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fis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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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體育館又擾鄰 台大首次被開單
時間Tue Jan 21 06:51:41 2014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438991.shtml 聯合新聞網
體育館又擾鄰 台大首次被開單
18日晚間台大體育館演唱會噪音超標,環保局除開罰主辦單位6萬6千元,
並首度對台大開單告發。
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台大綜合體育館常外租辦演唱會、球賽,噪音干擾附近居民,
北市府環保局去年告發76次,開罰主辦單位137 萬元餘元,
市府認為台大屢勸不改,決定把台大體育館視同營業場所列管,
18日晚間演唱會首度開單告發台大,勒令30天改善。
環保局科長邱國書說,這次是依噪音管制法告發演唱會「場所單位」的全國首件案例,
依噪音管制法,演唱會主辦單位屬可調整音量大小「擴音設施」,
因此可每逾10分鐘就處罰一次,過去都開罰主辦單位。
台大體育館則屬無法立即調整音量大小的「場所」,
依法必須先給30天改善期,期滿未改善又違規,即可開罰3千至3萬元,
再犯即逐次開罰,甚至勒令停業。
台大體育館內部的屋頂隔音效果、音響功率及位置等設備,經北市府評估亟待改進。
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北市環保局去年監測體育館辦演唱會的音量平均為72至73分貝,遠超過晚間60分貝、
夜間50分貝的標準;總計去年告發租用體育館的各主辦單位共計76次、罰鍰137萬餘元,
台大並沒有挨罰過。
市府邀專家提供改善建議書給台大,邀台大及教育部、環保署會商,
認為台大改善誠意不足,決定改依「營業場所」列管,
並在18日晚間今年首場演唱會全程監測,發現有5次噪音超標,
最高音量是晚間9時的72.4分貝,因此開罰主辦單位「大國翼星有限公司」共6萬6千元、
勒令台大30天內改善。
邱國書說,教育部曾提醒台大體育館是供學生運動使用為主,
隔音設備不宜用來辦演唱會;
台大雖應允2月20日還有一場演唱會,之後不再出租辦演唱會,
但即日起台大只要出租體育館辦任何活動都屬營業行為,市府仍會依法監測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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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9.14.121.196
推 Tnelis:爽!最好罰到不能再出借 01/21 07:10
噓 cxzdsa:想不到竟然是死魚魚.... 01/21 07:11
→ cxzdsa:不出借真是學生一大福音。 01/21 07:11
推 iphone55566:XDDDD 01/21 07:19
推 hsuzchan:目前累積次數:1;集滿三次勒令停業 01/21 07:57
→ traurigkeit:說不定停業連學生都不能用 01/21 08:20
推 Standpoint:爽啦 01/21 08:39
噓 pt56:不...我還要animax musix 01/21 09:12
噓 kumoyun:有去演唱會的先噓一下....我也要animax musix 01/21 09:16
推 yuyumagic424:屢勸不聽真是蠻白目的 隔音差還要借辦演唱會 01/21 10:10
推 shawty:教育部曾提醒體育館是供學生運動使用為主 01/21 10:55
推 profyang:爽耶~幹的好!! 01/21 10:59
推 garyqqq:營業場所無誤 01/21 11:09
→ gordonhank:說一句很不重聽的話,校內的噪音標準比台北市還寬鬆 01/21 11:46
噓 trees880098:好新聞~但作者是... 01/21 13:51
→ Highflying:結果不辦演唱會 改借企業尾牙 嘉年華會 01/21 15:07
推 NTUinfo:爽 01/21 15:19
推 ykes60513:市政府認證「營業場所」!!! Welcome to NTU.com 01/21 17:37
推 yangmao:.com 確認~ 01/21 22:28
推 wctaiwan:幹得好 01/22 00:01
→ sidwei908:體育館是給學生運動使用為主...那小巨蛋呢 01/22 22:43
→ vivianwang:迎新音樂會是辦在新體的喔! 01/23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