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lainecriss:人家都道歉了你想怎麼樣 10/03 21:44
不然你想怎樣? 他的道歉我看到的是一種無知,我只是告訴他,這事情本來就沒那麼簡單
如果今天要快點,告發有這件事情應該會很精彩,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不是道歉就了事
以為沒事? 我還拿了個實際案例 去年剛發生的 不是後來硬打開底下的水庫
那棟宿舍搞不好整棟燒光光
噓 salene:純噓樓上 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 10/03 21:46
推 salene:補推 10/03 21:48
推 archer85126:我想原PO是想警惕那位同學不要心存僥倖或推託之類的吧 10/03 21:48
推 kerott:當你住的地方有人半夜玩火 你願意道歉就完全原諒嗎 10/03 21:53
→ chtm:這件事沒這麼簡單的 這是公共危險罪 10/03 21:54
推 morgana1224:推這篇 10/03 21:59
推 a85316:推 10/03 22:00
推 ipessimistic:推 其實這篇就是跟其他同學說玩火很嚴重而已 10/03 22:05
我個人認為C同學最好去問問法律系的刑法老師,相信會給你滿意的解答
整部刑法裡面放火罪可是數一數二的除了殺人外不能碰的罪
以前常常說"又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強姦" 更簡單講就是燒殺擄掠
請記得上面四罪就是最基本最可怕的重罪,不要沒事去以身試法
推 cockroacheat:台大最愛引用法條真是無聊書呆子 10/03 22:23
推 pthroad:推 10/03 22:28
→ young811019:引用法條有什麼不對嗎蟑螂作弊大想表達什麼? 10/03 22:29
這篇沒法條拉,只是閒磕牙,這樣還不能理解,我也只能苦笑,亦或認為無關緊要
也許哪天被燒到了或者是去燒到了,才會有所深刻的體認
→ chtm:我想那個應該是蟑螂吃.... 10/03 22:30
推 wlnc82:樓上&樓樓上XDDD 10/03 22:33
推 nameofroses:想起...肯德基像屎大大 的故事 10/03 22:34
推 s93rm6:XDDD 10/03 22:35
推 godsmirror:沒有認識的話其實只是失火罪喔~ 10/03 22:35
這邊要看怎麼解釋......
推 ss76091248:港仔來台灣竟然還敢欺負台灣人 10/03 22:36
推 vchenkoshe:是公雞蟑螂吃吧... 10/03 22:37
→ achiang40:我猜會考量危害程度 10/03 22:37
推 innovated:ss76091248 一整個搞不清處事件始末 煩請搞懂後整理你的 10/03 22:38
→ innovated:腦子 再來留言 10/03 22:38
推 SicInfit:就算是沒點著的火柴好了 亂丟垃圾的公德心咧?(挖鼻孔) 10/03 22:42
推 Howard61313:18樓怎麼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跑出來大放厥詞???? 10/03 22:44
→ Howard61313:還是戰台港很好玩? 10/03 22:44
推 kuoly1:XD 10/03 22:46
→ Fewer:看他的道歉文 雖然有心道歉 但是好像認為玩火柴沒什麼大不了 10/03 22:48
→ Fewer:所謂意外就是沒想到才叫意外 都大學了也不想一下 10/03 22:48
怕是怕是心中真意有所保留,人心隔肚皮、大腦在頭裡,只有天知道!
管它的反正當閒磕牙 大家自己多注意跟小心
→ Fewer:這種行為的危險性 到底會不會思考 10/03 22:49
推 sss7614: 10/03 22:50
推 godsmirror:這不是解釋的問題 而是罪疑唯輕原則的問題 :) 10/03 22:58
我想不出來在最初舉發人的一段言論中,有說明在交誼廳內丟燃燒火柴,這樣的
一段言論中,如果針對兩造說法一方說有點燃,另一方說沒點燃,做測謊結果
應該蠻好玩的,如果舉發人所說為真,在室內丟燃燒中的火柴不能構成放火?
我也不是司法單位,反正讓他們去判斷吧!!
→ ih819132000:我納悶的是 人家都道歉了 為何要說她再狡辯? 10/03 23:07
推 lifebrain:他的道歉文 老實說 我沒感覺到有誠意與真心悔過 10/03 23:07
推 chandler0227:如果傷害已經造成,那真心的道歉也不能挽回全部 10/03 23:09
→ Fewer:放大絕:道歉有用的話 要警察做啥 其實有時蠻有道理的... 10/03 23:10
推 crazyL:我也推這篇!! 萬一真的出事可不是道歉就可以解決了 10/03 23:11
推 ih819132000:可是現在沒出事啊 要不要就接受他誠心的道歉?why not? 10/03 23:17
那條罪不是沒出事就沒事的.......連預備階段(例如:跑去買火柴要放火)都可以罰了,
要達成的機會蠻高的
推 nimusita:因為原PO最後一段還是強調"只在下雨的室外丟火柴"彷彿是 10/03 23:22
→ nimusita:覺得自己這樣作沒有很危險... 10/03 23:22
→ nimusita:我是說道歉文的原PO 10/03 23:23
推 chinanlee:我們家的小孩最乖了 10/03 23:26
推 linarina:同意此篇 10/03 23:28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20.229.67.203 (10/03 23:30)
推 Wantai:可以借高調一下嗎!? 研一男宿那邊之前有同學po文發現 10/03 23:32
→ staff23:恩~拿去用 10/03 23:33
→ Wantai:有其他人烘衣服忘了把打火機拿出來 讓打火機在烘衣機裡翻滾 10/03 23:33
→ Wantai:這件事也讓我覺得超可怕... 10/03 23:33
推 LBJsucks:推 10/03 23:42
推 fei6409:幫推 10/03 23:42
推 tim1993:一樓? 10/03 23:43
推 seemepat:推這篇,應該罰一下吧!無知幼稚是犯錯的原因,但不是借口 10/03 23:46
推 ae415617:推 10/03 23:53
→ Uhlan:玩火柴的固然違序 但也沒到縱火這麼重... 10/03 23:53
→ cake303101:感覺有小題大作的傾向,希望道歉文的原po真的知道自己 10/03 23:57
→ cake303101:的失當,也覺得大家不要太怪罪他們 10/03 23:58
→ chtm:樓上 這絕對不是小題大作 真燒起來你就知道問題多嚴重 10/03 23:58
→ chtm:要是搞到出人命 那可是一個個考進台大的優秀腦袋啊 10/03 23:59
→ cake303101:小屁還不懂事,給他們一個機會吧*0* 10/03 23:59
推 spock:人都長這麼大了,還不懂自己的行為要負上什麼責任,沒救。 10/04 00:03
推 wanquan:推! 10/04 00:04
→ cake303101:chtm大你說的也對啦,他們真的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 10/04 00:05
→ cake303101:我想表達的是每個人犯錯的時候都會希望能有自新的機會 10/04 00:11
→ cake303101:既然他們知道錯了,也願意改,就別太苛責了吧 10/04 00:13
推 bontobe:推~ 10/04 00:13
推 herb4745:推這篇 10/04 00:14
推 w6071212118:大推這篇!!!!!!!!! 10/04 00:43
推 greenfavor:推這篇 10/04 00:48
推 ih819132000:我只是覺得沒必要這麼生氣啦 沒有必要甚麼就搬出法律 10/04 00:52
→ ih819132000:啦 畢竟 法律也是人寫的 能往開一面就進亮囉 10/04 00:52
→ ih819132000: 盡量 10/04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