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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泥打滾怎能前進──短評獎勵金新制問題 ◎社會四 曾稚驊 (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第061刊) http://tinyurl.com/NTUcpaper06105   獎勵金改制鬧得滿城風雨,從學生領到的金額銳減、到部分系所的分配狀況 大不如前,再加上早已存在許久的遲發、缺乏保障與申訴管道等問題,為原本爭 議不斷的薪資化問題火上加油。台大工會正式成立、校內的獎勵金專案委員會重 啟會議後,學務長杜保瑞雖不斷聲稱「尊重上級決定、尊重委員會決定」,但是 對內早已手腳不斷,在4月22日的會議前大動作邀請各系行政助理出席、會後並 於4月27日發信予各系主任與所長,重申學務處「獎勵金非勞動,毫無妥協空間」 的立場。1 定位問題之論戰何時畫下句點?   1997年教育部廢止《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助學金辦法》,但是仍規定各校 須撥用至少3%的學雜費作為獎助學金之用,臺大目前從學雜費中撥用的額度高達 23.5%,但是這樣龐大的數目,卻是獎勵學習與工作勞動的灰色地帶。在2010年 臺大校方公布的舊制助學金方案中明確指出:「本校研究生助學金係為協助研究 生完成學業及各系、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系務工作之進行而設置」,新制雖然 刻意強調無對價關係,但實質勞動內容卻沒有太大變動。   以獎勵金支付的工作內容中,如教學、研究的層面上,的確可能帶有一定的 學習性質,但是如4月11日勞委會於訴願決定書中所述,教學助理可從台大獲得 薪資、甚至台大可對其有考評、任免的權力;研究助理與研究計劃臨時工也因研 究成果歸屬校方、有與校方的從屬性,且任用之授權來自於校方,因此與台大具 有雇傭之關係;最後勞委會認定這些多是從獎勵金支付的工作皆屬於勞動範疇, 有和校方的對價關係。但是於4月22日的專案委員會議上,學務處仍表示「政府 不了解台大情況」,堅持獎勵金絕非工作。 迫在眉睫的分配、發放與監督   勞動或是獎勵的定位問題由於無法妥協而難以達成共識,但是最直接關乎學 生和系所的各種爭議卻懸而未解。申報員額、決定工作內容,都是由系所決定, 但是系所分配到的助學金總額卻是由校方編列,也因此這個問題出現了校方、系 所、學生等不同層次。   首先,校方與系所的關係在獎勵金新制下,顯現其分配上的問題。在獎勵金 整體經費不增反減的情況下,卻開放了更廣泛的申報資格,導致系所分配的經費 與過去有程度不一的變動,舉例而言,4月22日的專案委員會議上,理學院表示 新制下經費減少了三百多萬。學務處的信件中聲稱「絕無所謂弱勢系所之事,因 為,所有系所皆以人頭數計算員額,基礎完全平等」,但事實上,新制下如果系 所希望得到較多經費,自然需將人員報滿至註冊人數,這種作法只能反映總人數 、而無法反映出無論是「需要獎勵」或是「需要工作」的數量,在無法反映系所 與學生的需求狀況之下,系所分配得到的經費不會完全符合其確切需求,全部開 放的員額制度自然便不是公平的作法。   其次,在系所與學生的關係上,由於新制強調系所自主,反而導致各系所狀 況出入極大。在4月22日的會議上,歷史所的助教表示該所有規定工時與工資, 因此在新制施行下仍可保持一週工時24小時、工資每月5000元;但同時也有系所 同學表示新制下每月只剩下3000元,甚至更低。工時、工資不受保障之外,長久 以來的遲發問題仍尚未解決。目前校方在會議上承諾會研擬預支性的方案來支付 獎勵金,但其他可能導致定位問題的修改方案則沒有接受。單就系所和學生的這 個層次而言,由於各系的申報流程和規範之間差異甚大,各系面對學生權益受損 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這部分除了透過系所研究生自行組織,並和系方協調系 所自主彈性的空間之外,研究生協會不斷向校方要求的監督、申訴管道,和更為 穩定與保障的制度也同樣重要。   最後,對於各系所差異極大的狀況導致學生的權益受損,在學生與校方的層 次上,缺乏監督機制的學務處難逃責任。在學務處的信中,花許多篇幅強調的, 是教授應該在教學、研究工作,甚至是行政工作上給予指導,「以免學生認為這 就是他們為學校提供的工作服務,因此拿到薪水是應該的。」另外只以寥寥數行 文字提及系所宜制定「研究生獎勵金作業規畫表」與設置申訴管道,但是卻都只 是建議,而沒有任何的實質規定,諸如工時工資的基本規定、訂定經費分配公式 以穩定分配狀況、申訴管道的組成、運作機制等皆不見蹤影,甚至是遭到學務處 以會產生誤會的理由而避不處理,距離真正能達成監督和申訴的功能還差距甚遠。 未竟之路:薪資化運動的可能   在4月22日的專案委員會議上,學務處生輔組針對若是獎勵金薪資化後的可 能修改方向做出報告,並指出未來若是改為薪資的話,一方面經費編列將不再以 學雜費撥用,而改由人事室列為人事經費支出,另一方面現行限定為臺大研究生 的資格限制則可能將被取消。目前研究生獎勵金加上教發中心助理的經費共3.46 億,將有三分之一的金額提報為勞健保。另外,為了符合教育部要求的3%獎助學 金要求,其他獎勵金的4556萬與減免學雜費的2666萬之外,校方須再撥用5000萬 才能達到;但基本上不會有適法問題。   校方提出的兩個方向中,人事室支出如校方會議上所說,可以增加系所運用 上的自主性;但是資格限制廢除的說法卻有待商榷。若是成為工資便不能限制資 格,那臺大校內具有勞雇關係的工讀生豈不是最大的反例?薪資化運動的雇傭制 度一方面可以參考工讀生;另外,目前助理最高可獲得的月薪約為6000元,要能 維持正常生活所需,至少要有三份以上的工作才行,以這樣的薪資條件,若是校 方沒有另外調整工時工資,否則其實很難特別吸引校外人士受雇。   薪資化的潛在好處便是可以有正式管道向校方進行協商,以獲得應有的權益 。對於勞動內容的保障、建立校園的申訴機制、薪資準時發放、對於工作安全也 可和作為雇傭單位的校方共同分攤健保、勞保,進而建立更穩定而受保障的勞動 環境。   學務長杜保瑞受訪時表示:「獎勵金新制是反映實質註冊人數的公平分配。 」這種作法大可視之為「假平等」,忽視了實質上每個系所的差異和可估計的需 求。目前教育部、勞工局等上級單位由正式成立的台大工會負責溝通,校內各級 會議則是由研究生協會斡旋,在各方管道努力之下,學務處不應只是一味的在勞 動與學習之間固守立場,這樣的做法無異於逃避獎勵金新制已引發的問題。 1 《有關研究生獎勵金制度學務處寫給系主任及所長的話》,學務處網站公布欄 ,2013年5月3日。本文後續將多次引用此篇公告。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ζ z \ /⊙-⊙〒 〒︽ ︽+□-□★ ★Z [中肯] [溫馨] [崩潰] [和諧] <[頂尖] [超能] [冗長] 台大意識報 ★ 議事在台大 Yψmurrya 部落格 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 我們的板 consciousnes (ptt2)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49.148 ※ 編輯: cpaper 來自: 140.112.249.148 (05/1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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