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oo (熊吉吉)
看板NTU
標題Re: [校園] 901反媒體壟斷!臺大研究生協會與臺大學生會聯合聲明
時間Thu Aug 30 23:36:41 2012
黑雲大大好~ 我將由三個層面反駁你這篇文章
1.你證據的失誤
1.你論述的跳躍
2.釐清你判斷的謬誤
當然以上的你你你,指的是撰寫該文的你,你是形容詞,主詞是文章
只要文章不是黑雲你本人寫的,那個你講的就不是你黑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
: 你說你反對併購案本身,旺中集團的行為只是堅定了你的反對。
: 那我想我們就分成這兩部分討論好了,首先是反對併購案,我想反對者應該是擔心併購後
: 的壟斷問題,換句話說,如果不會造成壟斷,或者壟斷沒有問題,「要不要併購是旺中集
: 團的自由」。
: 所以接著要檢視究竟併購後,會不會造成壟斷,壟斷後又有什麼樣的問題。
: 從數據看來,旺中集團在電視節目、報章雜誌和中嘉的系統通路,都有超過20%的高市占
: 率,看起來很高但是媒體壟斷與否,並不能這樣看,目前我所知道較有公信力的指標,是
: 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的KEK值計算。
: 網路上我查到的資料告訴我,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經過計算後認為數值高達 140%,遠高
: 過德國規定的三成。
: 但是另外一份新聞則表示,中嘉引用德國慕尼黑 Gleiss Lutz法律事務所Ingo Brinker博
: 士的計算,認為正確的數值不過在20出頭,因為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把東森國際全部納入
: 計算,可是旺中對東森的持股已經降至10%。
: 我是不知道誰的算法比較正確,但是兩造雙方各有說詞也都有解釋,我想是否會造成壟斷
: 並沒有被確實證明。
我們不知道誰的算法比較正確,何況外國的月亮不一定比較圓
我們就直接說說台灣吧
http://www.nownews.com/2012/08/29/301-2849517.htm
NCC要求旺中賣掉中天,且中視要有獨立的編審制度 (NCC認證的壟斷)
你無視於那麼明確的證明,卻跑去引用旺中委託得到的數據...
這是你證據的失誤
: 然後接著是壟斷的影響,這部分的推論應該是形成媒體獨裁後,對其他言論進行壓制,甚
: 至造成寒蟬效應(因為旺中掌握了主要的有線通路),但是我首先要指出,這是個「滑坡
: 論證」,併購後有可能產生這樣的結果,不代表這個結果就會發生。
: 此外,就算這個壟斷確時會發生,這個滑坡論證成立,壟斷也不一定會產生嚴重的傷害。
: 我認為不會,畢竟現在網路發達,新聞頻到林立,而且我們的電視都已經數位化,並不會
: 完全受到有線電視業者的宰制。
: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言論多元化、壟斷在這個時代根本不是問題,雖然西方一
: 直有媒體壟斷的研究,但科技的變化使得媒體壟斷的邏輯不夠堅強。
: 師大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也表示,並沒有人實際建立演算模型,測量旺中併購案造成了多少
: 的意見市場萎縮。
: 簡單來說,壟斷會不會發生,不知道;
: 後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是個未知數;
: 會不會有傷害,也不知道。
你說的「滑坡效應」用在這篇裡頗可笑的
事實上旺中在還沒有併購成功就"已經在對其他言論進行壓制了"
http://ppt.cc/CRcW
從外部的葉宜津、反旺中學生、黃國昌、壹電視
到內部的錢衷時、諸多主編離職
始做俑者─蔡衍明根本毫無反省也沒有要下台的樣子
你可能是那種深信希特勒研發核彈是和平用途的朋友吧
畢竟拿核彈來打戰可是在殺那麼多猶太人滑坡的下面呢
你的「簡單來說」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這是你論述的跳躍
: 如果有人還記得,我前面說過,「要不要併購是旺中團的自由」,沒有人可以管你去便利
: 商店買了什麼東西--除非你能論證限制我的自由,可以對社會帶來更大的助益,保障更
: 多人的權利。
: 所以「因為併購會造成壟斷,所以反對旺中併購」我認為是個仍然欠缺論證的動機。
: 你說過:
: 「"反對的聲音有可能因為不夠慎思而成為另一種專制"
: 但如果被反對的目標確實是錯誤的 一面倒的撻伐並沒有任何不妥
: 這樣的反對自然也不能算是一種專制」
: 那麼我現在說出了我認為旺中併購為什麼合理,除非我的論述完全錯誤不能成立,否則反
: 對旺中的聲音卻實已經成為了另外一種樣貌的專制。
再來你口口聲聲談自由反對專制
但是你整篇文章反的卻不是NCC這個"專制"的機關卻是反旺中的集團
廣播電視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告訴你
為促進廣播、電視事業之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公眾視聽權益,增進公共利
益與福祉,特制定本法。
電波頻道不是你蔡衍明也不是中嘉的個人財產
你有甚麼資格要求反對者提出旺中併購案會帶來的壞處才能禁止你併購
而不是你自己來提旺中併購對社會帶來的利益來說服我們?
這是釐清你判斷的謬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90
→ appoo:...回到信箱了,打了那麼久結果2p幣... 08/30 23:37
推 a5378623:你辛苦了 08/30 23:46
→ appoo:ㄅㄎㄑ 08/30 23:48
→ a5378623:證據失誤的部分,NCC做出的是他認為最好的處理 08/30 23:50
→ a5378623:不代表NCC認定它壟斷了吧,再者NCC也只是參考之一 08/30 23:51
→ a5378623:然後我的論述的確太跳躍,抱歉 08/30 23:51
→ a5378623:不應該直接說到不知道,而是僅有「可能性」 08/30 23:52
→ a5378623:能不能容許就還要繼續討論 08/30 23:52
→ ivanos:你第二段邏輯有問題 08/31 05:57
→ shine76:樓上除了「XX段邏輯有問題」就沒別招了嗎 09/14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