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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891004 (止水)》之銘言: : 我從來不覺得未經同意拿走衛生紙是對的。 : 但是我想問為什麼非得要人家公佈社團或姓名不可, : 都已經道歉了不是嗎? : 不管浮出檯面的是不是當初偷拿的人, : 但是既然都在NTU版被討論成這樣, : 該社團的人也都知道是誰了, : 難道保證以後不會了並且跟大家道歉這樣還不夠嗎? : 好,讓我們想想今天只要做錯事情想道歉都必須要公佈社團跟姓名, : 那樣以後有誰還會這樣出來道歉? : 不就是要等到有人神出那些人然後推文並且大家開始瘋狂的戰, : 不管是戰名字還是戰po名字的正當性。 : 這樣真的是大家之後想見到的狀況嗎? : 那今天, : 知道了社團或知道了姓名之後呢? : 對當初在那邊噓文說出來面對公佈姓名的人又會有什麼影響? : 或許只是滿足了自以為的正義感吧。 : 但對那社團的人或那些人來說可能會影響重大, : 社團的話會因為一兩個人害整個社團風評降低, : 至於那兩個當初可能想貪圖方便的人可能會被認識的人說話。 : 為什麼? : 就不能給人一個改過的機會嗎? : 犯一次錯就一定要置人於死地嗎? : 我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想想, :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 : 大家可以不認同覺得犯錯就是該死。 廉頗負荊請罪,大街上遊行示眾,後至藺相如居中跪地請罪。 試問有人覺得廉頗這樣可恥嗎? 我就認為其不可恥,反而還有真男人光明磊落之風,令人景仰佩服。 錯就是錯,與其扭扭捏捏地道歉道一半,還不如坦蕩地告訴大家自己犯了錯。 另外說什麼社團會因為此二人而風評受影響,為什麼不說當初社團篩選不嚴? 樹大必有枯枝,孤以為理性的人並不會因這枯枝而判定樹無用。 另外關於這句 社團的話會因為一兩個人害整個社團風評降低 我認為這種話是種很不好的話,() 發生這種事,社團之間應該是要共同一起承擔,而不是說這種恐暗帶有切割責任之話 社團既然收了人家當社員,就該當自家人,風雨來時同受,歡笑臨時同享。 好啦,至少我自己希望我自己對朋友能作到這樣。 既然認定人家是朋友了,在人家受難時,若不能同受,也別撇清。 想到這裡,就想起金庸與溫瑞安,便再也看不下金庸任何一本小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09
ZESHREPIE:個版? 04/04 01:23
前面也是在講這件事情,唯有後段是敘說個人認知與小八卦。 您若認為這樣是個版,那就這樣吧。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1.209 (04/04 01:25)
azumi96:看不太懂 04/04 02:08
success0409:因為一次的失誤就要說社團篩選不嚴? 你也言重了 04/04 02:11
success0409:況且你哪隻眼睛看到社團對於這事極力切割? 04/04 02:12
社團的話會因為一兩個人害整個社團風評降低 我是指這句話恐暗帶有切割之意,並未說此社團有行切割之行為。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1.209 (04/04 02:20)
success0409:感覺你這就已經在自我想像了 如果沒發生的事 請不要 04/04 02:40
success0409:用自己猜測的陰謀論來評論 對別人會是很大的傷害 04/04 02:41
這只不過是講那句話隱含的意思,沒指任何人, 再者,我還想請問您是從哪推估有陰謀論的存在。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1.209 (04/04 03:02)
Landau:同意這篇 04/04 03:03
success0409:別人話中的意思用自己的負面想法去猜 如此而已 04/04 03:07
martin790210:社團篩選...怎麼不說學校篩選... 04/04 11:52
kazautarch:這還能篩選喔...佩服佩服 04/04 14:00
先去讀人物志,再跟我說,能不能篩選。 視人選用賢才的學問,早在三國時期就有了書。 還問能不能篩選...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1.209 (04/04 15:58)
success0409:了不起 您念的書特多 組個聖人社團吧 04/04 20:11
rf0914:噓你傻傻的PO這篇想讓大家推你中肯 04/04 23:30
martin790210:喔 04/05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