個檔案一共分成三欄,最右欄是修了哪些東西
假如只看最右欄,會覺得這次沒修什麼
可是假如比較最左欄跟中間欄...才發現要修的東西可多了!!!!
包括幾個一直有爭議的法條(以下列出預計修完的法條們)
19-5 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改成
擅自留宿訪客或未經同意讓訪客進出寢室。
這一條很有趣,看起來把對訪客不再有性別歧視了,但...
未經同意?是誰有權同意或不同意呢?
行政處份要認事用法無誤,這樣的話似乎是沒有授權給誰去同意...
19-9 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改成
非經許可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這條在去年生治會幹部大會時有提出討論,會這樣修的原因,在於
聽說有些系的課就說要養動物,然而....
非經許可,這樣又是誰許可呢?自己?父母?室友?輔導員?校長?學務長?
19-12於宿舍公共區域堆放雜物。(新增)
這條就更有趣了,去年學務長逕行規定鞋子不落地,還跑到宿舍去丟鞋子
結果現在這條法就新增出來了!什麼是雜物呢?該不會是私人用品都算吧?!
19-13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這條看似沒有變,其實卻是殺傷力非常大的條款,因為這條跟其它19條的規定一樣大
這代表說,生治會自己立的法,是來自於這條授權,所以比19條其它都小,不能違反
而19條有規定訪客,在別條又規定訪客時間只能到12點,因此...
就算生治會通過的法規,也不能超過宿舍管理法的範圍
那麼BOT一直說要的公投,就算過了,真的會有效力嗎?
除此之外.............
這些要修的法條,似乎都是去年討論的東西
為什麼要等到今年才開會修呢?是學務長很忙?還是因為生治會當一年就會換人當呢?
為什麼去年爭論最久的熱水限量政策,在這裡面支字未提呢?所以就不做了嗎?
為什麼上學期學代會完成的宿舍調查報告,看起來對這修法案一點關係也沒有?
為什麼理論上生治會幹部應該要看過並投票過的再提案的住宿法規修改
我看起來會這麼陌生呢 Orz
也許,學校對宿舍的態度,是始終如一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19
※ wearytolove:轉錄至看板 NTUSC 11/2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