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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靜下心來跟很多人討論這件事,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我們都對於辛苦辦活 動的教發中心的員工沒有意見(除了把TA當犯人管這件事之外)。大家的思考點是: 教發中心這種用研習會來決定TA認證的事,合理嗎?合法嗎?   TA是為老師工作,輔助老師教學,而由系上(或老師)給TA薪水。錢是老師給的, TA工作的對象是老師,他們才是真正的老闆,他們才有決定TA能不能當TA的權力和能 力。一個老師教微積分,TA要經過老師的認可,覺得他有能力幫忙教,才會聘請他不 是嗎?所以有資格給TA認證的,應該是要聘請他的老師才對。   那為甚麼老師沒有認證的權力,反而是跟專業毫無關係的教發中心有?   教發中心,理應是在需要的時候可以幫忙TA的組織,不是嗎?錢又不是他們給的 ,TA也不為他們工作,他們更與TA要帶的課程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然則他們是哪來 的權力決定誰能不能當TA?你有看過郭台銘要不要聘請員工,還要先給陳菊認證過嗎 ?   這件事情詭異之極。我不相信台大的老師們從來沒發現過,但似乎從來都沒有人 表示過抗議,才會一直因循下來。怎麼想都想不通。我懂微積分,老師聘請我、同意 讓我教微積分,於是我就有這個「認證」了,為甚麼還要別人來認證?為甚麼還要浪 費好幾個小時去參加一個跟我專業完全無關的研習會?「認證」這件事,不是一種專 業考試通過了,取得證件嗎?去參加與我專業無關的研習會,跟「認證」有啥關係?   也許大家會覺得反正也才幾個小時,就算明知不合理,忍一忍就過去算了。但在 缺乏清楚的規範下,他們以後會從一個學期一兩個小時,變成一個月一兩個小時。因 為我們以前除了第一次當TA要參加研習會之外,是不需要再參加甚麼東西的,現在變 成每學期都要參加研習會了。所以越來越要求TA做這個做那個,不是不可能的。甚至 以後還可以叫TA每個學期都要當一次研習會義工,反正他們就是可以說,[你不參加, 就取消TA資格喔]。   然而,他們有權力講這句話嗎?   教發中心真要在「教學」這件事情上幫忙,應該就是幫忙印證件、發證件,以及 在TA需要的時候,提供教學方面的見解或演講,而且應該是自願參加的。畢竟他們是 教學「發展」中心,是提供教學方面更多額外的便民服務。然而現在變成強制TA參加 研習,不參加就不通過認證。教學發展中心就已經不是「發展」了,他根本就是教務 處或人事室了。但即便是教務處和人事室也管不到老師聘請助理的事情。我當了幾年 國科會助理,國科會都從來不會說「老師要聘請助理,要先得到我們認證喔」,然則 「教學」「發展」中心怎會有那種權力來管?   合理是一定不合理的,我想知道的是合不合法?我不懂法律,就要請教版上的法 律達人或工會成員,教發中心這樣的作法,是否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52.131 ※ 編輯: sagesrock 來自: 111.240.152.131 (02/28 07:45)
schel:現存的TA研習制度和評鑑制度有沒有必要和合不合理除外,你說 02/28 08:46
schel:的應該是合法的,付錢的是學校不是老師,如果老師是從自己口 02/28 08:47
schel:袋拿錢給你的,那你當然就不用理教發中心,但是付錢的學校可 02/28 08:48
schel:以要求教發中心來審核TA是不是勝任,這合理也合法,只是現存 02/28 08:50
schel:的審核方法問題很大,或是問題大於效益...... 02/28 08:52
penghudust:付錢的是學校 若老師自行認證 更容易有弊端 (中飽私囊) 02/28 08:54
sagesrock:那就乾脆取消認證這件事 或是認證一次就好了 為甚麼還要 02/28 08:55
sagesrock:一直參加研習會來認證??? 02/28 08:55
sagesrock:有些老師是自己從計畫裡付錢給學生的 並不完全是學校付 02/28 08:56
sagesrock:但就連這些老師要聘請TA 都要經過教發處的認證 02/28 08:58
penghudust:國家如果覺得這層把關對教育有益,終端又是國家付錢 02/28 09:02
penghudust:要主張違憲應該很難 02/28 09:03
penghudust:另外不管計畫或學校,錢都來自國家 02/28 09:05
penghudust:完全沒把關的話 隨便找親朋好友送錢太簡單 02/28 09:06
sagesrock:然而教發處有把關的作用嗎? 沒有 而且還從中搾取學生的 02/28 09:07
sagesrock:時間 更生弊端 02/28 09:07
schel:就算付錢的是計劃,也是委託學校管理阿,不過老師計劃中的人 02/28 09:09
schel:事費有用來請TA的?好像很少聽到有這種的(領域不同?) 02/28 09:10
penghudust:榨取學生時間的事情從太多了 但都不違法 譬如上課 02/28 09:11
sagesrock:委託學校管理的是報帳的事 不會包含聘請員工 學校無權 02/28 09:11
sagesrock:是有這種事 可能真的領域不同 02/28 09:12
penghudust:這可能如你說的是個爛制度 但司法管道解決很難 02/28 09:14
penghudust:頂多喊喊侵害工作權然後無疾而終吧 02/28 09:15
traurigkeit:不知道可否麻煩S大舉出一些老師自己拿計劃錢聘TA卻被 02/28 09:15
traurigkeit:教發要求參加研習營的例子? 02/28 09:15
traurigkeit:應該只有學校頂尖計劃下的課程才有明文要求 02/28 09:16
sagesrock:有些老師的通識課在加退選之後減少了 本來聘請六個TA 但 02/28 09:17
sagesrock:因為一個TA要帶至少20個學生的規定 現在一個TA只帶得到 02/28 09:18
sagesrock:16個 於是就要裁掉兩個 老師因為人很好 不想裁員 就會從 02/28 09:18
sagesrock:自己計畫裡拿錢來聘請 這種事不是每個系都會這樣嗎????? 02/28 09:19
penghudust:... 計畫的錢貌似不能這樣挪用... 02/28 09:21
traurigkeit:但這些TA應該不會是頂尖計劃下的TA應該無須理會學校 02/28 09:22
sagesrock:如果不能 學校早就制止了 02/28 09:22
traurigkeit:規定。我的意思是他們還是被學校說不參加不能當嗎? 02/28 09:23
sagesrock:這我就不知道了 02/28 09:23
sagesrock:當時的同事已經畢業 我要找他來問問 02/28 09:24
traurigkeit:我是知道有老師自己拿錢另外請TA,但這些TA其實連評鑑 02/28 09:24
traurigkeit:都不用 02/28 09:24
sagesrock:所以如果教發中心還要這樣的TA去認證和評鑑 就是犯法了? 02/28 09:25
traurigkeit:但至少我目前沒有聽聞這樣的案例...但授課教師是可以 02/28 09:28
traurigkeit:要求把這些TA納入評鑑的。這樣就變成老師和TA之間的 02/28 09:29
traurigkeit:契約內容。 02/28 09:29
schel:不對歐,委託學校管理不是報帳的問題,而是計劃規定下的初步 02/28 09:46
schel:審核是必須經由學校把關,當然包括人事聘用合不合資格 02/28 09:47
schel:不過基本上計劃所聘用的人需要和計劃相關,所以只有直接和教 02/28 09:47
tw0517tw:老師自己拿國科會計畫或是系上給助學金的TA應該不用認證? 02/28 09:48
schel:學相關的計劃可能可以合法聘請,其他和研究相關的請的是研究 02/28 09:48
tw0517tw:但邁頂計畫給錢的TA就要 應該是這樣吧? 02/28 09:48
sagesrock:據我所知並沒有這回事 因為只要符合規定 老師有權力聘僱 02/28 09:48
sagesrock: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並不需要經過學校同意 02/28 09:49
schel:助理,那種當然不用TA認證,連評鑑都不需要,老師要求除外 02/28 09:50
sagesrock:而教發處的權力大到老師要不要聘請助教都要經由他們認證 02/28 09:50
tw0517tw:http://tinyurl.com/caz4366 從這裡明顯看出 02/28 09:50
tw0517tw:是要共教中心"補助"的助理 02/28 09:50
schel:除此之外,老師計劃的錢不是老師的錢歐,老師戶頭裡的才是 02/28 09:51
schel:應該是你誤會了,老師可以聘請助理,但是聘請助理還是有規定 02/28 09:53
schel:也需要審核,這些東西可能是以訛傳訛聽來的...... 02/28 09:54
sagesrock:(打呵欠)我當過幾位老師的國科會助理 我知道聘請助理是 02/28 09:55
sagesrock:怎麼一回事 (看球賽去了~~) 02/28 09:55
schel:最簡單的來說,如果老師想拿他研究型的計劃聘請教學助理, 02/28 09:56
schel:送出去審核的目的寫協助教學,就會被退下來... 02/28 09:56
sagesrock:不過我指的是[老師有權聘僱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不需要經 02/28 09:59
sagesrock:過學校同意]這件事 跟你後來講的無關 總之看火箭去 XD 02/28 09:59
schel:XD,這...那你以為你送出去給學校的一堆單子還填寫目的等等 02/28 10:01
schel:是寫心酸的嗎?是老師可以聘請他想請的人,但學校需要對合不 02/28 10:02
schel:合計劃內容載明,不合乎時有權停止其聘用 02/28 10:04
schel:當然這是指合法聘用的情況,如果是利用名目違反規定的除外 02/28 10:06
tw0517tw:http://tinyurl.com/bq6l4my 國科會說計畫執行機構是學校 02/28 10:07
schel:老師其實對使用自己計劃內的每一毛錢都需要被審核合不合規定 02/28 10:08
schel:是學校沒錯啊,所以老師還要從計劃中撥一筆管理費付給學校來 02/28 10:10
schel:讓學校負責管理老師用錢...學校很賺的...... 02/28 10:10
sagesrock:看了tw貼的條文 那看起來 學校是制定了很多不合理的法規 02/28 10:10
sagesrock:來讓不合理的事情合法了 02/28 10:11
tw0517tw:但是如果是系辦助學金那是另一回事阿 02/28 10:11
tw0517tw:我其實沒抓到你說不合理的點 02/28 10:12
sagesrock:而其實 符合學校的法規 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法律或憲法 02/28 10:47
sagesrock:只是沒有人去申訴 就不會有人查到這邊來而已 02/28 10:47
schel:但就這件事來說,目前似乎沒有看到不合法的地方,我覺得不合 02/28 10:52
schel:理的地方也只有現在的研習制度內容以及教學評鑑審核方式 02/28 10:54
sagesrock:是 02/28 11:24
sagesrock:情理法。所以制度有不合理之處,就有修正的必要。我還是 02/28 13:22
sagesrock:覺得由教發中心認證並不合理 儘管大家懾於威勢必須遵守 02/28 13:22
sagesrock:不合理的法 就是惡法 惡法就有修正或去除的必要 02/28 13:23
a5378623:有夠荒謬,拿人家錢還不准人家審核? 02/28 14:13
schel:由教發中心認證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啊,學校利用一個統一的單 02/28 15:05
schel:位來統一為學校聘請的TA認證,這是很正常也很合理的啊 02/28 15:06
schel:只能說教發中心認證的方式不好罷了,需要改進 02/28 15:10
schel:就像你舉的例子,郭台銘要請人,考績和認證他也不會自己來, 02/28 15:13
schel:當然是由他指定的下屬來,至於你說的陳菊,學校也沒叫馬英九 02/28 15:14
schel:來幫我們認證啊...... 02/28 15:14
appoo:系上的助教是不需要認證的啦... 02/28 15:55
appoo:原po這點應該是搞混了 02/28 15:56
jskblack:TA經費的來源有很多種 原PO根本沒搞清楚 此文本身不合理 03/01 01:19
smartken:ta認證好像有嘗試要把系上助教一起納進來吧 03/01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