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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大工會提問】 關於昨天台大工會的兩點提問,我與我的團隊回覆如下。 我們認為,應該由研協、研代、系所學會、台大工會、校方共同擬定校園勞動調查計畫, 依據實務情況,來確認研究生助理與校方是否具有勞雇關係。研究生助理分屬不同經費來 源與制度。國科會專兼任助理與臨時工已經被承認是具有勞雇關係;邁頂計畫、由學雜費 23.5%提撥的獎勵金則還在爭論中。我們認為,「獎勵金」(也就是以前的助學金)的原 意,就是要讓研究生衣食無虞,「沒有負擔」的領這筆錢,如果還必須籌辦研討會、跟課 改考卷、處理報帳等行政事宜,實際上已經背離了獎勵金的原意。以法律相關規定而言, 若有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的情況,那麼就是勞雇關係。從實際、廣泛的勞動調查,我 們才能理解是否屬於勞雇關係。另一方面,近日勞動部對成大學生做出的認定,可得知目 前勞動部對於此僱傭關係的態度。作為研究生協會候選人,我們自然必須和研究生站在一 起,如果研究生助理與校方之間確實有僱傭關係,必定敦促校方依相關勞動法律辦理,並 且關注不同科系、國籍研究生的權益,在表態問題上不能輕忽。 誠然,我們也必須關注到此一僱傭關係的特殊處境,例如研究生助理薪資普遍未達勞保最 低額度,若以現行制度納保,校方負擔的保費金額將超過一般比例。然而,我們認為校方 應該和研究生助理進行商討,共創更合乎雙方需求之制度,而非以恐嚇、欺騙的方式,規 避校方勞保費用的負擔責任。除了在既有的會議、專案小組持續與校方溝通外,研協也會 與工會成員、研代、系所學會代表討論,聯合檢舉校方惡意違法的作為。 最後,我們想補充的是,由於僱傭關係的認定,或者是邁向僱傭關係的過程中,勢必會產 生的各種變化,比如外籍生與陸生可能因僱傭關係而不能擔任助理;比如理工科系「工作 綁畢業論文」的情況,可能會變得緊張。研協,絕對會在不損及陸生、外籍生與台大每一 位研究生權益的前提下,持續關注僱傭問題,並校方持續協商,保障學習權益和勞動權益 。我們希望這所校園變得更好的目標是一致的,在此也響應台大工會的立場:學習與工作 並非對立,且唯有良好的勞動保障,才能夠保障每位研究生的學習。 制度是人創的,不同的時代自然該有不同的制度。我們允諾研協、研究生代表、台大工會 、系所學會與校方一起進行制度之商討,共創更合乎所有人需求的未來。也正因為如此, 我們誠摯邀請大家在5/28出來投票,提高研究生協會、研究生代表的代表性,為爭取自己 權益的路上盡一份力。 謝謝 台灣大學工會對研究生勞動權益長期的關心,希望在未來能夠一起持續為研究生爭 取權益。:)) 本文同步發於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sherry.chou20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92.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0991739.A.E8F.html
smartken:謝謝二號候選人的回應 期待一號的回應 :) 05/25 15:35
nameofroses:想看1號回應+1 05/25 16:07
p0pblg9876:推 也想看一號候選人~ 05/25 16:26
shuen1217:推 希望1號也能回應 05/2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