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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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學權報告7指標39問題定排名 學權小組要求教育部終止學校違法
時間Fri Aug 5 23:14:4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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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 苦勞報導
學權報告7指標39問題定排名 學權小組要求教育部終止學校違法
陳韋綸 (苦勞網特約記者)責任主編:樓乃潔
《2011年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報告》的結果公布後,8/3 日由全台各大專
院校學生組成的評鑑小組成員,再度來到教育部前,
要求教育部主動介入大
學學權問題,並對調查報告中,明顯違法的學校立即開罰。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以下簡稱學權小組)是由成大、高師大、國
北教、清大等各校學生自發組成。2010年,學權小組公布首次報告結果;今
年的調查涵蓋
全台149所技職院校及一般大學,結果顯示將
近八成的學校宿
舍有門禁管制,超過六成有點名制度,此外更有七成學校仍有刊物審查規定
,
一半以上的學校於校規中,明文規範學生不得集會遊行與鼓動學潮。學權
小組成員林飛帆認為,這些規定都顯示台灣部分的大學,仍以家父長式的態
度來「管理」學生,大學校園仍可見到威權時代下的保守規範。
評鑑報告以學生自治、宿舍規範、學生權益、勞動權益、教育私有化、性別
平等以及資訊公開等七項作為學權指標,之下再分為共39個問題,以電訪、
發放校方問卷、網路填答以及網路搜尋的方式取得資料。台大政治學研究所
學生施彥廷表示,問卷題目是由學權小組依據各自校園的實際經驗,共同討
論後擬定,並對每間學校2-3位學生自治團體的幹部及成員進行電話訪調。輔
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肯定此次學生自發完成的評鑑調查報告,並呼籲大學評
鑑指標,應納入學生權利。不過,她也強調,此次評鑑調查報告具「初步性
質」,對於問卷的39個問題,她建議以程度量表取代「是、否、不知道與其
他」四個選項,更能掌握校園學權實際狀況。
8/2日學權小組公布全台149所大學學權排名,高雄餐旅大學「倒車尾」。具
體事項包括:
校規規範學生言論與集會自由、行政會議沒有學生代表、宿舍
門禁、服裝儀容,以及宿舍規定6:00起床打掃,10:30集合點名。
赴教育部的前一天,學權小組並公布全台149所大學的學權排名,高雄餐旅
大學、興國管理學院以及萬能科大分占倒數一、二、三名。評鑑結果出爐
後,高餐大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校規嚴格是為了培養業界所需人才
」。林飛帆表示,業界對於高餐大畢業的學生有很高評價,因為他們培養良
好、符合企業規範的勞動者。另一方面,他指出受訪學生對於校規有很多不
滿,卻因為餐飲業圈子小,學生礙於業界與校方壓力,默默承受這些規範。
他強調,高餐大是「教育機構」,不應只要求學生服膺「業界規範」,應該
主動要求業界,改善勞動條件。
學權小組要求教育部,針對明顯違法的學校,立即進行開罰或限期改善,包
括男女宿舍門禁管制有所差別,或是仍有刊物審查制度的學校。接受學生陳
情的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表示,將「積極輔導」這些學校,基於「大學
自治」原則,會要求學校自行改善,教育部方面無法承諾改善的期限,引來
現場學生不滿。學權小組成員林飛帆表示,教育部不應僅以「建議」的方式
,以大學自治推諉責任。「釋字第684號至今經過六個月,但調查結果部分
學校仍有刊物審查的校規與罰則」,他強調教育部應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
而不是「逼得學生去告學校。」
大學校園學權面面觀
勞動:9成學校未替校內工讀生保勞健保
此次評鑑報告的結果並顯示:
近9成學校未替校內工讀生保勞健保;此外,仍
有10%的學校,
校內工讀時薪低於目前基本工資規範的98元。
學生在大學校園內從事勞動,除了普遍沒有勞健保,部分校園工讀時薪未達
勞基法基本工資標準以外,以「助學津貼」取代「工資」,然而卻未明確規
範工作內容與工時上限,學生時常淪為廉價勞動力。過去助學津貼由教育部
提撥經費,2000年後改由大學學雜費中支出3%或以上,做為助學金。
倫敦大學Goldsmiths學院社會學博士生、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前執委林伯儀指
出,如今各校助學金的發放與使用雖然不盡相同,但是共同趨勢便是由過去
不一定要負擔勞動責任,演變為「學生必須工作、助學金即工資」的情況,
在金額有上限,但工時不確定的情況下,就會衍生工時越長、時薪越少,以
及工作超過八小時卻沒有加班費的情況。
林伯儀表示只要學生受人監督、支配並領有對價,「就是勞工!受勞基法保
障而享有勞健保與基本工資」,校方不應巧立名目,遮掩學生亦為勞工的事
實。他認為教授與同學之間,既是師生也具有勞資關係,校方理當保障學生
基本工作權利,各種研究計畫也應編列勞健保預算,不能只是要求教授自掏
腰包買單。
受教:中正大學學生要求校方廢除教師員額總量管制
中正大學學生來到教育部前,要求校方廢除教師員額總量管制。
中正大學政治系學生鄭培宏指出,今年六月,中正大學校長吳志揚未經校務
會議表決,以公務人員加薪3%,因此無法負擔過多新聘教師的理由,逕行宣
布100學年度起,以院為單位,縮減可聘任教師員額至編制90%。他質疑,過
去教師聘任採三級(系、院、校)三審,如今總量管制政策從院級開始,限制
教師員額,並要求院內就聘任案先做排序,在排序依據不明確的情況下,「
系所可能永遠聘不到教師。」
政治思想史是政治系必修課程,然而中正大學學生,在上學期卻面臨沒有老
師開課,導致無課可修、可能影響畢業期程的窘境;而原應可擔任此課程教
授的老師,先後通過系院教評後,卻因總量管制政策,政治系聘任案又屬備
取的情況下,無法聘任。
中正大學學生曾靜坐抗議以及向教育部陳情,至今校方卻沒有任何回應。鄭
培宏表示,6月29日教育部回函明確指出,「中正大學校務基金狀況良好,
足可支應徵聘教師的所需經費」,並要求校方於一周內,向師生說明總量管
制政策,「然而到現在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中正大學政治系學生林佳樺
要求中正大學校方,依教育部回函要求,立即向學生說明與溝通。
司法救濟:大法官會議釋字684號:終結特別權力關係,接下來呢?
今年一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4號解釋文指出,大學行政處分,如果侵害
學生基本權利,基於憲法權利救濟之原則,「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
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在此之前,除退學(「足以改變學生身
分,進而影響其受教權」)以外,其他如記過、申誡等處份,學生除了依循
校內申訴管道外,不得以行政訴訟,達成司法救濟。
一般肯定,
第684號終止學校與學生之間的「特別權力關係」。特別權力關
係的內涵,是國家機構基於紀律目的,對於它所認定需要被管教或管理的身
分,例如公務人員、軍人、囚犯與學生,擬定的特別規則。在特別權力關係
中,規則由單方擬定,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地位不相等,被管理者對於規則
僅能服從,違反則受懲戒,基本權利也不受保護,亦不得提出司法救濟。特
別權力關係即是一種威權關係。
表面上,釋字第684號給予學生對於不當及違法處份提起行政訴訟的「訴訟
權利」。實際上,行政訴訟曠時費日,加上所費不貲,實是不得已而為之的
最後手段。司法救濟的權利非學生權利的全部。回頭看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
對於684號的回應:尊重「大學自治」以及提供「參考原則」,然而學生與
校方權力關係,本來就不對等,今日面對學生提出的大學違法情形,教育部
不但不敢開罰、甚至未要求違法學校限期改善,「大學自治」僅是教育部卸
責的話語。以萬能科大邱智彥向教育部申請訴願為例,結果雖然勝訴了,對
於校方侵害集會結社權的事實,沒有表達明確立場,僅認定「行政程序有瑕
疵」。684號終結特別權力關係,但是威權的幽靈,仍然遊蕩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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