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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706321.shtml#ixzz2LO5NLbRJ 台大自行車違停 下月進巷弄拖吊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2013.02.20 03:54 am 記者周志豪/攝影為整頓台大總校區周邊自行車違停阻路亂象,北市府3月4日 起,將把新生南路校區對側人行道與巷弄納入自行車違停拖吊範圍。因拖吊作 業與「拖吊不進巷弄」規定相左,遭民眾質疑「大車不拖、拖小車」,不符比 例原則。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這次拖吊作業確實只納入自行車,汽、機車是 否一併拖吊,執法配套仍在研議。 市府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則認為,自行車拖吊與汽機車拖吊法源不同,且汽機車 違停拖吊標準全市適用,自行車卻僅針對違停較嚴重區域專案處理,應分開討論 ;但也認為執法一致性可再討論。 台大周邊長期以來自行車違停嚴重,除校園周邊人行道外,連鄰近新生南路、羅 斯福路人行道、巷弄內都是車滿為患。 為整頓自行車違停亂象,市府繼捷運科技大樓站、公館站周邊人行道後,3月4日 起,還要將台大總校區對面,新生南路三段86巷、羅斯福路三段283巷14弄與新 生南路人行道間區域,納入自行車違停拖吊範圍。 其中,包含新生南路三段94巷與98巷,也在這波新增拖吊範圍。 停管處官員表示,這次整頓以大學里為中心,分兩階段進行,除已公告區域外, 執行後觀察3個月,若違停車輛有向管制範圍外擴散情形,不排除再擴大管制範 圍。 停管處表示,拖吊是呼應地方要求,也已在新生南路三段86巷、94巷與人行道上 增設百格自行車停車空間提供使用。 人類學系張姓學生表示,巷弄內機車違停不少,市府不拖吊,現在卻要拿自行車 開刀,「大車不拖、拖小車」,「只敢打蒼蠅」,非常不合理。 謝銘鴻說,汽機車有車牌可逕行告發,但自行車違停卻只能移置,以「製造不方 便」提醒,沒罰則。 【2013/02/20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2.3.32.91
easyfish:塊陶阿 02/20 07:02
trees880098:噓新聞。回應民情咧,叫你核四別商轉好不? 02/20 10:55
tw0517tw:表示你妹 當初不是說通通拖ㄇ 02/20 12:09
kidwithblack:所以法律上真的有規定哪裡不能停、哪裡可以停腳踏車? 02/20 20:33
squirrel0105:搞不好全台禁停腳踏車XD 02/20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