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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奇怪 虧完錢 人完全沒事 還可以出來再選一次會長 這不是很奇怪嗎? 以前在家裡的時候 我光是搞丟730元 就快被我媽打死了Q 現任會長怎麼一點點錢都不願賠 也沒有任何人要負責阿??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116.1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1158842.A.C78.html
VC183183:支持有做錯就要負責 反之 對本屆學生會帳目有疑慮的人 05/27 10:57
VC183183:也可以去按鈴告 偽造文書 (公訴罪) 讓檢調來查 05/27 10:58
VC183183:大家都不用吵了 對簿公堂 我們靜觀結果 05/27 10:58
kururare:我是不覺得虧七十三萬沒有錯,但也不覺得可以告。 05/27 11:18
SEIRYO:某黨也是不斷貪不斷選啊 05/27 11:18
endlesschaos:這世上有不能告的事??只有成功與否的問題吧 05/27 11:52
tw0517tw:賣的票少一點...要告什麼? 05/27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