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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這兩個禮拜以來沸沸揚揚的海島新聞事件,有很多同學擔心,   審稿制是否捲土重來?經過新聞部協助海島新聞向活大管理組努力   溝通後,很遺憾地,結果還是無法讓活大、學生雙方都接受。 我想,現在這件事情可以分兩個層次來觀察:    第一個層次是,從海島新聞被拒絕播放的個案角度來思考。雖然溝   通過程不甚順利,但海島新聞的緬因同學表示會持續制播節目,並   重新提出申請。   站在學生會的立場,任何公共議題被關心、被討論都是我們努力的   方向。所以,海島新聞後續的進展,學生會樂觀其成,也會視情況   與海島新聞的需求提供協助。   不過,值得大家思考的也許是第二個層次:我們如何劃定明確的標   準,來管理校園公共媒體? 首先,我們應該都同意,管理辦法不應該涉及對思想的審查;但是   ,公共媒體既然「公共」,仍然應該有一定規範。例如,時段如何   安排?內容可不可以是暴力色情畫面?如果不,如何定義,誰來定   義?   經過多方努力,學代會在97.06.02通過《國立台灣大學校園公共媒體 自治時段管理辦法》。   這是由學生代表們所通過的自治法規,賦予學生會新聞部管理的權   限。然而今天問題在於,活大電視的管理權並沒有因為辦法通過而   轉移給學生會。並且,校方立場並不認為這部法規是完備的,有義   務遵守的。 法律的強制力並不會透過白紙黑字形成,學生自治的權力也不是天生 而就,經過多少人、多少年的爭取,才是今天的樣貌,在台大裏自成   格局。我們必須讓這一部法規真正付諸實行;在投票表決通過之後,   還有很多工作必須完成--我想現在是完成這些工作的時候了。 學生會希望協助完成一部完備、有執行可能性,並且真正能被實   踐的法規。關於言論自由,我們從很久以前就關心,現在也仍在努力。   學生自治不僅是網路上的筆戰,也不是會議室裡的行禮如儀,而是真   實的談判交鋒、協調整合。 我們都已經學會,「反對」校方不能解決問題;提出自己的主張   ,一套平衡各方立場的主張,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讓我們一起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95.67 ※ 編輯: darkelf328 來自: 60.248.195.67 (04/20 14:19)
pmtinameow:推 04/20 22:59
karuwolf:加油 04/21 00:48
constantin:加油 04/2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