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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貼一下學校的回應 //from校務建言 ---------- 關於Taipei Times於10月14日之報導,回應如下,請參考: 1.訪賓接待:概依「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及附件(如附件2)辦理。 (1)國際事務處辦理校級訪賓接待,或舉辦國際會議,絕不接受矮化我方之用詞。 (2)本校各學院、系、所及研究中心依其重點發展所自行邀請之訪賓,或所主辦、合辦 之會議及研討會,由邀請、主辦單位依前述注意事項自行辦理。 (3)本校各學院、系、所及研究中心,各有其重點發展之國際交流區域,報導中以本校 重點研究中心為例,有以管窺豹之虞,不應以政治觀點論述學術發展之策略。 2.學術合作合約:與大陸地區之學術合作合約,概依「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 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如附件3)辦理。 (1) 國際事務處審閱本校各級合約時,正體中文版之本校校名必須使用國立臺灣大學, 或註明簡稱臺大。 (2)於此重申,本校與世界各地學術研究機構締結學術合約,國際事務處審約原則皆為 英文版之本校名稱係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簡稱NTU),正體中文係國立 臺灣大學(簡稱臺大),不因合作對象為大陸地區而有所更動。 3.此外,關於國內各國立大學的名稱,媒體及民眾皆習慣直呼其名,例如:清華大學 (清大)、政治大學(政大)、中興大學(興大)、成功大學(成大)。本校名稱確 實係臺灣大學,也無使用錯誤之處,當然也非刻意移除「國立」二字。 4.本校一向遵守政府相關規定,針對媒體報導中對本校所產生之誤解,深感遺憾。於 此回應校友之珍貴建言,感謝校友寶貴的時間,耐心閱讀至此,謝謝! 附件連結 附件1 Taipei Times: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front/archives/2011/10/14/2003515696 附件2 「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及附件: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62858&ctNode=5664&mp=1 附件3 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http://www.edu.tw/mainland/itemize.aspx?site_content_sn=7450&itemize_sn=14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219
blbl1823:正體要加國立 所以殘體就拔掉嘍? 10/18 23:05
ming1053:官樣文章 10/18 23:15
bj26bj:"報導中以本校重點研究中心為例" --> 所以是承認了嗎? 10/18 23:21
bj26bj:竟然還膽稱這樣叫"以管窺豹",這種事情不是一個單位都不能發 10/18 23:21
bj26bj:生嗎 10/18 23:21
AtmanLin:國立中央大學 ===> 大學 10/18 23:29
ufoshooter:妳老師卡好 比我還會掰 10/18 23:43
ufoshooter:更改板名了啦 TU板 ~我小時候都去TU~~~ 10/18 23:43
dOodoOhOw:Not-Taiwan University 10/18 23:45
ieng2000:所以是不是應該把"國立"加回去? 請學校講清楚,不要耍太極 10/19 20:43
ieng2000:又說規定要國立,又說並非刻意抹除 10/19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