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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麼說,學校應該變成一個營利事業! 各系館及學校大門擺一個售票口,非本校本系學生要進入 向你收個門票清潔費,然後你要旁聽或是外系學生要修本系課時 再跟你收個旁聽費之類的嘍? 有時候別以聖人自居,如果今天有個男生朋友想來台大考研究所 我就不相信不會借他一晚睡 只要睡覺沒妨礙到你,就別該ok? ^^^^^^^^^^^^^^^^^^^^^^^^^^^^^^^^^^^^^^^^^^^^^^^^^^^^^^^^ 奇怪的問題, 使用者付費是否等於經營營利事業? 如果使用者付費原則等於在經營營利事業的話, 那原po的質疑沒錯, 但很明顯不是。 宿舍不是每個在學生都享有的權利, 而是學校提供給台北縣市以外的學生一個較便宜的房子, 僅收管理、水電等雜七雜八的必要成本錢, 甚至用電還要買卡, 多用多少電就多付多少錢, 這是使用者付費, 用多少花多少, 而學校收的錢明顯比其他週邊的住房便宜, 因此也不算是經營營利事業。 就使用者付費原則, 若是一個人把整間包下來, 那一間你要擠兩個人、三個人、十個人、一百個人, 我們都沒話說, 你爽就好, 只要別吵到隔壁鄰居; 但若是共宿的話, 四個床位每個付費者都付了1/4間房間的使用費, 不討論計不計較的問題, 照理說就應該只有四個人使用, 如果硬擠第五個人, 莫說床位, 還有公共空間(走道、書桌,再怎樣總有行禮要放吧?), 那硬擠進來的人理應補償其他使用者損失的5%權利。 這還只是理想中「沒打擾」到別人, 事實上, 你要怎麼界定同寢沒被打擾? 要是住進來的人很晚/早睡, 晚上大家勢必作息會受影響, 要是有怪癖的, 東西亂放的, 甚至讓其他舍胞心癢難耐的, 就更不用說, 而即便沒什麼怪問題, 也許就有人不喜歡莫生人, 但想說忍一忍就過去的應該不在少數, 可是這「忍一忍」本身應該是也有成本在內的。 因此我覺得原po的回文似乎有失公允, 而且扯到學校進校門要收費等也有點離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2.239
tabemono:不覺得離題耶 外校來旁聽也會佔用課桌椅 走道空間阿? 03/06 12:11
tabemono:照你說的使用者付費 他們也應該付錢吧? 03/06 12:12
是啊, 就連加簽都要看老師意願了, 旁聽當然更是啦~ 不收他們的錢是老師nice, 不是「應該」不付錢吧?
cpbl0416:反正你不敢跟室友攤牌就乖乖別該,在這該也於事無補! 03/06 12:19
esl0:樓上的口吻讓人想到當今的中共XD 03/06 12:51
evomichael:基本上房間多一個陌生人就是有被打擾! 03/06 13:07
unliberal:要看每個人吧~~ 03/06 14:09
k0185123:推三樓 03/06 17:19
TommyYuen:四樓讓人忍俊不禁,呵呵。 03/06 17:50
※ 編輯: qekye 來自: 220.130.162.239 (03/06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