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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你非常主觀的認為不構成犯罪,就是這種大意等到發生事故後才在後悔 別忘記放火罪,未遂犯也是處罰,處罰始點可是你想像不到的,不要以為沒事 外面草皮是濕的就一定不會有意外嗎?不會好死不死燒到其他可能發生的易燃物? 或者是二樓其他物品? 有個大學非常實際的案例可以參考 請參考去年九月文化大學宿舍大倫館失火事件,當天風勢非常的大,還下著小雨 就跟昨天台大的天氣差不多,結果呢? 這事件發生時我人在現場救火,那不是你能想像的 那場火災火損數百萬,你知道起因是什麼嗎? 菸蒂   (附帶效果:黑眼圈X2、宵夜儲備能量喪失) 不要再試圖為這件事情狡辯 不然只會跟中指蕭越鬧越大一樣罷了(媒體記者採訪車SNG準備中) ※ 引述《bru4953 ()》之銘言: : ※ 引述《ilovejesus (我是該死的免洗約聘)》之銘言: : : 作者: ilovejesus (我是該死的免洗約聘) 看板: NtuDormM1 : : 標題: Re: [轉錄][分享] 台大男一舍遇險記 (有小孩玩火) : : 時間: Mon Oct 3 14:57:38 2011 : : 由於雙方說詞出入很大,今天中午在男一舍二樓交誼廳對質 : : 以下是經過雙方相互質問後勾勒出的事情經過: : : 今天凌晨十二時十五分左右,A同學去宿舍二樓交誼廳的水機添水,交誼廳有硫磺味,有 : : 十餘人坐在那裡,有B同學和C同學,蹲在水機旁邊的落地窗邊,在玩火柴, : : (比賽誰彈的遠之類的) : : 然後向下面草地丟。 : : (根據雙方證詞,當時窗外下著毛毛雨,並且確認當時外面有積水,不至於有任何危險) : : 當時所謂的硫磺味道,是B同學和C同學,還在外面時摩擦火柴盒,所發出來的。 : : (綠色表示雙方有出入,是B、C方說詞) : : 由於當天是南友會的烤肉,他們將大量剩餘的火柴帶回來玩,藉以打發時間。 : : A同學一邊添水,一邊在他們旁邊說「不要玩火」,可能是由於說話聲音太小 : : (該生確實是斯文且一表人才^_^) : : 以致沒有人理他,甚至旁邊觀戰的兩位目擊同學也沒有聽到, : : 遑論正在交誼廳大聲談天說笑的其他同學。 : : 然後,A生拿起水壺,回頭一看,有人將火柴向A生扔過來, : : 該火柴落地點距離A生約有半米,然A生聽到「沒點著,再點一次」的聲音 : : (黃色表示雙方有出入,是A方說詞) : : 此時A生出於自衛,並且希望他們不要再玩了,就直接朝C生潑水 : : 因為是希望能夠潑濕火柴,讓他們沒有辦法再玩下去 : : 直接潑向C生的頭,甚至站在一旁的B生袖子也全濕了。 : : 此時BC生由於沒有聽到A生第一次言語的勸阻,對於無緣無故潑水, : : 感到非常氣憤, : : 因此BC生與A生陷入言語衝突中,C生較為衝動, : : 但被在旁邊聊天的D、E、F生給抓住了。 : : A生認為是BC玩火在先,因此在言語爭論中佔上風,並說要報警處理。 : : (在香港通常有衝突都會報警處理,所以覺得非常正常) : : BC認為不要在留在該地,以免有更多衝突,很快就走了,留下其他的DEF同學繼續聊天 : : DEF同學才看見A同學帶著手機出來,同時說是正在報警。 : : 並叫DEF最好留下(並不記得是誰,誤以為是B、C同學),協助執法機關處理這件事 : : DEF同學覺得奇怪,怕多生枝節,也就隨後離開。 : : 後來警方和值班輔導員到場,向A同學詢問詳情,另在宿舍樓下草地發現數十根燒過的火 : : 柴,並存證為憑。 : : 目前雙方說詞雖仍舊小有出入,但是幾件事情是可以確定的, : : 1.B、C 同學確實使用火柴,無論是否點火的爭議,雖然窗外下著毛毛雨 : : 即或沒有,也給人瓜田李下的疑慮,若是有,宿舍原本就對於火嚴加禁止, : : 都不太合宜,遑論A同學當時覺得有火柴點著的味道,將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 : 2.A同學與B、C同學的溝通上的確是有問題存在, : : 一方有說的話,但另一方卻說對方沒有說或沒有作, : : 因此校方目前希望兩造皆需要參加心輔中心溝通訓練課程,學習衝突處理。 : : 3.目前雙方已經握手言和,並且保證不會有任何的報復行為, : : 之後輔導員也會定期訪查,希望同學間不吵不相識,但是吵了要成為拜把兄弟就是了 : : XDDD。 : : 4.對於A同學維護宿舍安全的行為,將給予記功嘉獎以資鼓勵。 : : 然對於勸阻手段與言語掌握,期望藉由更多的學習,有向上的成長。 : : 為保護當事人,雙方於對質時有特別希望使用代碼來說明 : : 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借鏡,讓大家在一同生活的過程中,有更多學習。 : : 以上 : : 僅代表 男一舍輔導員室 感謝各位看完這麼長的一篇文章。 : ============================================================================== : 各位宿舍的同胞你好,我是當事人C同學。先說聲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擾。 : 星期六半夜我很幼稚地和B同學在窗外玩火柴,或許因為當時下著雨,或因為貪玩或因為 : 認為玩火柴沒甚麼大不了,於是我們將烤完肉剩下的火柴劃過火柴盒往窗外草地上丟, : 假裝有流星在那裏許願。事後我們覺得蠻智障的。 : 點完十幾根火柴後我們回到交誼廳繼續聊天,結果B同學就拿起未點燃的火柴要丟我。我 : 怕真的一不小心火柴會被點燃燒到我,所以我躲到飲水機旁的那根柱子後面(A同學正在裝 : 水,我想這就是為什麼他覺得我們在丟他)。而我本身都怕燒到自己了,的確沒顧慮到其他 : 同學的安全而玩火柴,真的很沒同理心。我現在很抱歉也很慚愧。 : B同學沒丟到我,於是他又撿起該支火柴又丟了一次,但其實距離A同學有一段距離了。而 : 當我彎腰要撿起那根火柴時,突然正在裝水的A同學將瓶中的水全部潑在我的頭上。我當 : 下覺得很生氣,便質問他潑水是甚麼意思。我有點激動而走到他面前盯著他看他要說甚麼 : ,也許造成了A同學認為我在恐嚇他,在此向A同學道歉。我應該馬上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 : 錯誤的。 : 然後A同學開始質疑我們為甚麼玩火,並揚言要叫警察,而我們怕惹事也就先走掉了。這 : 之中我完全沒有要打人的意思。之後我們也想說沒事了,第二天才發現A同學報了警還po了 : 文。結果事情越鬧越大,我們認為找校方說清楚比較妥當於是就向輔導員室自首了。在 : 約談當事人後我們釐清了彼此間的誤會,我自己也重新檢討自己的作為,和A同學也握手 : 言和了。我們也都寫了份自述表,接下來就看校方的處置了。 : 不好意思造成各位的困擾和影響大家生命的安危,該接受的處分我們仍會虛心接受。 : 台大校方,很抱歉造成你們的麻煩和名譽的損傷,我們應更加成熟。 : A同學,感謝你出面制止我們,雖然彼此間有誤會但沒有你制止可能發生更嚴重的災害。 : 關注PTT的各位你們的不滿我們知道了,也感謝有提出建言的各位我們將虛心檢討。也希 : 望這件事能盡快落幕。 : 最後還是要強調一下我們只在下雨的室外丟火柴,應不構成公共危險(當然這種事不會再 : 發生了)。我們並沒有恐嚇的意思,也沒有不配合校方(或警察)辦案。 : 在此謝謝大家的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7.203
elainecriss:人家都道歉了你想怎麼樣 10/03 21:44
不然你想怎樣? 他的道歉我看到的是一種無知,我只是告訴他,這事情本來就沒那麼簡單 如果今天要快點,告發有這件事情應該會很精彩,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不是道歉就了事 以為沒事? 我還拿了個實際案例 去年剛發生的 不是後來硬打開底下的水庫  那棟宿舍搞不好整棟燒光光
salene:純噓樓上 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 10/03 21:46
salene:補推 10/03 21:48
archer85126:我想原PO是想警惕那位同學不要心存僥倖或推託之類的吧 10/03 21:48
kerott:當你住的地方有人半夜玩火 你願意道歉就完全原諒嗎 10/03 21:53
chtm:這件事沒這麼簡單的 這是公共危險罪 10/03 21:54
morgana1224:推這篇 10/03 21:59
a85316:推 10/03 22:00
ipessimistic:推 其實這篇就是跟其他同學說玩火很嚴重而已 10/03 22:05
我個人認為C同學最好去問問法律系的刑法老師,相信會給你滿意的解答 整部刑法裡面放火罪可是數一數二的除了殺人外不能碰的罪 以前常常說"又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強姦" 更簡單講就是燒殺擄掠 請記得上面四罪就是最基本最可怕的重罪,不要沒事去以身試法
cockroacheat:台大最愛引用法條真是無聊書呆子 10/03 22:23
pthroad:推 10/03 22:28
young811019:引用法條有什麼不對嗎蟑螂作弊大想表達什麼? 10/03 22:29
這篇沒法條拉,只是閒磕牙,這樣還不能理解,我也只能苦笑,亦或認為無關緊要 也許哪天被燒到了或者是去燒到了,才會有所深刻的體認
chtm:我想那個應該是蟑螂吃.... 10/03 22:30
wlnc82:樓上&樓樓上XDDD 10/03 22:33
nameofroses:想起...肯德基像屎大大 的故事 10/03 22:34
s93rm6:XDDD 10/03 22:35
godsmirror:沒有認識的話其實只是失火罪喔~ 10/03 22:35
這邊要看怎麼解釋......
ss76091248:港仔來台灣竟然還敢欺負台灣人 10/03 22:36
vchenkoshe:是公雞蟑螂吃吧... 10/03 22:37
achiang40:我猜會考量危害程度 10/03 22:37
innovated:ss76091248 一整個搞不清處事件始末 煩請搞懂後整理你的 10/03 22:38
innovated:腦子 再來留言 10/03 22:38
SicInfit:就算是沒點著的火柴好了 亂丟垃圾的公德心咧?(挖鼻孔) 10/03 22:42
Howard61313:18樓怎麼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跑出來大放厥詞???? 10/03 22:44
Howard61313:還是戰台港很好玩? 10/03 22:44
kuoly1:XD 10/03 22:46
Fewer:看他的道歉文 雖然有心道歉 但是好像認為玩火柴沒什麼大不了 10/03 22:48
Fewer:所謂意外就是沒想到才叫意外 都大學了也不想一下 10/03 22:48
怕是怕是心中真意有所保留,人心隔肚皮、大腦在頭裡,只有天知道! 管它的反正當閒磕牙 大家自己多注意跟小心 
Fewer:這種行為的危險性 到底會不會思考 10/03 22:49
sss7614: 10/03 22:50
godsmirror:這不是解釋的問題 而是罪疑唯輕原則的問題 :) 10/03 22:58
我想不出來在最初舉發人的一段言論中,有說明在交誼廳內丟燃燒火柴,這樣的 一段言論中,如果針對兩造說法一方說有點燃,另一方說沒點燃,做測謊結果 應該蠻好玩的,如果舉發人所說為真,在室內丟燃燒中的火柴不能構成放火? 我也不是司法單位,反正讓他們去判斷吧!!
ih819132000:我納悶的是 人家都道歉了 為何要說她再狡辯? 10/03 23:07
lifebrain:他的道歉文 老實說 我沒感覺到有誠意與真心悔過 10/03 23:07
chandler0227:如果傷害已經造成,那真心的道歉也不能挽回全部 10/03 23:09
Fewer:放大絕:道歉有用的話 要警察做啥 其實有時蠻有道理的... 10/03 23:10
crazyL:我也推這篇!! 萬一真的出事可不是道歉就可以解決了 10/03 23:11
ih819132000:可是現在沒出事啊 要不要就接受他誠心的道歉?why not? 10/03 23:17
那條罪不是沒出事就沒事的.......連預備階段(例如:跑去買火柴要放火)都可以罰了, 要達成的機會蠻高的 
nimusita:因為原PO最後一段還是強調"只在下雨的室外丟火柴"彷彿是 10/03 23:22
nimusita:覺得自己這樣作沒有很危險... 10/03 23:22
nimusita:我是說道歉文的原PO 10/03 23:23
chinanlee:我們家的小孩最乖了 10/03 23:26
linarina:同意此篇 10/03 23:28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20.229.67.203 (10/03 23:30)
Wantai:可以借高調一下嗎!? 研一男宿那邊之前有同學po文發現 10/03 23:32
staff23:恩~拿去用 10/03 23:33
Wantai:有其他人烘衣服忘了把打火機拿出來 讓打火機在烘衣機裡翻滾 10/03 23:33
Wantai:這件事也讓我覺得超可怕... 10/03 23:33
LBJsucks:推 10/03 23:42
fei6409:幫推 10/03 23:42
tim1993:一樓? 10/03 23:43
seemepat:推這篇,應該罰一下吧!無知幼稚是犯錯的原因,但不是借口 10/03 23:46
ae415617:推 10/03 23:53
Uhlan:玩火柴的固然違序 但也沒到縱火這麼重... 10/03 23:53
cake303101:感覺有小題大作的傾向,希望道歉文的原po真的知道自己 10/03 23:57
cake303101:的失當,也覺得大家不要太怪罪他們 10/03 23:58
chtm:樓上 這絕對不是小題大作 真燒起來你就知道問題多嚴重 10/03 23:58
chtm:要是搞到出人命 那可是一個個考進台大的優秀腦袋啊 10/03 23:59
cake303101:小屁還不懂事,給他們一個機會吧*0* 10/03 23:59
spock:人都長這麼大了,還不懂自己的行為要負上什麼責任,沒救。 10/04 00:03
wanquan:推! 10/04 00:04
cake303101:chtm大你說的也對啦,他們真的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 10/04 00:05
cake303101:我想表達的是每個人犯錯的時候都會希望能有自新的機會 10/04 00:11
cake303101:既然他們知道錯了,也願意改,就別太苛責了吧 10/04 00:13
bontobe:推~ 10/04 00:13
herb4745:推這篇 10/04 00:14
w6071212118:大推這篇!!!!!!!!! 10/04 00:43
greenfavor:推這篇 10/04 00:48
ih819132000:我只是覺得沒必要這麼生氣啦 沒有必要甚麼就搬出法律 10/04 00:52
ih819132000:啦 畢竟 法律也是人寫的 能往開一面就進亮囉 10/04 00:52
ih819132000: 盡量 10/04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