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neliao:提出乘車紀錄的目的應該是要提出沒有留宿的證據(?) 06/14 23:40
嗯
的確是可以說沒有留宿過夜
但也不知道有沒有亂丟垃圾
也許原原PO指的住只是白天進出寢室而已
那是我們鄉民小題大作
另外有一個疑點
為什麼在PO完文15分鐘就知道原原PO指的409室舍胞是誰?
並馬上做出回應
※ 編輯: mushroomface 來自: 220.132.172.62 (06/14 23:43)
噓 ph861403:你沒把上文看仔細 乘車紀錄是要證明沒留宿 06/14 23:43
→ ph861403:泡麵就說了沒作過就也沒證據去證明 06/14 23:44
→ ph861403:如果那個時間點只有一個女生在寢室 那就知道是誰了阿 06/14 23:44
噓 gj942l41l4:為什麼會變成被指控的人要拿出証據來反駁啊... 06/14 23:47
→ gj942l41l4:一篇文章毫無根據的指控 當事人出來說不是還會被質疑ZZ 06/14 23:49
推 ALegmontnick:罪行法定->無罪推定 你有聽過嗎? 06/15 00:05
推 trees880098:這又不是罪行XD 06/15 00:40
推 blbl1823:罪"刑"法定 你有聽過嗎? 06/15 01:06
我知道他完全沒必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啊
我只是單純以路人的角度想知道有沒有人亂丟泡麵垃圾
還有是誰而已
※ 編輯: mushroomface 來自: 220.132.172.62 (06/15 01:41)
→ Terrance:下禮拜期末考 大家有聽過嗎? 06/15 01:45
→ Terrance:這其實不用一篇 沒意義 06/15 01:46
噓 louisforever:沒有證據能證明就是無罪好嗎 沒幹過的事 要怎麼證明 06/15 02:04
噓 Grecie:== 06/15 07:20
推 ct13723:對不起眾兄弟的大事,你現今雖然還沒有做,但不久就要做了 06/15 12:17
噓 gj942l41l4:以路人角度勒 那為什麼是質疑回文者不是質疑指控者 06/15 13:22
推 u8572535:可能是上篇說了 女生住 這不是事實吧 06/15 15:16
→ u8572535:亂丟泡麵 就不清楚了~"~ 06/15 15:17
→ Ibanez5566:路人角度:應該叫409去找出丟泡麵兇手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06/15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