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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25/today-life6.htm 勞委會今年4月認定台灣大學工會所提訴願,認定教學、研究計畫等助理與台 大間存有僱傭關係,但台大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開庭,庭 中台大委任律師與勞委會代表各持己見,法院訂於11月7日宣判。 台大的委任律師庭訊中舉例,家庭中丈夫會拿零用金給太太,父母也給幫忙 做家事的子女零用錢,屬鼓勵性質,不能算是僱傭關係,同理,台大發給學生的 津貼若被認定是僱傭,「工讀、研究制度將崩潰」。但勞委會反駁,家族企業中 ,兒子領公司的薪水,也屬父親的員工,身分並存,不會互斥,師生關係不影響 雙方的僱傭關係。台大工會成員在庭外批評校方所舉的親子、夫妻例子,是「指 鹿為馬」的無稽類比。 (記者張文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7.175
Jinbei:偉哉台大 10/25 19:08
tingkang:嗚嗚 偉哉臺大老爸魂 10/25 19:21
keny:如果是零用錢的話 那不做家事也沒關係了 10/25 19:38
achiang40:胡大哥您好 我爸爸是楊叛馳 10/25 19:39
kira925:問問律師是不是也領父母的零用錢好了 10/25 20:25
alan7406:如果是親子關係,那應該先負擔住宿學雜費,再給零用金 10/25 21:44
orznge:根本就是找人麻煩 想要別人批判他父權XDDDDD 10/25 21:47
Ryushuier:哭哭 如果爸爸是台大就爽了 科科 幹超爽 一年好幾十億 10/26 00:11
Ryushuier:台大倒了 我就可以領遺產 10/26 00:11
a8012a:倒了哪有遺產可領阿 10/26 13:09
carriel33:三流大學無誤 10/2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