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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贊成校車收費的教職員,他們提出來駁斥社科院學生的理由是-「使用者付費」! 如果是這樣,那請校方把校內諸如「殘障坡道」等提供肢體殘障者使用的設施之興建費用退 給肢體正常的學生,並將所有興建費用都要求肢體殘障者負擔,以符合「使用者付費」的訴 求!但這符合公平正義嗎?如果不合理,為何要以「使用者付費」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宰 割社科院的學生呢?倘若真的要論「使用者付費」,那只要不屬於社科院學生使用的,如電 機大樓、凝態中心(全台大水電費最高者),其興建費用也有從我們社科院學生繳交的學費裡 支應,但全然沒有惠及社科院學生,依據使用者付費,校方,請退錢! 1.原po反對行政人員以「使用者付費」作為校車收費理由 並認為此為不合理的謬論 2.原po以殘障坡道為例: 若以行政人員所謂「使用者付費」為理由 則殘障坡道費用應由自行負擔 -> 突顯荒謬不合理之處 應該是凸顯原po荒謬不合理吧 原po認為校內有身障設施 -> 沒有使用者(身障人士)付費 -> 校車不應該使用者付費 照原po的邏輯 公共場所有身障設施 -> 沒有使用者(身障人士)付費 -> 公車不應該使用者付費 北捷高捷台鐵高鐵有身障設施 -> 沒有使用者(身障人士)付費 -> 車票不應該收錢 電機系的水電支出姑且不論 身障設施輪椅坡道每次使用會有成本嗎 提出要求想要別人認同不是隨便扯別人下水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79.173
Yukirin:等一下他就會跟你說難道台大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學店嗎blah~ 12/26 21:39
etyiting:身障人士也要付車錢吧 只是不用為了那些特別的設施額外付 12/26 21:55
etyiting:我想這樣類比的意思是 不該讓使用者在無法選擇而必須使用 12/26 21:56
etyiting:的情況下收費(無法選擇身體/無法選擇系所位置) 12/26 21:56
dillams:to樓上:是的 我的意思就是二樓那一句 12/26 22:04
dillams:但是我想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住的位置與上班/學的位置也是無 12/26 22:05
dillams:法選擇的 當然可以搬家換工作換學校 但是我想對於校車也是 12/26 22:06
jason7223:講到最後二樓那句就是PO要表達的阿..z z z 12/26 23:27
maceman:bj的推論依據是 校車如果是社會福利 因為身障設施是福利 12/26 23:54
maceman: 所以校車是不該以使用者付費理由回答學生 12/26 23:56
maceman:di說bj會有 "公車付費 mrt/hr不應該收錢"等 但民營公車 12/26 23:59
maceman:高鐵等 他們是營利團體 bj並無從福利如此推到營利團體 12/27 00:01
maceman:也應該如此如此... 12/27 00:02
etyiting:to dillams 我不覺得這種"無法選擇"可以用大部分人也無法 12/27 00:04
etyiting:選擇住所來類比 校區分割帶來的不便不該是只有學校裡的某 12/27 00:04
etyiting:些學院承擔 12/27 00:04
etyiting:我這麼說的前提是我認為學校應該盡其所能使得入學學生受 12/27 00:06
etyiting:到公平待遇 校區分割使某些人特別不方便 於是有彌補措施 12/27 00:08
etyiting:至於dillams板友提的其他人的住所之無法選擇 並非學校所 12/27 00:09
etyiting:造成 也是學校難以控制的 因此我認為不適合相提並論 12/27 00:09
maceman:校方沒錢 很多東西沒辦法維持 霖澤館大概也無法養活自己 12/27 00:11
maceman:才會有要跟研究生收電費的聲音 12/27 00:11
oldfatcat:身障生當然不用付費,因為這些設施正常人也用得不亦樂乎 12/27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