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2705 2012/11/07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沈育如、鄭語謙/台北報導】 不滿校方無預警減薪、遲發薪資等,台大研究生欲組成工會,捍衛自己的權益,卻在5月 間遭北市府勞工局駁回。發起者向勞委會提出訴願,勞工局昨天做出處分,強調「發起人 數不足」,不同意登記。 勞工局科長江明志表示,依照工會法規定,組織工會須由30名以上勞工連署發起。「勞工 」的定義,以有無雇傭關係為標準。 江明志解釋,兼任研究助理及研究計畫臨時工,多是教授自行決定人選,校方無權決定由 誰擔任、工作時間、內容及酬金,僅是提供行政上的必要協助;教學助理也多是開課教授 決定,其所支領的金額,屬助學金的性質,非屬工資,台大與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 時工及教學助理等,不具雇傭關係。 至於專任研究助理及工讀生,江明志表示,其與台大簽訂書面雇傭契約,台大也幫忙保勞 、健保,認定雙方有雇傭關係。 江明志表示,重新檢視後發現,36名工會發起人中,僅有11人符合發起人資格,其餘25人 為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及助教等,不符發起人資格,致發起人數未滿30人,才 會駁回申請。 學生工會理事長、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黃守達表示,癥結點並非人數,而是雙方對法律定 義有不同見解,台大工會將再次向勞委會提出訴願。 黃守達指出,台大教授要聘僱助理時,必須到學校聘僱系統申請,讓師生關係變成雇傭關 係,受雇事實明顯,工會之前也提供相關資料與校內法規,但勞工局卻語焉不詳,不願回 應。 教育部副司長馬湘萍表示,研究生專職是學習,研究助理並不是專業工作,不符合組成工 會的要件。若學生認為自己被教授「勞力剝削」,教育部會提醒學校,協助研究相關工作 不能離開學生學習範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5.1
minche:是說研究生助學金啥時會發? 11/09 23:28
a78a78:就被砍了 你還在傻傻地等錢 11/09 23:50
windhong:據說開始前三個月會到11月15日前一併入賬。 11/10 01:04
windhong:消息來源是系辦代轉生輔組說明 11/10 01:05
wearytolove:XD 11/10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