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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人在高雄, 今天沒辦法到場遊行只好怒當個鍵盤社運人士。 是說反正我也不是認識黑雲第一天了, 且讓我們放下情緒談一談, 大抵上我只能推黑雲你的態度, 看了論戰這麼多天, 我要說的是有些原則和論證你也許並沒有搞清楚, 這點你的邏輯上可能還要再加強吧。 其實滿多部分yTim5566都有講到點了, 我是想用比較淺顯的話來講的, 愛用術語還有要求精確的112鄉民們請不要戰我, 但是歡迎理性批評指教。 ====以上純粹閒聊賺批幣==== 從你的回文中,看得出來你主打的是「旺中集團有併購的自由/權利」 讓我引用一下: : 如果有人還記得,我前面說過,「要不要併購是旺中團的自由」, : 沒有人可以管你去便利商店買了什麼東西--除非你能論證限制我的自由, : 可以對社會帶來更大的助益,保障更多人的權利。 我認為你是錯的,原因是 1.市場併購購買商品是不一樣的: O 只要我有錢,我可以在一間便利商店裡買下所有的東西,這是我的自由/權利。 →假設這是個完全競爭市場,也沒有其他成本考量, 你在A店買不到東西,當然可以去B店買, 我在A店買下全部的東西,並不會讓你喪失去B店買東西的權利。 所以,你不能限制我這項權利。 X 只要我有錢,我可以買下所有的便利商店,讓別人來便利商店買東西。 →這叫做市場壟斷,因為只要我漲價,你只能不買,但不能選擇不是我賣的東西 在這個情況下,我已經使你喪失選擇別種商品的自由, 所以應該禁止我買下所有的便利商店。 2.為什麼重點不在媒體的素質(道德) 至少我認為,這次的反對的重點仍然是併購案而不是旺中很爛 你說的當然沒錯,旺中很爛,其他媒體也好不到哪去, 但這並不是我(們)反對旺中併購的主因。 (a)多元 在這裡當然先預設多元比單一好,至於論證略過。(你要戰我也不能回應什麼) 你之前的回應裡面有提到,為什麼媒體都在大肆報導李宗瑞, 應該被注意到的新聞都不報導,大家卻不反對? 我只能說, 很多媒體很多聲音是理想,很多媒體一種聲音是現況,一間媒體一種聲音該避免。 我們當然希望媒體能有專業素養,多報導應該注意的事, 最好還要中立客觀沒有偏頗,發揮第四權的功能。 但那都只是理想上我們希望的, 現在該避免的是從現況往更糟的情況繼續下去。 (b)為什麼不讓旺中從媒體市場退出就好 如果要打媒體素質,壹傳媒大概早就被打死了,中時不會被拿來開刀。 走路工那些事件,都是在「學者反對併購案」之後爆發的, 那只是凸顯了「旺中開始利用勢力打壓異己」的情況, 加深我們反對旺中的理由,這些之前也有人提到過。 但是我們反對的是併購,而不是說旺中不應該存在 旺中集團仍然具有在媒體市場生存的權利。 我們只能說他很爛很差勁,可是不能殺了他。 就像我只能噓某人都只發廢文,可是不能濫用版主權力刪他文章。 (此處僅代表個人意見,若有雷同純屬巧合) 所以,如何改善媒體的素質,完全是另一回事。 (c)媒體是工具,不是商品: 媒體的存在是為了反映民意(至少理想上是) 不能說「我想買就買,你干涉個屁」, 不然就會變成只有一間媒體一種聲音 [承(a)] 這個我想就不需要多解釋了。 以上兩大點主要是說明我的原則, 簡單來說我要反駁你「要不要併購是旺中的自由」這個說法。 下面還有回應: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標題: Re: [校園] 901反媒體壟斷!臺大研究生協會與臺大學生會聯合聲明 : 時間: Thu Aug 30 21:44:48 2012 : : (恕刪) : ------------------------------------------------------------------------------ : : 你說你反對併購案本身,旺中集團的行為只是堅定了你的反對。 : : 那我想我們就分成這兩部分討論好了,首先是反對併購案,我想反對者應該是擔心併購後 : 的壟斷問題,換句話說,如果不會造成壟斷,或者壟斷沒有問題,「要不要併購是旺中集 : 團的自由」。 : : 所以接著要檢視究竟併購後,會不會造成壟斷,壟斷後又有什麼樣的問題。 : : 從數據看來,旺中集團在電視節目、報章雜誌和中嘉的系統通路,都有超過20%的高市占 : 率,看起來很高但是媒體壟斷與否,並不能這樣看,目前我所知道較有公信力的指標,是 : 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的KEK值計算。 : : 網路上我查到的資料告訴我,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經過計算後認為數值高達 140%,遠高 : 過德國規定的三成。 : : 但是另外一份新聞則表示,中嘉引用德國慕尼黑 Gleiss Lutz法律事務所Ingo Brinker博 : 士的計算,認為正確的數值不過在20出頭,因為林惠玲及鄭秀玲教授把東森國際全部納入 : 計算,可是旺中對東森的持股已經降至10%。 : : 我是不知道誰的算法比較正確,但是兩造雙方各有說詞也都有解釋,我想是否會造成壟斷 : 並沒有被確實證明。 我沒學過媒體傳播學,經濟學也不是學得很好, 更不想淪為數字計算的戰爭, 這部分就交給專業的鄉民們討論好了。 : : 然後接著是壟斷的影響,這部分的推論應該是形成媒體獨裁後,對其他言論進行壓制,甚 : 至造成寒蟬效應(因為旺中掌握了主要的有線通路),但是我首先要指出,這是個「滑坡 : 論證」,併購後有可能產生這樣的結果,不代表這個結果就會發生。 : 我不同意,在後面有說明原則 : 此外,就算這個壟斷確時會發生,這個滑坡論證成立,壟斷也不一定會產生嚴重的傷害。 : : 我認為不會,畢竟現在網路發達,新聞頻到林立,而且我們的電視都已經數位化,並不會 : 完全受到有線電視業者的宰制。 : :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言論多元化、壟斷在這個時代根本不是問題,雖然西方一 : 直有媒體壟斷的研究,但科技的變化使得媒體壟斷的邏輯不夠堅強。 如果你要比較平面書報、電視和網路的影響力, 我認為目前的情況來說,電視的影響力仍然大於網路, 而且不能因為說「反正我們現在有網路多媒體」, 就忽視平面和電視媒體, 雖然我們大多從網路接受資訊, 但是仍然有很多人是不利用網路的。 : : 師大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也表示,並沒有人實際建立演算模型,測量旺中併購案造成了多少 : 的意見市場萎縮。 : : 簡單來說,壟斷會不會發生,不知道; : : 後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是個未知數; : : 會不會有傷害,也不知道。 : 如果你的論證就是只有「不知道」、「不清楚」、「未知數」, 還真的是滿弱的欸。 就我的看法,在進行決策時, 統計數據和演算模型這些,都只能當作參考, 真正決策的,是人的主觀想法。 統計出來的數字是客觀機率 而決策的依據是主觀風險 這兩者是不同的,如果不懂,請自己去找相關的討論。 yTim5566的說法還滿淺顯的。 因為決策依據是主觀的,所以要有原則才不會偏頗。 至於我的判斷原則,可能要用一點法律的概念比較好說明: 無罪有罪推定: 我認為個人的基本權利適用於無罪推定 而公共政策則適用於有罪推定 簡單來說, 法官不能沒有充分的證據,就判一個人的罪,因為判刑侵犯到他的基本權利。 但是,政府/企業應該要先證明一個政策/商品對大眾無害,才能施政/販售。 只要我們認為有風險存在,就不能忽視它。 因此你在上面說這是個滑坡論證,我不同意。 舉例來說,開發案的環評或是美牛的進口,都應該要符合這個原則。 (這只是應然層面,而不一定發生在實際運作) 法學都有相關的討論,我就不多加說明了。 : 如果有人還記得,我前面說過,「要不要併購是旺中團的自由」,沒有人可以管你去便利 : 商店買了什麼東西--除非你能論證限制我的自由,可以對社會帶來更大的助益,保障更 : 多人的權利。 : : 所以「因為併購會造成壟斷,所以反對旺中併購」我認為是個仍然欠缺論證的動機。 依照我上面的原則, 你應該先證明旺中的併購沒有造成意見壟斷的可能, 才能說「旺中併購案」沒問題。 : : 你說過: : : 「"反對的聲音有可能因為不夠慎思而成為另一種專制" : : 但如果被反對的目標確實是錯誤的 一面倒的撻伐並沒有任何不妥 : : 這樣的反對自然也不能算是一種專制」 : : 那麼我現在說出了我認為旺中併購為什麼合理,除非我的論述完全錯誤不能成立,否則反 : 對旺中的聲音卻實已經成為了另外一種樣貌的專制。 : 你要說這是民粹我沒有意見, 但是可見大部分的人都反對你的看法, 我認為這是多數民意, 而且這個民意的基礎是為了維護言論自由。 : 專制不一定要到完全的失去反對聲音啊,只要反對聲音受到壓迫,我覺得這是程度問題 : : 社會現象都只會有「可能」沒錯,可是我認為現在並不是「可能有問題vs可能沒問題」 : : 而是某邊說可能有問題,另一邊說不會有問題,所以我想反對方應該要有更充足的理據來 : 支持他們的立場才對--也因為我預設了併購是他的自由,屬於現狀的推定。 : 我跟你相反, 在「維護人民的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應該限制旺中集團的併購自由。 -- 下面沒了, 既然版主還沒限制這個議題的討論, 回文應該是合理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0.67
musashi1006:推這篇簡明易瞭的解說 09/01 11:43
iwantowaylaw:是要吵到什麼時候 跟黑勻混戰的人都知道不該再回了.. 09/01 11:54
iwantowaylaw:一定要擠出一兩篇讓大家覺得你很強就對了 09/01 11:54
raysun:我只是想討論而已,要不要回文還在我的自由範圍。 09/01 11:58
nfprzkuma:我不是說了嗎 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 09/01 12:04
nfprzkuma:也就是衡量 併購的利益+媒體集中的不利益 與 09/01 12:04
nfprzkuma:禁止併購的不利益 究竟孰輕孰重 09/01 12:04
nfprzkuma:這件事由公平會及NCC裁決 而不是你說了算 09/01 12:05
nfprzkuma:你的"有罪推定"也不對 這件事無關刑法 怎麼會扯到 09/01 12:05
nfprzkuma:有罪無罪? 任何公共政策都必定有它的不利益在 09/01 12:05
nfprzkuma:所以不可能證明它完全無害 09/01 12:06
如果談到比例,那我認為公平會和NCC很明顯失衡了。 因為在我的看法,民眾權利應該考量在先, 旺中併購的不利益是損及大眾的權利, 而利益僅限於旺中集團的私有利益。 你要說到底民眾還是旺中集團孰輕孰重? 另外,我是借用了概念原則, 並不是指旺這件事本身有罪。 我的原則是,在考量公共利益的部分, 應該先以不利益為考量,才能確保維護民眾利益。 ※ 編輯: raysun 來自: 219.70.0.67 (09/01 12:15)
tw0517tw:他的推定只是拿概念而已... 09/01 12:10
nfprzkuma:你有把公平會和NCC的相關報告全看完嗎? 要不然你憑什麼 09/01 12:27
nfprzkuma:說他們失衡? 利益僅限於私有利益?這句話的根據又是什麼? 09/01 12:28
nfprzkuma:我完全沒有要戰的意思 不過有幾分證據才能說幾分話 09/01 12:29
你要說證據我拿不出來,但理性和良心還有一點。 我的根據不是數字,是良心。 至少從事件發展至今,我看不出讓一個已經失去素養的媒體再更擴大 到底對我們人民有什麼好的。 ※ 編輯: raysun 來自: 219.70.0.67 (09/01 12:36)
newwu:不是併購的利益吧 是國家介入的傷害 09/01 12:33
dsmwang:我倒認為沒有說應該拒絕旺中的哪個部分。 09/01 12:39
dsmwang:反對併購案的人,就是反壟斷;反對他本身,則是因為被壓迫 09/01 12:40
dsmwang:反對的立場可以不同,這也應該是你所謂的自由的一部分 09/01 12:40
滿同意的啊
liltwnboiz:n又來了 NCC那什麼狗屁公權力 旺中不鳥NCC做了什麼制衡 09/01 13:00
liltwnboiz:整天NCC NCC 09/01 13:00
peace~ ※ 編輯: raysun 來自: 219.70.0.67 (09/01 13:02)
jskblack:NCC只是個神主牌 有公權力他也不敢有所做為 09/01 13:04
aaa790311:推!!! 09/01 13:09
nfprzkuma:"旺中不鳥NCC做了什麼制衡"這句話又是從哪來的? 09/01 13:10
nfprzkuma:希望不要又是自己的腦內劇場 09/01 13:12
iSee:認真文 推一個 09/01 13:17
voicer:推! 09/01 13:25
dezuphia:那個N自己連公平會報告書都沒看完丟個連結隨便引申"公平 09/01 14:02
dezuphia:會認定旺中沒壟斷"被打臉之後又繼續拿公平會決議出來扯真 09/01 14:03
dezuphia:的是很可愛耶。 09/01 14:03
raysun:有人可以用白話說一下公平會那篇到底在說什麼嗎? 09/01 14:08
raysun:好長好複雜喔我看不懂 09/01 14:08
nfprzkuma:dezuphia自己也沒看完阿 被打臉? 09/01 14:24
nfprzkuma:原來說別人好笑=打別人臉 dezuphia的零論述一向都很愉快 09/01 14:25
liltwnboiz:沒看新聞喔 旺中根本不甩附加條件 NCC有吭聲嗎? 09/01 14:33
nfprzkuma:如果樓上是指旺中合併通過案的三個停止條件的話 09/01 14:35
nfprzkuma:那又是另一個笑話了 煩請查一下"停止條件" 09/01 14:36
nfprzkuma:還有dezuphia如果只是要跳出來說 別人 "什麼都不懂" 09/01 14:41
nfprzkuma:"很好笑" "很可愛"之類的話 真的沒必要再推了 09/01 14:42
nfprzkuma:我都知道你要推什麼了 09/01 14:43
那個我說,可以拿些有論點的東西出來嗎, 互相攻擊很沒意思。 ※ 編輯: raysun 來自: 219.70.0.67 (09/01 15:23)
LebronKing:推一下nfprzkuma,有些人理盲連報告都沒看就在義憤 09/01 16:26
LebronKing:推文可以看出鄉民水準和素質,誠然理性不足時間有餘 09/01 16:26
dezuphia:來,樓上覺得n某人看過報告書做出的結論非常不理盲,請 09/01 16:38
dezuphia:教一下,公平會依照其職責所審查的範圍為整體經濟利益及 09/01 16:39
dezuphia:限制競爭不利益部分,換言之對於目前反旺中所討論的言論 09/01 16:40
dezuphia:壟斷的部分,基本上完全和公平會不禁止結合的理由沒有任 09/01 16:41
dezuphia:何關聯,而是屬於NCC審查的部分,請問理性十足樓上在與n 09/01 16:42
dezuphia:某人一起認真翻過公平會報告書後如和拿其結論來反駁目前 09/01 16:43
dezuphia:集中於言論壟斷的反旺中併購論述? 09/01 16:43
dezuphia:說白了就是公平會只審旺中併購是否會造成經濟上限制競爭 09/01 16:45
dezuphia:的不利益,和言論集中化與否完全無關,拿這個東西出來打 09/01 16:47
dezuphia:迷糊仗一點意義都沒有。 09/01 16:47
anita3027:推薦這篇 :) 09/01 17:16
FSGuitar: 09/01 17:34
e2167471:開戰了~ 09/01 18:08
reverence:易懂簡潔 09/01 18:42
assignment:推這篇~ 09/01 20:20
nfprzkuma:dezuphia終於推了一些酸文以外的東西 先給個推 09/01 21:16
nfprzkuma:版上沒人說出"媒體壟斷"的定義為何 如果解釋成 09/01 21:16
nfprzkuma:市場上的獨占 那主管機關的確是公平會 所以說從那份 09/01 21:16
nfprzkuma:決定書推得公平會覺得沒有壟斷 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09/01 21:16
nfprzkuma:NCC在審查上 似乎的確更注重經濟以外的"面向" 09/01 21:16
nfprzkuma:http://ppt.cc/B08F 09/01 21:17
nfprzkuma:最後請循其本 我最上面的推文用一句話講就是 09/01 21:17
nfprzkuma:"公平會及NCC依比例原則裁決併購案" 其中當然會考慮 09/01 21:17
nfprzkuma:壟斷的問題 而dezuphia卻說我"被打臉之後又繼續拿公平 09/01 21:17
nfprzkuma:會決議出來扯" 之後又說言論壟斷(什麼是言論壟斷?)是 09/01 21:17
nfprzkuma:NCC負責審查不是公平會 請問這樣有反駁我的論述嗎 09/01 21:18
nfprzkuma:根本沒有 所以dezuphia才是真正在跳針&打迷糊仗的人 09/01 21:18
dezuphia:你除了"公平會說沒壟斷"所以沒壟斷之外哪有論述可言zzzz 09/01 21:30
dezuphia:問題就是1.所謂的公平會說沒壟斷是你自己發明的說法。公 09/01 21:31
dezuphia:平會的審查從來就只有"整體經濟利益"及"限制競爭不利益" 09/01 21:33
dezuphia:兩個部分,並且做出的結論是認為旺中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 09/01 21:34
dezuphia:於限制競爭不利益",並且依據公平交易法第十二條規定,所 09/01 21:37
dezuphia:以"不得禁止"其結合。換句話說公平會從頭到尾處理的主要 09/01 21:38
dezuphia:都是業內競爭公平性的問題,並且依照其要求的負擔條件來 09/01 21:38
dezuphia:看,公平會也認為併購可能導致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所以才 09/01 21:40
dezuphia:會提出額外負擔。換言之從來沒有所謂"公平會認為沒有壟斷 09/01 21:41
dezuphia:"這件事。再退一萬步來說反旺中主要的爭點在言論在言論集 09/01 21:41
henry1234562:意思就是說 公平會沒有對是否壟斷做任何判斷的意思? 09/01 21:42
henry1234562:所以 公平會沒有說他壟斷 也沒有說他沒壟斷? 09/01 21:42
dezuphia:中度的問題,而這件事已經被公平會明示不在其主要審查範 09/01 21:42
dezuphia:圍內,簡單的來說,公平會在意的壟斷和反旺中的壟斷有相 09/01 21:43
dezuphia:關但不能混為一談相互指涉為同一個「壟斷」。 09/01 21:43
dezuphia:公平會的決議用白話翻譯是:併購帶來的經濟利益看起來比 09/01 21:46
dezuphia:讓旺中併購所造成的市場壟斷程度,所以准許併購,但為了 09/01 21:48
dezuphia:避免旺中濫用併購帶來的市場優勢,所以提出了一些部分負 09/01 21:49
dezuphia:擔的項目作為許可的前提。 09/01 21:49
dezuphia:(造成的市場壟斷程度後面漏了一個"大",不好意思) 09/01 22:00
nfprzkuma:你上面說的我幾乎都大致同意 除了我仍認為"公平會說 09/01 22:01
nfprzkuma:沒壟斷" 事實上 我完全認同你的那段白話翻譯 而那就是 09/01 22:04
nfprzkuma:我所謂"公平會說沒壟斷" 09/01 22:04
nfprzkuma:壟斷方面 我認為或許說它有兩個"面向" 一是經濟市場 09/01 22:07
nfprzkuma:一是言論集中度 用字遣詞更恰當 公平會的確明示後者 09/01 22:09
nfprzkuma:不在他們的審理範圍內 09/01 22:09
nfprzkuma:最後我認為你還是沒反駁 "公平會及NCC依比例原則裁決 09/01 22:11
nfprzkuma:併購案 其中當然會考慮壟斷的問題" 這句話 09/01 22:11
dezuphia:問題就在當他只是說併購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的 09/01 22:13
dezuphia:時候,就表明了限制競爭現象存在,後面諸多部分負擔更 09/01 22:14
dezuphia:顯示公平會並不保證市場壟斷不會發生,不然他負擔寫辛酸 09/01 22:15
dezuphia:的?簡單來說就是許可併購不等於認定沒壟斷,尤其是在公 09/01 22:16
dezuphia:平會列了這麼多部分負擔之後。 09/01 22:17
nfprzkuma:那"公平會認為附加負擔後可確保沒壟斷" 這樣行不行? 09/01 22:24
nfprzkuma:我覺得"公平會說沒壟斷"這樣寫的確不嚴謹 但若限你用 09/01 22:25
nfprzkuma:七個字做整理 這樣寫也還好 可以不要再吵這個了嗎 09/01 22:26
nfprzkuma:你再不反駁那句話 我就當你贊成 那你之前就是跳針無誤囉 09/01 22:29
dezuphia:話都給你講就好zzzzzz事實證明講多了果然只是浪費時間 09/01 22:31
vchenkoshe:跳針nfprzkuma又來了 09/01 23:33
raysun:好累喔(哈欠)明天再回 09/01 23:45
dk50112:推好文章 09/01 23:52
a801393:推推 09/02 00:35
liltwnboiz:n真的屁話很多 09/02 00:41
nfprzkuma:就是阿 我誠摯的期望樓上以後看東西不會再得出類似 09/02 00:46
nfprzkuma:"旺中根本不甩附加條件 NCC有吭聲嗎?" 的荒謬結論 09/02 00:47
ahlolha:黑雲是哪位啊? 這麼簡單的問題也可以幫助旺中跳針 09/02 03:05
ahlolha:台大實在白念了 09/02 03:05
LennonX:推 09/02 03:07
ahlolha:有腦的人都知道旺中偏頗不專業以及政治色彩完全偏向哪方 09/02 03:07
ahlolha:從中天新聞以及名嘴節目到中國時報抹黑式的無恥攻擊 09/02 03:08
ahlolha:還有人能護他們真的很不簡單 09/02 03:08
ianweng509:推一個 09/02 03:34
jskblack:n自以為第三者角度的公平正義 09/02 10:55
liltwnboiz:說過了 一堆人都想著沒燒到自己的火干我屁事啦 09/02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