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schris:「沒有積極地鼓勵女性參與公共活動」這算不算一種不公平 05/25 04:10
→ itschris:的對待方式呢?如果承認差別待遇存在,這就是個應該被正 05/25 04:10
→ itschris:視的問題。而歧視的面貌是很多元幽微的,你可以不要稱這 05/25 04:11
→ itschris:叫做「歧視」,但不該把這作為容忍體制的理由。 05/25 04:12
→ a5378623:我只是覺得這已經不是體制可以解決的問題了(體制有其極 05/25 04:18
→ a5378623:限,如果再做更多也不一定會有幫助,反而會造成其他不公 05/25 04:18
→ a5378623:平的情況)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還有待高人指正 05/25 04:19
→ itschris:你所害怕的是這樣嗎?我們採取作為去保障女性權益,但卻 05/25 04:21
→ itschris:可能會造成另外一種形式的不平等?且容我做確認。 05/25 04:21
→ itschris:如果這是你核心的論調,要不要再說得更清楚一點,你的發 05/25 04:23
→ itschris:文沒有針對這個部份談太多。 05/25 04:23
→ a5378623:我的文只想表達我覺得「問題不在體制」,至於保障女性會 05/25 04:36
→ a5378623:導致其他問題只是順帶一提,並不是我這篇文的重點 05/25 04:36
→ a5378623:換句話說我支持修改體制保障女性權益,只是還有沒有更進 05/25 04:37
→ a5378623:一步努力推動修改的必要抱持存疑的態度 05/25 04:38
推 smartken:歐 這篇點出一些關鍵差異 到底是要改"文化"還是"制度" 05/25 06:05
→ ivanos:保障名額這種東西本身就有根本理論上的缺陷 05/25 07:12
→ schel:沒有積極的鼓勵女性參加公共活動不一定是差別待遇,因為我們 05/25 07:46
→ schel:也沒聽過積極的請男性參加學生會活動,而且如果是這樣的話, 05/25 07:48
→ schel:解決的辦法更不應該是保障名額,而是積極的鼓勵吧,如果沒有 05/25 07:49
→ schel:想積極參與的心卻因這樣強迫參加不是也是種迫害 05/25 07:51
推 NanFish:我個人認為由組織成員的差異度會影響組織發展的全面性 提 05/25 07:52
→ NanFish:高對不同議題的關注度 以及切入角度 對組織甚至社會的發展 05/25 07:52
→ NanFish:是有正向性的 這也是為何要保障不同族群與性別 並鼓勵目前 05/25 07:53
推 NanFish:不夠積極參與的族群 而保障這點也同時保障了組織的多元性 05/25 07:55
→ online135:請給我男性保障名額 謝謝 05/25 08:11
推 uka123ily:這就跟貴族王室說請保障王權一樣有趣吧 05/25 08:14
推 storyo41662:推~我覺得體制基本上是公平的,差別只在於個人對於這 05/25 10:20
→ storyo41662:些事有沒有參與的意願而已 05/25 10:20
推 tony160079:與其在這邊發長篇大論說性別歧視 你不如自己出來選 05/25 12:49
→ tony160079:現在又不是十九世紀成男普選的年代 05/25 12:49
推 dezuphia:結論很有問題....沒有人覺得搞個女性保障名額能達成甚麼 05/25 12:51
→ dezuphia:性別平等,但這樣的作法對於促進平等參與可能是有幫助的 05/25 12:51
→ dezuphia:。又,從頭到尾有人在說這是歧視嗎@@這你自己紮的草人吧 05/25 12:52
→ dezuphia:。結構性的不平等和歧視是兩個概念OK....不要甚麼詞都混 05/25 12:53
→ dezuphia:在一起。然後我也不懂指出這樣的不平等存在呼籲重視和自 05/25 12:53
→ dezuphia:己出來選這兩件事為什麼是相互衝突的。前面不是就有前學 05/25 12:54
→ dezuphia:代出來發言了嗎?就算我沒出來選呼籲重視又是哪裡有問題? 05/25 12:55
→ schel:但如果沒解決為什麼女性參選意願降低的問題,而只是形式上的 05/25 13:57
→ schel:要求保障名額,不是反而造成更大的問題,那保障名額真的有 05/25 13:57
→ schel:實質上的功用嗎? 05/25 13:58
→ dezuphia:這兩者沒有甚麼衝突阿,保障名額降低參與門檻,同時也可 05/25 14:10
→ dezuphia:以用其他手段增加參選意願,我看不出有甚麼非要選其中一 05/25 14:10
→ dezuphia:種的道理。而且說真的從頭到尾都只是希望能重視比例問題 05/25 14:10
→ dezuphia:,也從來沒有人說"非要"保障名額不可.... 05/25 14:11
推 linj8040:既然不喜歡被紮草人 那為什麼還要故意設出保障名額這個支 05/25 15:01
→ linj8040:架讓別人來紮? 這就跟從來沒人告訴你原住民比較笨 可是你 05/25 15:01
→ linj8040:知道原住民有加分制度後 有可能就會自己腦補原住民很笨 05/25 15:02
→ schel:但目前不是參與門檻,而是參與意願,我贊成以其他方式增加 05/25 15:27
→ schel:參與意願,但以學生會團隊而言,我覺得設置保障名額不切實際 05/25 15:29
→ dezuphia:到底是誰開始先講保障名額的阿 回去把女研社聲明看清楚 05/25 15:32
→ dezuphia:,不要每次都把話亂戴。 05/25 15:32
→ king22649:他說的是性別比例(不曉得我有沒有誤解?) 05/25 15:33
→ schel:而實際上很多人推文都在呼籲學生會要有保障名額... 05/25 15:33
→ schel:XD...那你也不要亂放話阿,我沒說過女研社要求保障名額阿 05/25 15:34
→ schel:我也沒說過女研社的聲明有問題,我也覺得性別均衡是ok的, 05/25 15:35
→ schel:我只是在說保障名額的事吧...改變現狀應該是要解決參選意願 05/25 15:36
→ schel:或是不利參與的因素,而不是保障名額(我一直都在說這吧) 05/25 15:36
→ dezuphia:我的立場是保障名額可能不會有幫助,但真的做了也沒甚麼 05/25 15:40
→ dezuphia:不好,如果真的想要讓性別參與平等不用一直在這上面打轉 05/25 15:41
推 schel:我覺得應該是最好能注意性別比例,但不能強制,而是解決無法 05/25 15:42
→ schel:達成的原因,只要根本的原因沒解決,做下去就是有什麼了... 05/25 15:43
→ dezuphia:厄...沒有人說要強制阿,保障名額也不會造成強制.... 05/25 15:43
→ dezuphia:不過我同意要解決根本性問題。 05/25 15:44
→ schel:保障名額就是強制啦,假設規定每十個幹部中要有至少四個女性 05/25 15:47
→ schel:結果萬一他們找不到四人,或是那年治安超差的,沒有女生要來 05/25 15:48
→ schel:結果就只能硬生生的踢掉幾個讓女生單純掛名以達到保障名額 05/25 15:49
→ schel:這對學生會運作來說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也會間接影響到學生 05/25 15:49
推 linj8040:保障名額不是強制的話那叫什麼保障 05/25 15:51
→ dezuphia:.....兩位要不要搞懂保障名額的運作方式再來談.... 05/25 16:27
推 uka123ily:我覺得現在變成是平行世界了 05/25 16:33
推 linj8040:保障名額的方式全世界都有不同辦法 那請問你要的是怎樣的 05/25 16:56
→ schel:那你要不要談談以學生會的組成方式來討論保障名額如何不會 05/25 16:57
→ schel:產生瑕疵...... 05/25 16:57
→ linj8040:保障方式?難道我請問我國不分區立委女性「不得」少於1/2 05/25 16:57
→ linj8040:的「不得」不就是強制嗎? 05/25 16:57
→ dezuphia:你要不要再多講講就你的理解不得怎麼推論道強制.... 05/25 18:54
→ dezuphia:不然我一直覺的你對到底現行制度怎麼保障女性沒甚麼概念 05/25 18:55
→ dezuphia:然後瑕疵又是一個模糊到不行的詞.... 05/25 18:56
推 linj8040:在法律用語中 「得」代表可為可不為 但「不得」代表嚴格 05/25 19:37
→ linj8040:禁止 我認為你才對法律沒什麼概念 現今憲法增修條文對不 05/25 19:38
→ linj8040:分區立委的女性保障就是強制的 05/25 19:38
→ linj8040:那你要說這條不符合你所謂的「現行制度保障女性」嗎? 05/25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