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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故事來比喻 雖然對事實有所簡化 不過至少會比較好懂 還不錯 不然就算#1EmfB5lX 那篇文章已經講得很清楚 也可能會有人看沒或懶得看 我就根據那篇 幫你的故事補完整一點 順便給一些沒有空看比較專業的文章的人參考 很多年很多年前有個大地主阿華 (中華民國政府) 或許是辛苦工作 或不知道從哪裡得來的 總之阿華他擁有很多土地 但是耕種 打掃家裡都需要人啊 所以他就把一些土地借給家裡的長工俾女蓋房子住 (遷台軍公移民) 阿華跟這些家裡工人也都滿熟的 互相幫忙就沒有簽甚麼租約 又過了幾十年 這些家產傳給他的曾孫阿灣 (台灣大學) 由於生對家 祖宗庇蔭 這個阿灣生活當然就還不錯 作為家族長孫 大長輩照應當然不會少 聽說最近還要花不少銀兩整修宅院裡文藝庵的八卦池 物換星移 阿灣手邊的土地蓋東蓋西 已經用的差不多了 但是阿灣心想 我們家裡之後說不定還想蓋其他東西啊 而且現在地價那麼高 不用這些土地多賺點錢 我之後有需要為家族投資更多東西的時候該怎麼辦 於是心一橫 就叫這些以前為他的曾曾曾祖父工作的人和其家眷 馬上離開「他的」土地 (他們能搬去哪 阿灣不太在意 畢竟大清律例也沒有規定一定要安置) 不然就要告到官府 找人來拆房子趕人 還要他們賠歷代以來占用的租金 ※ 引述《fbp123000 (NEWBIE BOY)》之銘言: : 我想起小時候在鄰居街坊間常聽到的故事 : 很多年前 : 某大地主地很多 : 為了敦親睦鄰,所以同意一些家境比較不好的鄰居 : 可以在他的地上蓋房耕作 : 但契約上還是有說明土地是大地主的 : 傳了好幾代後 : 某天過世多年的大地主的曾孫或曾曾曾孫 : 要把土地回收做利用 : 請那些居民的後代搬走 : 那些要被趕走的人忿忿不平,但由於契約上有寫好卻也不能說甚麼 : 於是就希望能拖盡量拖 : 找來了親朋好友拔刀相助 : 一起去大地主加抗議說:X家冷血,逼得我們沒有生存空間 : 不知這故事大家有何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6
s9372037:方唐鏡: 11/16 02:19
※ 編輯: mangoEX 來自: 140.112.24.86 (11/16 02:21)
NTUOnline:原po這個例子不錯 正好說明了口說無憑... 11/16 02:27
valenci:追討不當得利只能追五年 以廖家牛肉麵為例 佔40年 判賠七 11/16 06:57
valenci:萬 11/16 06:57
pig5252002:樓上最高法院派XD 11/16 10:17
FlashMob:這例子哪裡好 第四段都先入為主幫阿灣腦補了 11/16 10:41
FlashMob:喔 原來是根據別篇改的 11/16 10:42
a325000:員工家屬佔用60年 只能要5年超低價租金 11/16 11:46
a325000:這時候酸別人依法行政之類的人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11/16 11:47
a325000:還是說對自己有利的時候 死掉的司法就活過來了呢 11/16 11:47
pttmansion:其實醫學院那裏有兩三棟蚊子館只是都不用罷了 11/16 11:51
lavylavysana:法條法條法條 人到哪裡去呢? 11/16 12:19
lavylavysana:在法律面前真的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嗎? 11/16 12:19
lavylavysana:只看得到人家佔屋 怎麼不問人家為何佔屋呢? 11/16 12:20
a325000:是佔地不是佔屋 11/16 12:29
a325000:知道他為何占 就一定得同意他占嗎? 11/16 12:35
a325000:反正第二代第三代佔用60年也是賠五年,總共幾萬塊 11/16 12:38
a325000:第四代到第一百代橫豎也是賠幾萬塊 11/16 12:39
a325000:利益衡量下當然是繼續佔用阿 11/16 12:40
a325000:怎麼會有動力讓權利義務關係正常化呢 11/16 12:41
windseeker:似乎這次居民也不打算繼續佔,只求個安置 11/16 12:42
windseeker:樓上說白話文吧... 11/16 12:43
a325000:哪一句不是白話文= = 11/16 13:02
a325000:已知政府總是會安置(或是$$) 更缺乏動力自動離開違建了 11/16 13:04
dezuphia:樓上在講啥阿 目前不就是沒安置才不肯離開嗎= = 11/16 13:12
dezuphia:哪來的總會安置? 11/16 13:12
a325000:過去的案例 大多都會安置 導致居民想像 應該會安置 11/16 13:16
a325000:其實這應該要分成兩種人 11/16 13:18
a325000:1.好手好腳霸佔等政府補償的人 2.可憐無依無謀生能力者 11/16 13:19
a325000:一百多戶全部都是2嗎? 11/16 13:23
a325000:一律要求應該給安置或補償才能搬真的很奇怪耶 11/16 13:24
a325000:有2這種情形也應該是例外處理,不是一百多戶的通案吧 11/16 13:32
dezuphia:所以你是拿"過去的案例"來推,根本不知道"現在"的狀況? 11/16 13:51
a325000:前面幾篇自救會什麼的 或是 居民訪談 11/16 13:56
a325000:都是認為會安置會補償 11/16 13:56
a325000:我那句的意思是(居民)已知會補償 缺乏動力自動離開 11/16 13:57
a325000:我當然知道現在還沒安置阿= =不然是在吵心酸的嗎 11/16 13:58
a325000:要求安置的一方 很多也都是拿過去案例會安置,所以這次也要 11/16 14:03
a325000:不分青紅皂白,連好手好腳霸佔,通通得到補償 這符合公義? 11/16 14:05
peter4710032:由此可見法律之缺乏彈性與適性,何況這沒有標準答案 11/16 14:13
iloveilliya:...我真的很想知道七八十歲眼瞎耳聾的老人家要怎麼個 11/16 17:47
iloveilliya:「自動離開」法。 11/16 17:48
iloveilliya:是不是好手好腳,何不實地走訪後再說? 11/16 17:48
iloveilliya:既然提了"公義"為何不想想若沒妥善安置這些人被趕走還 11/16 17:50
iloveilliya:要賠幾百萬不是製造更嚴重社會問題? 11/16 17:50
iloveilliya:有能力"自動離開"的人會想住在連廁所都沒有的地方? 11/16 17:51
gfs777:applEX 11/16 17:56
nakts0123:平平是水果 11/16 17:59
a325000:實務上相當於租金 五年不當得利,公告地價10% 11/16 20:30
a325000:幾萬元就解決了是怎樣賠到幾百萬? 11/16 20:30
a325000:一百多戶全部是7.80歲老人? 11/16 20:33
a325000:居民都有剛出生的小嬰兒了,想必也有中生代 11/16 20:33
a325000:"44歲的梁先生目前跟太太及女兒住在社區" 11/16 20:47
a325000:"拆仁愛路那邊的時候都有補償,為什麼這裡就沒有" 11/16 20:47
a325000:這是上面那個訪談紀綠採訪居民的一段話 11/16 20:48
a325000:中正紀念堂廖家牛肉麵案 8個人賠56萬 一個人7萬多 11/16 21:00
a325000:而且它是店面,住家說不定賠更少 11/16 21:01
iloveilliya: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650 11/17 00:57
iloveilliya:http://0rz.tw/CL2wL 11/17 00:58
iloveilliya:三篇報導中的金額都是百萬為單位。 11/17 01:07
iloveilliya:兩個可能1.三個媒體記者都亂報2.居民說謊或誤會 11/17 01:08
iloveilliya:看聯合報那篇你應該就知道為何不"自動離開" 11/17 01:09
a325000:宣稱索賠多少 跟實際法官要判多少 是兩回事 11/17 01:09
iloveilliya:跟有沒有中生代關係不大。 11/17 01:09
a325000:看看上面附近的案例吧 11/17 01:09
iloveilliya:那低收入戶跟台大打官司權利對等嗎? 11/17 01:09
a325000:低收入戶是台大害他變低收入戶的嗎? 11/17 01:10
a325000:低收入戶可以去法扶申請律師 11/17 01:11
iloveilliya:法律可以歸法律,但我覺得看你上面這樣問你就別提到 11/17 01:11
iloveilliya:"公義"了,很矛盾。 11/17 01:12
a325000:"六成月收不到兩萬" ---> 4成超過兩萬 11/17 01:12
a325000:還在幻想都是7.80歲無謀生能力的老人嗎 11/17 01:12
a325000:為什麼要拿全體納歲人的錢去補助好手好腳的第二代第三代? 11/17 01:13
iloveilliya:4成超過兩萬?兩萬1也是超過。 11/17 01:15
iloveilliya:請看一下iertayan的系列文 11/17 01:16
a325000:如果他有謀生能力,國家為什麼一定得補助他? 11/17 01:16
a325000:全台灣有兩千萬人不住台北市,政府要不要補助一下? 11/17 01:16
iloveilliya:如果你也去實際田野發現有人開雙B什麼的那當然不值得 11/17 01:16
iloveilliya:同情 11/17 01:17
iloveilliya:抱歉,看到什麼兩千萬不住台北市那句我覺得跟你討論浪 11/17 01:17
iloveilliya:費時間,不用"如果",實地走訪看看吧。 11/17 01:18
iloveilliya:iertayan的文章寫了訴訟不是唯一解,不如你發篇文說說 11/17 01:18
a325000:就是有遇過只想享受權利不盡義務的違建戶阿= = 11/17 01:18
iloveilliya:他的提案可不可行。言盡於此。 11/17 01:19
a325000:眷改條例的標準似乎是每戶350萬 當然本例不是眷村 11/17 01:24
a325000:因為同情 因為他們收入低 因為以前別人都有 11/17 01:26
a325000:所以那些第二代第三代就要拿350萬請他們走? 11/17 01:27
a325000:為什麼不是例外的由社福機構安置那些7.80歲很可憐的老人 11/17 01:28
a325000:全台灣月入不到兩萬元的有百萬人 11/17 01:51
a325000:如果他不是可憐無依無謀生能力 11/17 01:51
a325000:好手好腳的人 國家已經給其家族免費用50年了 11/17 01:52
a325000:憑什麼一定要再給他一戶房子他才肯搬? 11/17 01:52
iloveilliya:有繳房屋稅不是免費。 11/17 01:53
a325000:有繳房屋稅跟 土地 是兩回事 先搞清楚前提好嗎 = = 11/17 01:53
iloveilliya:看你回的文就知道沒看iertayan的文章,浪費時間。 11/17 01:54
a325000:你沒看懂他提那些方法的意思嗎? 簡單說 就地合法 不然給我 11/17 01:55
a325000:房子 或是低價承購權力啦~ 11/17 01:55
a325000:我又沒有否定應該安置那些無依的老人 11/17 01:56
a325000:那其他人咧? 也得給她們房子才肯搬嗎? 11/17 01:57
a325000:至少 退步言之 那月收入超過兩萬的四成 全台灣還有一百萬 11/17 02:00
a325000:人在排隊等補助咧 11/17 02:00
a325000:而且台大是所有權人,還得安置侵奪土地的人,不然就被罵 11/17 02:28
a325000: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權責機關應該是市政府跟社福機構阿 11/17 02:28
yuuirain:推a325000 11/1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