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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14/397824/%E5%8F%B0%E5%A4%A7%E7%A7%91%E6%B3%95%E6%89%80%E5%AD%B8%E7%94%9F%E8%81%AF%E5%90%8D%E3%80%80%E5%91%8A%E8%94%A1%E6%AD%A3%E5%85%83%E6%AE%BA%E4%BA%BA%E6%9C%AA%E9%81%82 台大科法所學生聯名 告蔡正元殺人未遂 2014年05月14日17:51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上月離開立院時,遭民眾圍繞於座車周圍,蔡正元竟令座車司機開車 ,致兩位民眾被迫攀附在座車引擎蓋上,於台北市區繞行1000多公尺。此舉引發多位台大 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校友與學生不滿,聯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蔡正元與其司機涉犯殺人未 遂罪嫌,目前已有52位校友、同學響應。他們呼籲,檢察官收到告發狀後,能主動分案偵 辦,懲戒不法行為。 此案告發人之一、台大科法所碩士生蔣昕佑說,4月25日蔡正元撞人的事件震撼整個社會 ,根據當日媒體拍攝影片,以及當天路過現場的白色休旅車的行車紀錄器拍攝的影片,顯 示蔡正元座車在行駛時,不僅駛入公車專用道,更有闖紅燈、違規左轉、逆向行駛、超車 及蓄意撞擊其他車輛,明顯是危險駕駛,若此時引擎蓋上民眾跌落至道路,可能造成座車 或馬路上其他車輛閃避不及,造成民眾死亡結果。 蔣昕佑指出,從《刑法》角度而言,可以知道縱使民眾因蔡正元指示司機開車,導致掉落 路面進而引發死亡結果,蔡正元也容許這種情況發生,已具備《刑法》中的殺人「不確定 故意」,應以殺人未遂論罪,才具狀告發,希望檢察官收到告發狀後,能主動分案偵辦。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73.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0065226.A.B65.html
steve1012:Go go 05/14 19:24
Natsutaka:無限期支持蔡正元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05/14 19:27
skeric:縮網址 05/14 19:36
rosunday:蔡正元已是正犯後正犯了 05/14 19:36
BambooBL:止兀,是你? 05/14 19:40
kmchao33:垃X 05/14 21:08
sadoman:五樓,發竹? 05/14 21:27
rainbowzone:應該會被反控誣告QQ 05/14 21:34
steve1012:誣告超難告成的 05/14 21:56
steve1012:誣告應該是證據要是捏造的吧 05/14 21:57
AmadeusTsou:外國攝影師到底告止兀了沒啊 很期待餒 05/1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