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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50304030/132011011800888.html 大學生可興訟 大學:師生關係變緊張 2011-01-1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大法官釋憲,大學生的訴訟權大解放,今後學生可對考試不公平、禁貼海報等侵害受 教權,或其他基本權利的行政處分,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大學憂心,這將動輒得咎, 台大校長李嗣涔指出,可能製造學校和學生之間的緊張關係。 過去大學生對校方處分,除退學或影響受教權外,沒有法律救濟管道。大法官釋字第 684號認定大學生對學校的處分,都可打行政官司。世新大學表示,這項決議確實會影響 大學相關規範,校方還要仔細了解解釋字內容,和法學院教授進行討論。學校的相關獎懲 辦法應該會有修改。 台大校長李嗣涔則認為,這恐怕創造師生的緊張關係,根據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保 障學生自治權,未來校方將訂定法制,減少爭訟機會。 至於,最近台大宿舍發生台灣學生和外籍生嚴重紛爭,一度引發台大學生聚眾抗議, 李嗣涔表示,這名外籍生的行為已經送交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目前委員會仍在收集資料 。這棟宿舍是BOT管理,將會改進管理流程,學生難免有衝突,但必須要面對,台大不會 因為個案就對外籍生交流因噎廢食。 -------------------------------------------------------------------- http://www.nownews.com/2011/01/18/91-2682891.htm 大學生可告學校 台大校長:憂師生關係緊張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17日)做出第684號釋憲,今後大學生對學校的處分,可以打行政 官司;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今天(18日)受訪時表示,他憂心造成師生間的緊張關係。 過去第382號釋憲文,除非學校做出退學、足以改變學生身分、損害學生受教權的處分, 學生才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其他為維持學校秩序、未侵害受教權(例如記過、申誡等)處分 ,學生只能依循校內申訴途徑,不能興訟。 第684號釋憲文則認定,只要學校的處分影響學生基本權利,仍應准許學生興訟,才符合 憲法「有權利即有救濟」的精神。因此,684號解釋文做出後,學生被記過、申誡、或對 學校的選課要求等,學生申訴後若仍不服學校裁定,可經由行政爭訟程序爭取權益。不過 ,大法官也表示,基於維護大學自治,法院審判時應適度尊重學校專業判斷。 第684號釋憲文源起於三位學生提出聲請:2004年台大財金研究所四年級蔡曜宇,申請在 學校張貼挺扁海報,遭台大拒絕;2008年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一年級陳玉奇,想跨院加選 EMBA課程,遭校方拒絕;醒吾技術學院觀光學系學生龍國賓,認為教師考評成績不公影響 他畢業。三人提出行政訴訟後,都被行政法院以不合法駁回;但在684號解釋出爐後,他 們可以聲請再審。 對於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李嗣涔認為會造成學校和學生很大的緊張關係,「我們會在學校 法規上做更多檢討,希望減少未來產生訴訟、爭訟的機會。」他表示大學法第一條即指出 ,在法律範圍內大學有自治權,應以自治權來經營學校。 此次釋憲大法官中也有不同見解,李震山、蘇永欽、許宗力、蔡清遊、許玉秀、黃茂榮、 陳春生7人提出協同意見書,陳新民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李震山認為,只以大學生為 解釋對象,而讓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維持原狀,有「為德不卒之憾」;陳新民則指出 ,新解釋沒有具體訂定大學生「可提起救濟」的範圍,且沒有提供行政法院具體審查學校 處分合法性的依據,他擔心日後各級行政法院有無數訟案、造成資源浪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2.148.217
rinkai:師生間基本上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行政和學生的關係 01/18 22:22
ws1008taiwan:看起來就是學校要自由心證被抓包了 01/18 22:28
pigletchu:學校在怕什麼! 只要學校的校規合法正當 敗訴的會是學生 01/18 22:31
pigletchu:侵害基本權本來就要受到控制 法規命令尤須受法律保留 01/18 22:32
pigletchu:或授權明確性限制 更何況是大學要侵害學生的基本權 01/18 22:32
pigletchu:校長,沒有虧心事 就別怕。 01/18 22:32
LebronKing:不是很懂這跟大學自治權有什麼關係 01/18 22:34
LebronKing:校內申訴對學生原本就是壓倒性的不利 有行政訴訟是好事 01/18 22:36
LebronKing:也比較能避免校方河蟹、官僚誤事 01/18 22:37
michael0728n:這樣以後初選不開放也可以提訴嗎@@" 01/18 22:40
michael0728n:喔我會錯意了 提可以提 過不過是另一 回事 01/18 22:41
lwsun:我很喜歡這種緊張關係,超能力教授還想讓台大河蟹多久? 01/18 22:41
wlsherica:推樓上 01/18 22:44
r81402:學校想轉移目標科科 01/18 22:45
airfu: 01/18 22:47
Alyssat:學校還停留在特別權力關係的時代 01/18 23:21
chipretender:校長馬上被告= = 01/19 00:15
topinal:校長還停留在特別權力關係的架構下,汗顏~ 01/19 00:33
ken80117:叫校長去看看許宗力的協同意見書怎麼寫的,等等補推 01/19 00:38
ken80117:補推 01/19 00:40
n12050191:河蟹呀河蟹~~~ 01/19 01:40
derekwolf:會怕就好 01/19 01:43
christ0ph3r:奇怪啦自己有問題還怕關係緊張是哪招。 01/19 01:55
ppppooqqqq:學校沒想到學生可以這麼快動員起來.很怕啊.再多幾次 01/19 02:00
ppppooqqqq:有人的位子可能不保 01/19 02:00
theone31832:森多概有用嗎/.... 01/19 02:39
ie9:要先釐清是誰比較緊張 01/19 04:47
endycat:盤據我國半世紀之久的特別權力關係,自此應化為歷史的灰燼 01/19 06:17
endycat:大法官真有一吐為快之感! 01/19 06:18
zehurg:樹頭種齁載 就不怕樹尾作風颱 01/19 06:25
staff23:特別權力關係 不是這樣的 01/19 06:48
endlesschaos:校長一定沒看過極上生徒會~~ 01/19 11:16
katsurada:緊張什麼咧~ 01/19 11:33
ted40905:恩 到底是誰比較緊張勒 01/19 14:02
> -------------------------------------------------------------------------- < 作者: staff23 (無悔的人生) 看板: NTU 標題: Re: [新聞] 大學生可告學校 台大校長:憂師生關係 … 時間: Wed Jan 19 07:01:36 2011 台大的校長真的很無言 這號解釋給與學生訴訟的權利 但是還是有制度可以限縮 以後的共識會變成 各校的申評會、獎懲會會變成比較實質而已 換句話說以前的救濟管道只到教育部訴願,除了受退學那幾個幾分得提起訴訟外, 其他的狀況不行,現在只不過是都可以而已 但是前提是 玩過校內申評會、教育部訴願 沒玩過這兩個逕行提訴訟只會不受理而已 講這種學生關係會緊張的話 根本連自己家校規搞不好都沒看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6.101 staff23: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1/19 07:19
chutzpah:本案寫協同意見書的許宗力與黃茂榮是台大教授.... 01/19 07:19
staff23:提解釋的都是訴願不受理 訴訟不合法 以後是沒校內申訴、 01/19 07:22
staff23:教育部訴願 提訴訟程序是不受理 01/19 07:22
chutzpah:還有"校內申訴", 至少要"三層". XD 01/19 07:27
chutzpah:而且還要學生學行政程序法, 並體驗人民敗訴率快要百分百 01/19 07:33
chutzpah:的現實行政法院. XD 01/19 07:34
staff23:校內申訴就是申評會 01/19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