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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告訴我們,人是理性的動物。 會出現這種狀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財產權劃分不清楚。甚麼財產權?就是腳踏車位的 財產權。當把腳踏車位的財產權問題畫清楚了,那麼剩下的就只是手段問題。 這麼說可能有點混亂。換個問題問,為什麼台大比較不容易出現汽車亂停的問題呢?這 是因為汽車停車位很清楚的屬於校方。所以進來台大要停車,要不然就是付錢,要不就 是有特殊理由。不停在停車格裡面的,就是直接鎖車罰錢。 因為停車位是學校的,所以這麼做並沒有引起太大反彈。 但是腳踏車位的財產權就不知道是誰的。台大校方並沒有一個有效捍衛腳踏車位財產權 的手段,因此實質而言,腳踏車位的財產權歸屬就不清楚。台大目前能做的只是消極的 將亂停的腳踏車拖吊,但是一沒有對拖吊的腳踏車罰款,二沒有辦法對腳踏車位做有效 管理,因此才會出現腳踏車的亂象。 很抱歉直接將腳踏車位的所有權劃給台大,比起劃給同學,我相信這麼做可能可以大幅 降低交易成本。這樣討論也許比較可以對焦。 所謂積極管理,一方面台大可以比照汽車,將腳踏車位出租,這樣可以讓願付價格最高 的使用到停車位;二者,台大也可以將硬塞在停車格裡面的腳踏車亦列入罰款對象。這 樣一來,腳踏車的數量會大幅度減少。這樣一來不需要額外增加經費購買公共腳踏車, 也會有額外的經費聘僱捍衛台大腳踏車位財產權的人力(增加拖吊)。 至於怎麼出租,是投幣箱還是事先登記(比如說學校的琴房、學生汽車停車位),還是 用高級的悠遊卡系統之類的,那是技術問題。罰款應該怎麼罰,罰多少,要不要像圖書 館一樣沒有繳納罰金就不能畢業,這也是可以討論的。應不應該登記,還是說不登記被 抓到宣告幾日之後直接報廢轉賣。這些都只是手段問題,合理性、合法性也可以在其中 調整討論。 但是如果財產權的劃分不清楚,也沒有任何積極作為捍衛自己的財產權,停車位基本上 就是共有物(Common Goods),那麼會出現亂象那也是不令人意外的。就過去的情況來 看,腳踏車數量和拖吊的頻率,這個共有物最多被稱為有一點被拖吊風險的共有物,期 望值仍然是正的。 目前新聞提出的看法是台大內部禁止私人腳踏車出現,這其實也是捍衛其財產權的方法 之一,但是增設公共腳踏車之後,一定會有公共腳踏車毀損速度很快、數量分布不均勻 的問題。這些問題也不是不能克服,不過成本孰高孰低就是需要仔細評估的部分。 竊以為校方之所以選擇使用公共腳踏車而不是出租車位的政策,是為了避開牽涉到金錢 這種常常被人視為洪水猛獸的阿堵物。不過這麼做的結果很多時候反而遭致更高的成本 浪費。這是題外話。 ※ 引述《seiferthan ( )》之銘言: : 既然強者我同學都說要來多多參與,小弟也斗膽說一點自己意見 : 一、問題 : 1、關於腳踏車亂停 : 這部份可以分為兩種原因: : (1)因為上課趕時間,只想趕快停車: : 這在校內當然是強力拖吊啦。我覺得目前拖吊的強度還可以再加強。比如說每兩個小時就 : 巡校園一次、換置更大停的運輸貨拖吊車輛。這種只為自己方便或急事就亂停的傢伙(不 : 好意思,實在不值得我稱同學),不給他點教訓難到要給他掌聲嗎?而且我建議罰錢。 : (2)因為停車位不夠: : 小弟自己也有騎腳踏車在校園各處過,觀察後的心得是認為腳踏車的停車位真的是不夠的 : 。所謂的不夠也分兩種: : A、總額數量的不足:如果台大學生每個人都牽腳踏車出來,恐怕需要目前車位空間的兩 : 倍以上才夠容納 : B、重要或熱門上課地點周遭停車空間的不足:諸如文學院、共同教室、普通教室、活大 : 、圖書館等。這些教室附近的腳踏車停車空間與該處同時間上課學生人數的比例恐怕 : 是很懸殊的。學生在共同教室上課,你總不能要求他把腳踏車停在普通教室再走過來 : ,這不合情理。 : 2、關於校內電公車、電車 : 神經病,學校叫窮卻又有錢沒地方花是不是?哈佛大學多大?哈佛大學有校內電車電公車 : 嗎?台灣大學的學生都得了肌肉萎縮症走不了路嗎?對此一提議我完全不屑。如果具有強 : 大東方神祕力量的李校長是專門設給身心障礙的同學,我將高度肯定。但是一般人可以走 : 路就走路;節能減碳是喊假的、圖利企業財團或許才是真的。 : 二、解決方案 : 1、關於腳踏車亂停 : 那些因為自己上課來不及或急事亂停車的傢伙當然需要強力拖吊,但是總體而言,仍應該 : 擴充學校腳踏車停車位總額與熱門上課建築周遭停車空間。小弟認為解決方式有二: : (1)引進公館捷運採用的雙層腳踏車置放架:腳踏車停車位如果團團包圍建築,對於景觀 : 來說或許也不美觀,因此如何在既有停車位上就地擴充應為首要考量。雙層停車位可 : 以立刻在相同大小的停車面積上擴增一倍的容納量,何樂而不為? : (2)減少校內汽車停車格,轉為腳踏車停車位:說實話,小弟對於台大小小一個校園到處 : 充滿汽車停車格感到頗是不滿。到底這裡是汽車停車場還是學生讀書的校園呢?如果 : 台大半數以上的學生都開車上下學,那麼汽車停車位當然多多益善(吾人眼下論者也 : 將改為如為增加汽車停車空間),但是明明台大學生在校內多半都是騎腳踏車或走路 : 啊。我認為應該減少並轉用的理由有二: : A、大學是學生的大學:大學是為了教育學生而存在,應該先以學生的福祉為考量。當 : 大多數的學生都是騎腳踏車、且為缺乏腳踏車停車位不足所苦時,減少汽車停車位 : 應該是理所當然,因為開車的都是老師或者及少數的同學。教授們有(不少)固定 : 收入,應當自己想辦法在台北市找停車位。找不到停車位就請加入愛用大眾運輸的 : 行列。 : B、減少汽車在校內行駛的機會以增加安全性:各位應該都見識過,有些混帳東西在校內 : 還是開車開得很快。我們既然無法每一次都抓到這類爛貨然後驅之別院,但可以減少 : 這類校內危險的發生。台大學生多、腳踏車也多;腳踏車機動性高、速度有時也不慢 : ,經常校園路上不時哪裡就會冒出來,如果此時再加上汽車也開得快,那發生嚴重事 : 故可就糟了。所以,為了學生的安全、以及校內所有行人與腳踏車騎士的安全,應該 : 要大幅減少校內汽車的停放與行駛許可。 : 一旦減少,校內景觀將會更開闊、美觀。安全性也將大幅停升。更不用說,缺乏的腳 : 踏車停車位問題當然也可能迎刃而解。 : 2、關於校內電車或電公車 : 換校長。 : 一點小意見,請各位學長姊、同學指正。謝謝大家。 : 個人認為在重要事務上,應該要具名以表負責。我是台大政治所碩二韓必忠。 -- Nobody ever saw a dog make a fair and deliberate exchange of one bone for another with another d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58
arsenefrog:喔。 10/20 11:08
tw0517tw:拖吊的腳踏車有罰款阿...要拖很多次XD 10/20 11:09
tw0517tw:而且腳踏車證...好啦顯然現在腳踏車證太好拿了 10/20 11:09
arsenefrog:非常有道理,非常沒有建設性 10/20 11:09
其實我也不是很知道怎樣的建言叫做有建設性,因為這本身就是複雜的問題。如果今天 我的建言變成:要重罰違規的腳踏車,一次1000元。 這時候的焦點會跑到:1. 我的腳踏車是被拖出來的,這樣不公平。 2. 台大搶錢,不公不義。 3. 學校表示:人非聖賢##$%!@#! 這個建言就結案了。 如果我的建言變成:學校要多雇拖吊車來拖吊。 這時候焦點會變成:1. 浪費行政資源,5年500億不是拿來拖腳踏車的。 2. 學校表示:人力不足,盡力而為,依法行政。 從頭到尾的問題癥結我認為是財產權劃分不清,以至於無法確保交易有效性。但是一旦 被這些吶喊混淆,很容易就偏掉了,當然一切可能是我多慮了。如果真的按照出租的方 式,其實教室旁邊停車格賣貴一點,遠一點的不要那麼貴甚至免費,車輛不均勻的問題 可以解決。但是這種作法的問題仍然是建立在財產權制度被確定(比如說拖吊被強力執行 )的前提下。權力這種東西不是法律規定寫一寫就會出現的。 回應tw大,我說的罰款不是那種很多次,然後不痛不癢的那種,說真的,實際上只要在 台大久了,就知道亂停被拖吊的機率很低(知道甚麼時候比較不會被拖吊)。更重要的是 ,很多違規不會被拖吊,但是對許多人造成很大的成本。比如說亂塞硬擠。這些行為有 些時候比違規還令人討厭。
jaga509:可是人不是理性的 10/20 11:22
誘因出現的時候就是理性的。
tw0517tw:的確...我開始相信你了XD 我喜歡停遠比較便宜這想法XD 10/20 11:30
StomviTp:規定所有腳踏車只能停在徐州校園 不能停在總區! 10/20 11:32
chandler0227:其實拖吊從來沒強力執行過,真的要嚴格抓違停 10/20 12:40
chandler0227:那些沒放到架上的就都該拖吊,就不會有車子卡住的問題 10/20 12:42
chandler0227:但這樣做勢必會有很多人抱怨 10/20 12:42
我認為強力拖吊只是一種手段。也許可以找到更和緩,反彈也比較少的方式來達到相同的 目的,不過基本上的概念是相同的。 不過這種做法要能被執行,必須在一些抽象的概念上取得一些共識,不然實質層面上會 無法對焦..... ※ 編輯: reluctant 來自: 140.112.151.58 (10/20 12:55)
chandler0227:其實就缺在一個很明確的制度,跟一套好的處罰措施 10/20 12:54
chandler0227:至少要讓大家都感受到停好跟亂停得到結果是有差別的 10/20 12:55
chandler0227:也就是說要保障有停好的那些人權益,必須要對違停的做 10/20 12:56
chandler0227:出有效處罰,我贊成嚴格拖吊是認為那是最立即能解決問 10/20 12:56
chandler0227:題的方法,雖然可能引起的反彈也最大 10/20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