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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a大說的很好。因為壟斷這件事情會不會發生不知道,就算被壟斷了會不會 造成嚴重後果,其實也不清楚。 這種時候應該問的問題不是說旺中有沒有併購的自由,而是說這個社會願不願意承擔這 個不確定所造成的風險。 因為它會不會壟斷不知道,所以我認為他可能壟斷、也可能沒有壟斷。但是我一旦認為 壟斷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那麼我就不會想要去接受這件事情。這不是用期望值 的概念能夠解釋的事情,因為對於後果的厭惡程度極高,即便它壟斷的機率很小,那麼 我也會盡力避免這件事情發生。 此外,被壟斷會不會造成嚴重後果這個問題,用a大的說法同樣的也是有人說會有人說不 會。但是問題還是回歸到一個很單純的偏好問題,那麼如果大家現在認為會,而且後果 很嚴重而且不可逆,那麼即便發生的機率很小,同樣的也是會極力去避免。 學理的東西我56就不說了,112高手那麼多,就讓高手來指正好啦。 至於是不是專制...只能說這年頭尊重他人言論、言論多元化這種事情基本上就是個幻想, 比較有機會的是百花齊放的制衡、互相攻擊;那種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這件事情就是 個空想。所以今天反旺中和支持旺中的聲音互相吵,從言論自由來看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 情。至於是不是專制....連56和你都能PO文,而且還沒有被砍掉,應該算還好啦。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首先我得和你說聲抱歉。 : 之前的事件讓我認為你是個情緒化的衛道人士,但是從你的回應我可以知道,你是個願意 : 放下成見,看完我的文章後針對內容做回應的人,我決定相信上次的事情純粹是因為我採 : 到了你的地雷。 : 雖然我不認同你的意見,你也許看不起我的作為,但是我尊敬你的態度。 : 以下我會使用正面論述,試著拋開荒謬化的策略和反詰語句,還請你給予指正。 : ------------------------------------------------------------------------------ : 你說你反對併購案本身,旺中集團的行為只是堅定了你的反對。 : 那我想我們就分成這兩部分討論好了,首先是反對併購案,我想反對者應該是擔心併購後 : 的壟斷問題,換句話說,如果不會造成壟斷,或者壟斷沒有問題,「要不要併購是旺中集 : 團的自由」。 : 所以接著要檢視究竟併購後,會不會造成壟斷,壟斷後又有什麼樣的問題。 : 從數據看來,旺中集團在電視節目、報章雜誌和中嘉的系統通路,都有超過20%的高市占 : 率,看起來很高但是媒體壟斷與否,並不能這樣看,目前我所知道較有公信力的指標,是 : 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的KEK值計算。 : 網路上我查到的資料告訴我,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經過計算後認為數值高達 140%,遠高 : 過德國規定的三成。 : 但是另外一份新聞則表示,中嘉引用德國慕尼黑 Gleiss Lutz法律事務所Ingo Brinker博 : 士的計算,認為正確的數值不過在20出頭,因為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把東森國際全部納入 : 計算,可是旺中對東森的持股已經降至10%。 : 我是不知道誰的算法比較正確,但是兩造雙方各有說詞也都有解釋,我想是否會造成壟斷 : 並沒有被確實證明。 : 然後接著是壟斷的影響,這部分的推論應該是形成媒體獨裁後,對其他言論進行壓制,甚 : 至造成寒蟬效應(因為旺中掌握了主要的有線通路),但是我首先要指出,這是個「滑坡 : 論證」,併購後有可能產生這樣的結果,不代表這個結果就會發生。 : 此外,就算這個壟斷確時會發生,這個滑坡論證成立,壟斷也不一定會產生嚴重的傷害。 : 我認為不會,畢竟現在網路發達,新聞頻到林立,而且我們的電視都已經數位化,並不會 : 完全受到有線電視業者的宰制。 :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言論多元化、壟斷在這個時代根本不是問題,雖然西方一 : 直有媒體壟斷的研究,但科技的變化使得媒體壟斷的邏輯不夠堅強。 : 師大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也表示,並沒有人實際建立演算模型,測量旺中併購案造成了多少 : 的意見市場萎縮。 : 簡單來說,壟斷會不會發生,不知道; : 後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是個未知數; : 會不會有傷害,也不知道。 : 如果有人還記得,我前面說過,「要不要併購是旺中團的自由」,沒有人可以管你去便利 : 商店買了什麼東西--除非你能論證限制我的自由,可以對社會帶來更大的助益,保障更 : 多人的權利。 : 所以「因為併購會造成壟斷,所以反對旺中併購」我認為是個仍然欠缺論證的動機。 : 你說過: : 「"反對的聲音有可能因為不夠慎思而成為另一種專制" : 但如果被反對的目標確實是錯誤的 一面倒的撻伐並沒有任何不妥 : 這樣的反對自然也不能算是一種專制」 : 那麼我現在說出了我認為旺中併購為什麼合理,除非我的論述完全錯誤不能成立,否則反 : 對旺中的聲音卻實已經成為了另外一種樣貌的專制。 -- 五十六個星座 五十六枝花 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五十六種語言匯成一句話 五五六六 五五六六 真 偉 大 ! 亞洲天團 優文保證 五六出品 必屬精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18.179
a5378623:你這是主張民粹嗎= = 08/30 23:07
是不是民粹那是形式上的問題,因為公共決策的達成可以從民粹出發,也可以透過別的 形式,那不是我想要說的東西。 我想要說明的是,兩個事件即便發生機率極度不等,但是如果後果並非社會所樂見,那 麼避免這種事情發生並沒有那麼不合理。那就不是用"不一定"三個字能夠帶過的。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21)
dezuphia:所謂的言論自由本來就只是保障你說話的權利,會認為所謂 08/30 23:25
bigfish0330:極力避免才是為啥要反的原因 想說的是這個嗎 08/30 23:25
我認為a大用不一定來質疑反旺中的合理性。 不過我認為反對一個不願意接受的後果,和所謂的機率和"不一定"沒有甚麼關係。 就算今天造成壟斷的機會很小、或是壟斷後造成傷害的機會很小,只要可能引發的傷害很 大,那麼就有充分的反對理由。
dezuphia:的言論自由是一定要兩邊一樣大聲真的還能據此發一堆搞笑 08/30 23:25
dezuphia:文連點書都不願意看的..我只能說沙子裡很安全LOL 08/30 23:26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31)
a5378623:可是照你這麼說,社會不樂見旺中併購,就要禁止他併購 08/30 23:29
a5378623:那麼旺中的權益怎麼辦呢? 08/30 23:29
如果你拿社會和旺中相比,那就要看你是哪一種學派了XD 不過旺中畢竟只是一間公司,而不是個自然人。 禁止它併購其他公司的權益是不是需要被保護不得被侵犯......那當然也是見仁見智。 這應該不是甚麼生命財產權的基本人權的大法官釋憲問題吧?
a5378623:樓上就繼續你那低級的攻擊吧lol 08/30 23:30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36)
dezuphia:你自己用一堆自己都不懂的名詞還要嫌棄別人低級真的很酷 08/30 23:31
dezuphia:,旺中併購的權益是甚麼"權益"?誰賦予的?誰保障?為什 08/30 23:32
dezuphia:麼旺中會忽然出現一個併購中嘉的"權益"?有條件讓他併購 08/30 23:33
dezuphia:又傷害了旺中的甚麼"權益"?每次都拿專有名詞來打泥巴仗 08/30 23:33
dezuphia:要不要先搞清楚你再用甚麼詞說甚麼話再來.... 08/30 23:34
a5378623:對你最棒了,只有你懂我什麼都不懂 08/30 23:36
bigfish0330:開始偏離主題的人身攻擊了 XD 08/30 23:37
.....5566得第一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38)
NCCUDOGQUEEN:a大蹦潰了 08/30 23:38
dezuphia:不然呢zzzz連法人和自然人的差別都搞不清楚就權益來權益 08/30 23:38
dezuphia:去的要說你懂我還真的不可置信.... 08/30 23:38
bigfish0330:56完全成功了XDDDDDD 08/30 23:42
tw0517tw:厭惡程度超級高乘上小機率等於高厭惡期望值... 08/30 23:44
tw0517tw:這就是期望值的概念不是嗎XDD 08/30 23:44
你無法處理厭惡程度趨近於無限大,但是機率趨近於零的問題。你難道要比兩者的收斂 速度嗎Orz 這種東西量化很奇怪的啦。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47)
a5378623:的確不是那麼重要的權益沒錯,但是就可以忽略了嗎? 08/30 23:48
有人說要忽略嗎? 但是你都拿社會利益和一個沒有那麼重要的權益去比,你要判誰贏.... 這不是忽略的問題,是取捨的問題。
a5378623:該如何取捨我覺得是個問題,現在的方式則根本只是民粹 08/30 23:49
那你可以提出一個不那麼民粹的方式來取捨,我能理解甚麼是程序正義。 不過目前有任何程序問題嗎?
a5378623:然後我完全不能理解區分他是不是自然人的意義 08/30 23:49
我的老師比較常請假,不過通常我們要保障的權益比較是自然人的,而不是法人的。
tw0517tw:但是他不會趨近阿XDD 應該是可以硬爆出來的XDDD 08/30 23:49
不要量化它啦,我數學老師也請假了。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118.179 (08/30 23:54)
nfprzkuma: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 就是比例原則──政府在限制人民 08/31 00:27
nfprzkuma:權力時 要符合比例原則 08/31 00:28
nfprzkuma:也就是說 政府應該針對壟斷的機率與後果 做出相應禁止 08/31 00:30
nfprzkuma:併購 許可併購 或是加入限制的許可併購 08/31 00:31
nfprzkuma:所以你可以看到 http://ppt.cc/wDB4 裡面列了多項附加 08/31 00:33
nfprzkuma:負擔 這次NCC的審核案也加了三項停止條件 08/31 00:33
liltwnboiz:有屁用? 08/31 12:39
liltwnboiz:旺中連屁都不鳥 NCC在幹嘛? 08/31 12:39
shine76:有附加就是合比例 nfprzkuma還真單純哪 09/14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