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nion (台灣大學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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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學生兼助理 算勞工納保
時間Sat May 24 14:24:37 2014
台大工會於今年四月也向台大要求應該要依法加保勞健保
但是至今台大依然不願意依法辦理勞健保,繼續違法!
我們也正在持續收集準備相關檢舉資料,歡迎所有兼任助理加入我們的檢舉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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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cT1ZN
學生兼助理 算勞工納保
成大生成首例 「盼6萬人全受惠」
【許敏溶、唐鎮宇、蔡永彬╱台北報導】許多學生在大學內兼任研究助理,校方是否需幫
學生投保勞保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去年向勞動部檢舉大學未依法幫兼任助理
保勞保,勞動部近日首度認定,一名成功大學學生兼任研究助理也是勞工,成大已在本周
幫學生投保勞保。高教工會昨呼籲各大學比照辦理,勞動部應全面清查開罰。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於5人以上企業的勞工均須強制保勞保,但國內各大學有6
萬多名兼任研究助理,多數均無勞保。高教工會去年11月募集49名學生向勞保局檢舉校方
未依法納保,勞動部近日首度認定其中一名成大台灣文學系碩士生吳馨如,與校方有僱傭
關係,本月初要求校方幫她保勞保,成大周二已照辦。吳馨如昨說,很高興能納保,但無
法理解校方為何不將其他個案全納保。
勞保局歡迎檢舉
勞保局保費組長李靜韻說,因科技部規定兼任助理有明確工時規範、競業禁止等,因此認
定領科技部經費的研究助理和校方為勞僱關係,高教工會檢舉案中已有約7人因此納保;
但勞保局無法全面清查所有助理狀況,歡迎檢舉。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說,並非所有個案現都被勞動部視為僱傭關係;教育部正在研擬草
案,將制定通案性原則,界定學習及勞僱關係。
成大主秘陳進成說,兼任助理是否納保牽涉廣泛,等教育部確定原則後,會依原則辦理;
但若每個助理都要投保,經費又無法增加下,兼任助理名額勢必減少,受影響的還是學生
。台大及交大都說,會依教育部的原則辦理。
籲各校比照辦理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說,勞保局既已認定學校與兼任助理間的僱傭關係,代表可通盤
適用,盼各大學比照辦理,呼籲勞動部勿採「個案認定」,應全面對違法大學開罰。
勞保投保規定
★投保對象:勞工年齡15歲以上、65歲以下,且公司規模達5人以上者,僱主應幫勞工投
保
★投保規定:
.依勞工薪資對照勞保局投保薪資分級表,以較高者納保,如勞工薪資為4萬1500元,落
在投保薪資分級4萬100元和4萬2000元,就應用4萬2000元納保,上限為4萬3900元
.目前費率為8.5%,其中僱主負擔7成、個人2成、政府1成
★罰則:若僱主應幫勞工加保而未投保,依僱用之日到參加保險前一日,期間僱主應負擔
保險費金額的4倍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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