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同學你好,我是男五生治會的成員
也參與過第一次和第二次(昨天,12/21號辦的)的生治會幹訓
所以可以先回答你的幾個問題
※ 引述《cwlcwl (CWL)》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關心宿舍議題的舍胞
: 想提出一些問題供大家討論
: 1.宿舍法規的修訂流程?
: 2.歷次生治會長幹訓與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 3.修法提案書的建議
: 1.宿舍法規的修訂流程?
: 前文提到
: 修訂宿舍法規的流程為:
: 生治會長幹部訓練大會 →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 → 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
: → 學生輔導委員會 → 行政會議
: 然
: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經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 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組織細則
: 第十七條 本細則經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 所以想請問一下
: 修訂此兩法規是否須經行政會議?
: 其所扮演角色為何?
其實「生治會長幹部訓練大會」的正名是:輔導員及生治會幹部研習營,以下
簡稱「幹訓」。
幹訓的組成,是由各宿舍生治會的三位代表和輔導員參與,但各宿舍生治會出席的
人員通常少於三位。在幹訓中我們會分為四個小組進行討論:
1.男生社區(男一、男三、男五、男六、男七、男八)
2.女生社區(大一女、女一、女二、女三、女五、女八、女九)
3.研究生與BOT宿舍(研一、研二、研三、國青、BOT長興、BOT水源)
4.社科院與醫學院(男二、男四、女四、女六)
(沒有全部列出就抱歉了...)
一般來說,法案會分別在四個小組進行討論後,之後有個「綜合座談」的時間
各組的代表向全部幹訓參與成員分享剛剛該組的討論結果,並由住宿組紀錄。
以昨天的幹訓來說,男生社區內部的討論非常激烈,部份法條並沒有共識。然
後在「綜合座談」的時候,女生社區跟男生社區討論的結論又可能不一樣,因此,
整合出所有生治會的共識是非常困難的。
我不瞭解去年幹訓的狀況,但就今年的幹訓而言,需要討論的法條非常多,各組
的意見分雜,若住宿組的紀錄和解釋有誤,老實說並不意外。
那缺乏共識的法案會不會送進宿管會呢?照理說是不會,但這當中我想仍然有許多
住宿組和生治會雙方都可以操作的空間。因此,我蠻同意男四生治會長的說法:學
生要自己去盯,仔細閱讀住宿組整理出的會議記錄,仔細檢視將要送上宿管會的法
案是否與幹訓討論結果相符。
回到原PO的問題:那行政會議扮演的角色為何?
老實說,不知道。因為目前宿舍法規的修改的經驗,最多只有到規章小組,還沒
經歷過校務會議,因此不清楚校務會議扮演的角色為何。但我們可以猜測,校務
會議的層級很高,應該不會針對法規進行討論和修改,可能只是程序性的審核步
驟。
: 又
: BOT宿舍所遵循的
: 國立臺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經民間經營業者同意,並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 是否其修訂須經過比行政會議更上層的單位 (ex:校務會議) ?
: 2.歷次生治會長幹訓與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 此次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所提之議案似有「無中生有」之嫌
: 未聽聞曾於去年生治會長幹訓與歷次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中討論
: 此外
: 前文指出
: 去年幹訓並未達成共識
: 會議記錄亦付之闕如
: 我曾在今年幹訓前夕
: 致電詢問住宿組呂靜慧小姐
: 她表示去年有作成紀錄
: 但我人微言輕 至今沒有該文件的下文
: 我認為倘若這份紀錄根本不存在
: 住宿組將有很大的誠信問題
這部份可以再去詢問住宿組。
在第二次的幹訓中,我剛好是男生舍區的紀錄,在此補充一下:
各組的紀錄是由學生負責的,而「綜合座談」的紀錄是住宿組做的。
照理說,我的紀錄整理好後,必須讓男生社區的參與成員看過,並請他們指出
需要修正的地方;而住宿組對於「綜合座談」紀錄亦然,應該讓所有參與會議
的成員閱讀。
希望這次住宿組能夠這樣作。
: 有沒人能幫忙索取一下 歷次生治會長幹訓與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 以及貼一下 最近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的開會資料供比對 ?
我沒參與規章小組的會議,要請曾參加的前輩回答了。
: 3.修法提案書的建議
: (1) 生治會長選舉投票率與舍胞大會開會門檻疑過高
: 現行組織細則為 室長會議須1/4室長出席
: 若以一室4人計算 相當於約1/16全體舍胞 達開會門檻
: 但即便修訂為 舍胞大會須1/16全體舍胞 亦仍有過高之虞
: 以前次水源A&B棟舍胞大會為例
: 住戶1000人 僅約40人出席 (粗估 未參考精確數據)
: (題外話 BOT其實不適用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組織細則)
: 相信其他校內宿舍也鮮少高於現行門檻
: 在此建議:
: 不設置相關門檻 或明訂門檻由各宿舍自行制定
在昨天的幹訓中,男四男五的修改版本希望改變室長的制度,希望變成「舍胞大會」,
因為現今在大部分的宿舍當中已經沒有室長的制度(少數宿舍,如男一,除外),都是
由各舍胞自行參與會議,而非由室長代表。
關於門檻,就讓給前輩回答好了,因為實在很複雜,在幹訓中我們也討論許久。
: (2)增加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 學生代表比例
: 目前出席20人 學生僅7人
: 希望增加學生代表比例至少到50%
同意,在這次幹訓中也有提出來,但因為時間和程序關係好像沒有更深的討論。
: 最後~
: 感謝 前文的諸位及其他默默付出的大大
: 你們的奔走與辛苦打字
: 讓看板的大眾獲益良多^^
願意關心的你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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