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kaidpie (騎檔車金牌)
看板NTU
標題Re: [尋人]找尋 腳踏車車禍的目擊證人
時間Thu Nov 19 00:58:53 2009
: 希望念這位台大法律的同學
: 不要認為法律上用辯論得辯論到站得住腳就可以心安理得
你態度有問題,所以以後法律系學生跟人爭論都要被貼標籤囉?
: 這不是台大學生應有的學養
: 國小老師應該就告訴過我們勇於認錯
待會來看一下你的國小老師有沒有告訴你這件事
: 還有這位代 PO 的同學
: 請問你是否在現場?
: 何以如此理直氣壯呢?
: 這件事又與你何干呢?
: 她歇斯底里就可以讓你們這樣為他兩肋插刀嗎?
: 發脾氣就可以解決事情嗎?
: 我也希望目擊證人能出現協助說明狀況
: 並不是說話大聲就確保自己的正確性
那你現在是又多默默了,還不是羅生門主角之一..還澄清勒..
: 撞擊後,她沒有被撞下車,我因為書包過重,直接後跌
: 脊椎撞到椰林大道上的水泥高凸,右腳有輕微麻痺,
: 目前都還有酸痛現象,這可以說是皮肉傷嗎?
這邊不予置評 祝你早日康復
: 直到剛才我都跟對方表示,腳踏車還可以騎
: 也許可以考慮不用賠,但對方這樣不願認錯的態度
: 讓我有點想考慮要求賠償了,因為腳踏車現在很不好騎
: 車速的確超過二十公里,事實上可能的範圍是,十八公里到三十六公里
: 至於怎麼推算的,你自己拿把傘騎車,看看你的視線範圍,約是十公尺以內,
: 她在我可以閃避的時間內,行經這段距離。
: 一秒內行經十公尺正是三十六公里。
我實在是覺得這種算法很離譜
隨機誤差和系統誤差多到無法估計的地步
請問一下,在沒有其他客觀器材與參考物的輔助的情況下
你憑甚麼要求別人相信你的片面之詞?
然後自顧自的就認為自己說得是對的、是真理
對方不相信就說死不認錯,這樣閣下不是比歇斯底里還扯
: 至於為什麼要算這個,因為該位女同學車禍後拒絕承認她車速過快,
: 我在這裡還是呼籲,身為一個台大人,連一點誠實都辦不到,
: 去工作誰敢用?
^^^^^^^^^^^^你哪位?看到這句話就知道你被噓剛好而已
: 為什麼當時會逆向,是為了閃避汽車提前左轉。
: 為何會這樣說,因為該位女同學下車後拒絕承認車速過快,
: 不斷說:你覺得我過快是你的觀感,這要在法律上公平的判決
^^^^^^^^^^^^^^^^^^^^^^^^^^^^^^^^^^^^^^^^^^^^^^
這兩句話個人認為完全沒有問題,相當理性客觀。
: 並反駁我說我逆向更站不住腳,如果一定要用法律,那我是否應該說明
^^^^^^^^^^^^^^^^^^^^^^^^^^沒錯的確站不住腳
: 校內並無規定腳踏車不可逆向,也沒有畫中央線說明,哪裡是逆向?
: 這很合理吧?
不合理 因為台灣習慣右去右回
忽然面前冒出一個左回的怎麼說都不是正常現象
法律無明文規定者 依習慣(抱歉可能這個場合這樣講不正確 打個比方而已)
即使法律最後判決你沒錯,你也有「理虧」的成分在。
對方有辦法證明並且你自己也承認你逆向
相反的目前為止你還提不出證據說明對方超速 請問誰比較站得住腳??
: 車子並方只有籃子凹陷,飛輪的擋板有彎曲
: 龍頭也偏折 45 度角左右
: 這樣也可以說車子沒怎樣
: 是不是需要我再一次稱讚你台大法律的確教了你一副好口才?
現在是要戰科系了是嗎 這樣公然宣戰同學滿帶種的喔
龍頭歪了雙腿夾住凹一下就回去了超簡單
現在又不是你騎機車撞到上下三角台加前叉都歪了推車行修一修幾張小朋友
也不是前輪變波卡還是鋼絲斷裂,並不是說你車沒有怎樣
但有時候不要這麼草莓好嗎??你對車子損傷的敘述聽起來還滿好笑的說
: 再一次強調,我撞到脊椎!
祝早日康復
: 由當事人作拍攝當然不恰當
: 我當時告訴她
: 我不懂鑑識,但我覺得應該由第三者拍攝照片
: 他自己也同意
: 我不曉得我應該承擔什麼?
: 我的車速極慢,不到五公里
: 她完全可以避免撞上我
哈~~那是你以為,馬路上的殺手並不是飆仔而已
對方有錯 但是你這種認為對方完全可以避免的態度本身就有問題
絕大多數的車禍現場 責任歸屬都是沒辦法單由車速判斷的
車禍路況百百種啊同學
: 但她卻完全沒有煞車
: 就算依照比例,我也不曉得我應該承擔什麼?
: 我在這裡再一次的重複
: 你處理事情的態度有待加強
看到這句話忽然有種你是來反串的感覺
: 一昧歇斯底里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 我希望你的父母可以幫助你處理這件事
: 因為你的導師和宿舍輔導員都不能代表你的意見
: 你的家屬陪同過來才是最好的
: 尤其你沒有經濟能力
: 要賠償花的是父母血汗錢
: 不曉得你為什麼不讓父母參加?
: 更何況你也有受傷
: 你自己中午說你免疫系統有問題
: 更應該讓父母詳細了解這件事情
: 更希望你了解你念台大應該有的學養和責任
: 一昧逃避應付的責任,我認為你沒有資格念台大
別裝了,你是洪蘭的工讀生吧!
: 我原本認為如果你家中經濟情況不好,我也並不堅持要求賠償
: 但你這種態度,我想我會重新思考處理這件事的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58
推 tturttle:我覺得最後一句...應該不需要節外生枝吧XD 11/19 01:00
推 tp61i6e04:是22K還要幫BOSS翻譯作品那種嗎 11/19 01:02
→ trialnerror:這篇也好兇 11/19 01:04
推 dunMenge:推工讀生XDDD 11/19 01:08
推 Darkbeat18:最後一句加了效果很差,只是來吵架的吧 11/19 01:31
推 Ace8633:'洪蘭工讀生'這句讓我在安靜的寢室中痛苦憋笑XDDDDDDDDD 11/19 01:39
→ HotBloodBoy:工讀生哪裡好笑= = 11/19 01:42
→ HotBloodBoy:我覺得有人可以為這個吵成這樣才好笑 11/19 01:42
→ ShenLong:□ (本文已被刪除) <shelling> 11/19 01:47
→ ShenLong:我認為他刪文跟開戰的速度超過時速60公里 11/19 01:48
推 windgodvocx1:<>是板主刪的吧.... 11/19 01:49
推 Sheepforpart:我覺得加進去的白色字都像小學生吵架 11/19 02:52
噓 Brackman:噓最後一句 11/19 04:20
→ comlcs:...講話不需要這樣@@" 11/19 07:10
噓 nerv3890:情緒太重 不用這樣 尤其最後一句 11/19 07:36
→ nerv3890:對阿 = = 小學生噢 11/19 07:36
噓 freekid:這篇是來幫倒忙的 11/19 08:57
推 jornage:大推這篇阿 很有道理也很理性阿 11/19 10:30
→ littlefalcon:少最後一句就很有說服力了 11/19 14:32
噓 lighter111:你的態度也不錯 11/19 14:37
推 fff417: 11/19 17:51
噓 CaLawrence:去辯論社練練再來 11/19 21:44
※ ROCSimonLiu:轉錄至看板 B97A013XX 11/20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