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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章有系統地整理對台大學生會的不滿, 我想借這篇先請問大家一個自己好奇已久的問題: 如果某一天其他大學的學生會發表了一個聲明,或參與了一項活動, 我們會認為該大學的學生都贊成那個聲明或活動嗎? 我自己是完全不會這樣想.... (希望大家可以在推文/噓文/箭頭中讓我知道一下大家的看法,謝謝) 這樣說吧,如果今天清大學生會說傅鐘應該要拆掉, 我也不會覺得清大的學生都覺得傅鐘該拆啊。 從這裡我也想問的是,代表性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 大家有提到自己沒投票、自己沒投給該候選人、 投票率很低、得票率很低,所以台大學生會不能代表自己, 可是我想其他學校的學生看到台大學生會的聲明, 也不會認為每一個台大學生都覺得零貳社是對的吧? 以上是退一萬步想以後提出來的問題。 接下來我想說的是, 我個人會認為民主如果要運作, 那大家應該要有發聲的途徑、把話說出來, 然後藉數人頭或衡量人權的方式, 讓大家得到結論,如果結論難產,得到一個暫時的公約數。 (這部分我還沒有想得很清楚,會有數人頭以外的方式是為了避免多數暴力) 但我現在看到的不是大家都爭著要講話, 而是大家都爭著要台大學生會不要講話。 我知道這是因為覺得自己被莫名地代表了, 所以我最開頭才問了,外面的人真的覺得台大學生有這麼均質嗎? 他們都覺得台大學生全部都希望銅像退出校園嗎? 對我來說我把台大學生會當成一個學生行政院, 如果我們真的這麼討厭它做的事, 為什麼不罷免它? 台大的學生會選舉罷免法 第四章 第三十九條 [提出] 本會會長、大會學代或其他由選舉產生之人員,得由本校在學學生向大會提出罷免案。 第四十條 [提議人] 各罷免案之提出,依左列各款規定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之提出,應有本校學生總人數三百分之一之提議。 二、學代:學代罷免案之提出,應有原選區在學學生三十人之提議。 三、其他人員:其他經由選舉產生人員罷免案之提出,選舉選區在一學代選區以下者,準 用學代之規定;超過一學代選區者,每增加一選區,提議人數應增加三十人;為全校性選 舉產生者,準用關於會長之規定。 第四十四條 [連署人數] 罷免案連署人數,應於原選區依左列各款規定人數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應有本校學生總人數二十分之一以上之連署。 二、學代:學代罷免案,應有一百人以上之連署。 三、其他人員:其他經由選舉產生人員罷免案之連署,選舉選區在一學代選區以下者,準 用學代之規定;超過一學代選區者,每增加一選區,連署人數應增加五十人;為全校性選 舉產生者,準用關於會長之規定。 第五十條【罷免案之通過或否決】 罷免案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者,罷免案為通過。 罷免案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不同意罷免票數者,罷免案為否決。 我想, 當大家如此不滿學生會的所作所為的時候, 經由民主程序把學生直接罷免掉, 不是會比叫學生會不准說話或不准參與活動更民主嗎? 學生會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章程、被學代監督, 福利部能替學生去跟學校處室表達學生權益不應被忽視, 都是因為學生會是選出來的、是按章程做事的。 如果大家認為學生會做的真的很糟, 不如就按章程把它給罷免掉吧, 這才是民意的「表達」阿。 民主應該會希望大家「都表達」,而不是「都不表達」吧。 希望我的理解沒有太大問題, 如果有錯希望大家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3
deathlove:學生會跟執政者還是有差別的 有些事情如果建議就能解決 03/05 17:00
deathlove: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03/05 17:01
deathlove:表達不滿不代表要罷免 而是希望有改進 03/05 17:02
tim1993:什麼都罷免學生會就真的連屁都不會放了 03/05 17:32
dezuphia:問題就是現在不要說罷免了,連NTU版都出不了阿(攤手) 03/05 17:33
dezuphia:每次都是NTU戰完之後不痛不癢的。 03/05 17:33
恩...其實我的重點是在,一來我並不認為台大學生會在實質上有被認為代表了全台大 學生;二來我也不認同有些人「表達」的意見是要台大學生會「不要表達任何意見, 因為你代表不了全部學生」。請注意,我沒有要他們「不要表達」,但他們要別人不要 表達,這樣不太對吧? ※ 編輯: wer7889 來自: 140.112.249.223 (03/05 17:41)
fbp123000:我建議"台大社運會"從台大學生會切割出來 03/05 17:39
fbp123000:以後社運會就可以儘管去支援各大活動沒關係 03/05 17:40
wer7889:所以樓上覺得學校外面的人認為台大學生會代表了包括你在內 03/05 17:42
wer7889:的所有人嗎? 03/05 17:43
penghudust:某影印店老闆對我說: 你們台大的整天不讀書 都在遊行 03/05 18:00
penghudust:難道外人看到台大學生會發言 不會聯想到台大全體 03/05 18:01
whalerealm:回wer "我"不這麼覺得 但外面的人看到台大學生會會怎 03/05 18:05
whalerealm:麼想 答案很困難嗎? 03/05 18:06
wer7889:恩...不過你不這麼覺得、我也不這麼覺得(對於外校的人), 03/05 18:13
wer7889:我也認識不少外校的人不這麼覺得(因為好奇,問過不少人), 03/05 18:14
wer7889:那我們要怎麼確認自己是不是有被「錯誤地」代表呢?更何況 03/05 18:14
wer7889:學生會本身是有這樣的權力的... 03/05 18:16
dsmwang:推fbp喔。 03/05 18:57
gooogle79:這樣好了,因為不是每人都同意ECFA,所以我們罷免馬總統 03/05 19:01
gooogle79:好嗎? 03/05 19:02
yuuirain:推fbp 03/05 19:06
sckm160913:這哪到罷免的標準 03/05 19:10
u8572535:有些意見不滿意所以表達 又不是有一點問題就要罷免 03/05 19:20
u8572535:程度上有些差別喔 03/05 19:20
th11yh23:每年都有的鍵盤罷免 也只有這時候最重視校園自治了吧 03/05 19:45
gooogle79:推樓上XDDD 03/05 19:50
kahn3515:既然因為投票率質疑民主正當性 那罷免應該是最佳解吧 03/05 19:56
kahn3515:說要改進 難道改不聲援以後就突然有民主正當性了?? 03/05 19:57
trees880098:我就覺得會有人覺得 03/05 22:08
gj942l41l4:純噓罷免辦法 選上學代不用20票,罷免要100票科科 03/05 22:08
hapimoon:好奇是否學生就該對學生會的所有行動給予百分百支持? 03/05 22:17
paihsinching:對於公眾議題,我還真的常常不想被學生會代表。  03/05 22:22
我想要表達的其實是「要學生會不要發聲明或參與活動,比起罷免學生會是比較不民主的 。」我個人並沒有要罷免學生會的意思,只是提供一個選項跟比較的角度。重點在「要 學生會不要發聲明」這件事,如果我們總是要別人不要說話,那民主到底要怎麼進行? 與其叫學生會不要聲援零貳社,不如自己出來組個團譴責零貳社,還可以讓外界知道不 是所有台大學生都被台大學生會代表了。 ※ 編輯: wer7889 來自: 140.112.249.223 (03/05 23:35)
wer7889:然後回應hapimoon:我百分之一百覺得我們不應該給予學生會 03/05 23:36
wer7889:百分之百的支持。但如果我們重視所謂的民主,看不爽學生會 03/05 23:36
wer7889:的話可以用民主的方式進行。要對方噤聲我覺得不是其中之一 03/05 23:37
wer7889:這樣。 03/05 23:37
sky1989:好問題,簡單卻直指要害 03/06 00:07
appoo: 03/06 08:56
SuperPenguin:既然本身民意基礎就比較弱,那麼在做出重大決定之前 03/06 15:22
SuperPenguin:是不是應該考量更久些呢? 03/06 15:23
Jasy:不同意的形式不是只有罷免 就像不滿政府不一定要訴求下台 03/06 23:04
Jasy:行政組織並非有無限的言論自由 03/06 23:06
Jasy:因此要求某個人或社團噤聲不民主 要求學生會噤聲則非不民主 03/06 23:07
wer7889:請想問樓上,當行政組織濫用其言論自由,或說跨越了其有限 03/07 01:43
wer7889:的言論自由時,該怎麼制衡這個行政組織? 03/07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