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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法律系學生 大概只比記者好一點這樣 尤其是NTU LAW "背負著台灣的十字架" 囧 --------------------------------------- 為什麼不要佔位這個規定被認可 圖書館座位就是要給唸書的人 使用才有效益 如果一堆位置被佔住了是資源上的浪費 也不符合弄這些位置的目的 不要佔位這個規定的執行力 當然可以執行 只是執行會有成本 例如你要一直派人在那邊巡 或者例如總圖地下室有計時設備 圖書館只有期中期末考期間才會位置不夠 平常時候空空如也 所以如果不分時間去執行這種規定 只是浪費成本 因此除了考試期之外 我就算把棉被搬到自習室 佔位置佔一整天也沒有人會在意 畢竟也不會影響到誰 到了考試期 圖書館的使用率 扣掉佔位大概也有七八成 這時候座位彌足珍貴 但是如果執行不佔位這個規定 事實上也弄不出太多位置 因此執行的成本很多時候大過於擠出少數座位的利益 只有總圖地下室那種電腦化的才會划算 法圖這種只能靠人力的 執行這個規定太划不來 但是這個時候這個不佔位的規定會不會被認可呢 會 因為這種時候才能顯現出規定被遵守的價值 空位留給真正要用的人產生的利益會大於方便放東西的利益 簡單說 不佔位 的總體利益大於 佔位 但是 執行不佔位的成本 + 不佔位的總體利益 小於 佔位 所以就會出現規定被大家認可 但執行上的明顯落差 有沒有可能讓大家自動自發去遵守這規定呢 很難 因為佔位置對自己有好處 佔位置的不利益是在別人身上出現 所以一個理性自利的人會選擇佔位置 如果用最淺的賽局來看 這是個囚犯困境 不管其他人佔不佔位置 我都佔位置對我最好 不然我回來也可能因為其他人佔位置而找不到座位 但這樣的結果事實上對所有人最不好 佔位置的比率會太高 原本不需要佔位置的人 因為擔心沒位置而加入佔位置的行列 佔位置的比率可能會升高到五成 因此如果我們承認了佔位置是被允許的 那麼會讓整體處於高度不利益 因此另外一個被接受的結果 就是要維持這個禁止佔位置的規定 然後有部分執行力 嚇阻部分人佔位置的動機 讓利用時間比較短暫的人放棄佔位 利用時間比較長的人在部分時間佔位 在這個結果的前提下 我們必須找出一個執行的模式 例如總圖二樓三樓那樣 會偶爾有館員巡邏或者自力救濟 無論如何 都必須先辨識出哪一個人是長期佔位 那一個人是短暫離座 因為跟短暫離座的人相比 抓長期佔位的人效益比較高 因此 我們會看桌面上的東西多寡去判斷 或者詢問附近的人 去減少資訊上的錯誤 然而這樣的判斷跟是不是館員無關 因此這時候去尋求公權力反而是增加了成本 所以自力救濟是一個比較有效率的方式 但前提建立在 "正確的判斷是不是佔位" 接著我們會想東西要放到哪個程度才是最正確的 然而硬訂出一條線反而是沒意義的 首先 每個人狀況不同 有的人一本書加紙筆就可唸書 有的人要一堆家當 接著問題是當規則太明確了 反而利於佔位置 因為你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光明正大佔位 矇混過關 比較可能的解決方法是 讓規則不明確但可以自力救濟 但對於錯誤要有處理機制 這樣可以減少故意誤判的情形 處理機制很簡單 當你發現這個人一下子就回來了 那只好把位置還給他 因為對方不是佔位 如果過了很久 對方才回來 那佔位置的人就再換個地方 這樣是比較有效率的處理 接著再問 如果雙方不用這種禮讓的作法會如何 就是像現在在板上戰阿 引發爭執 引發爭執之後 會讓彼此很不悅 這個時候就會讓佔位置的成本內化 下一次佔位的人遇到同樣的情形就會放棄佔位 誤判對方佔位的人會小心去判斷 這樣 佔位的狀況會減少 短暫離座的人也不會受太大影響 然後形成總體最有效率的結果 因此很明確的訂出規則 跟完全沒有人實施自力救濟是最不好的結果 而像現在這樣卻是比較有效率的 承認禁止佔位這個規定 公權力執行不彰 普通時候完全不管佔位置的問題 考試期間要用位置的人在善盡注意義務之後自力救濟 ------------------------------------------------- 我是法律系的 換用法律人的講法 可以佔位置是普通法 考試期間不能佔位置是特別法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平常時候動用公權力 或者自力救濟會付出太多勞力時間費用 所以我們選擇另外一個程序"再找一個位置" 特別時候可以選擇動用公權力 但是公權力來不及或太麻煩的時候 選擇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的人必須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避免過度侵害他人權益(短暫離座的人) 大概就這樣吧 如果晚上要再戰的話 那我先去買雞排飲料 ------------------------------------------------- 然後 對今天真正的事主想說一下 希望你們趕快忘掉這件事吧 不要讓不愉快影響到考試跟其他事情 這只是一件小事情 對法律系大四很常在法圖唸書的人來說 幾乎一整天都在用那個位置 離開看個報紙吃個飯透透氣都是生活的部份 ㄧ整年準備考試 每天都窩在那 遇到其中期末考的抱佛腳團 難免會覺得是乞丐趕廟公啦 心理多少很委屈 大家也不要這樣為難我們這群國考下的可憐蟲 國企的同學很抱歉啦 法圖這邊對於佔位置的狀況一直不像總區那麼嚴重 我們這邊的人都是得過且過 必竟真的需要去管的時間很少 第一時間難免會覺得這邊怎麼好像法治落後一樣 期末考到了到處都在搶位置 大家都是同一個學校的 互相課修過來修過去 去爭執劃分彼此都是不必要的 何況今天當事人也拿出誠意來了 -- 當世界已無所有 我還能不能留下一點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55
BARGARYARLOO:誠意在哪?? 01/17 14:57
amozartea:前段很好 推你 不過那兩位實在感覺不太有誠意 01/17 14:58
sentiment:推樓上-.- 只有語氣的認錯 沒有佔位的認錯 01/17 14:59
summitstudio:推這篇..可是事主~"~嗯.. 01/17 15:06
lukehong:道歉之前 先批人家一頓 這樣叫有誠意? 01/17 15:13
LeoYau:推這篇文章,但是當事人實在....... 01/17 15:26
msyang:除了最後一句以外,其他都推 01/17 15:56
philidov:一樓你要人家下跪才滿意喔 莫名奇妙 01/17 15:57
njp13:台大法律畢業的如果腦袋都跟你一樣清楚 台灣就不會這麼亂了 01/17 15:56
njp13: 推這篇文章,但是當事人實在....... 01/17 15:57
TKChen:人家已經為處理事情的態度道歉了 為什麼要把純粹對制度的 01/17 15:58
TKChen:批評 和道歉沒有誠意畫上等號 01/17 16:01
BookEye:1樓的在兇什麼阿 原po是有欠你錢嗎 01/17 16:16
Ortiz34:一樓會不會太過份!!! 這樣反而是你不對了吧???? 01/17 16:16
Ortiz34:欺人太甚 01/17 16:17
katana80201:一樓是苦主耶 = =a 01/17 16:18
sentiment:道歉之前先說別人是僥倖鬼 呼鼾zZZZZZ.... 01/17 16:18
BookEye:苦主怎樣 得理就可以不饒人嗎 原po又沒有做錯事 談誠意??? 01/17 16:19
Ortiz34:苦主好可憐喔~~~去找媽媽抱抱~~ 人家都道歉了兇屁阿? 01/17 16:21
sentiment:分身很有趣嗎^ __^ 01/17 16:23
WhatBlueIs:一樓是回應最後一句 01/17 16:24
WhatBlueIs:我個人覺得 那兩個人沒有悔意 01/17 16:24
WhatBlueIs:他們只是說口氣上不對 01/17 16:24
coffeesleep:推這篇! 01/17 16:25
katana80201:原po有沒有做錯事先去爬爬文再來說好不好? 狀況外喔? 01/17 16:25
yoorange:好可憐的苦主阿 要不要趴在地上寫個慘字阿 01/17 16:28
okwool:不喜歡國考很可憐這種爛藉口 每個人生活都有壓力 01/17 16:32
okwool:不是因為自己壓力大就可以因為貪圖方便選擇性的遵守規定 01/17 16:33
BookEye:苦主邊說不想再與相反意見討論 邊用這種態度說話 真有趣 01/17 16:32
sentiment:..看來XX大軍來了 01/17 16:34
sluttysavage:推okwool.... 01/17 16:59
okwool:我從 ㄧ整年準備考試 每天都窩在那 推測是國考 01/17 17:01
okwool:如果不是的話我補自己一刀 請見諒 01/17 17:01
TKChen:藍大的論點很奇怪 雙方本來就對佔位這個制度的存在有爭執 01/17 17:23
TKChen:人家已經就"態度不好"這件事道歉並表現出悔意 為何視而不ꠠ 01/17 17:24
TKChen:見 一再的說人家沒有反省沒有誠意 這樣有失公平 01/17 17:25
okwool:我想大家的意見是 認為制度有問題 應該先去求修訂它 01/17 17:53
okwool:而不是違反了之後才理直氣壯的說 制度有問題 01/17 17:53
heavendevil:大推原PO!!!!!!!!!!!!!!!!!!!!!!!!!!!!!!!!!!!!!!!^^ 01/17 18:03
WhatBlueIs:他們為他們道歉的"態度"是指當天跟苦主的對話 01/17 18:06
WhatBlueIs:而我所指的態度不好是指他們不承認佔位有錯 01/17 18:07
WhatBlueIs:這種道歉等於只有做一半而已 沒誠意可言 01/17 18:08
WhatBlueIs:就算心理真的不認為有錯也不該大剌剌的寫出來,寫出來 01/17 18:10
WhatBlueIs:的感覺就好像為自己的錯誤找理由來推卸責任 01/17 18:10
neopunk:乞丐趕廟公...... 01/17 18:16
TKChen:認為自己沒錯也不可以說出來?? 這種近似一言堂的說法 實在 01/17 18:33
TKChen:讓人無法接受 以後被開罰單也不能申訴囉?? 我真的不知道為 01/17 18:34
TKChen:自己的看法和行為據理力爭 為什麼要被說的這麼一值ꐠ 01/17 18:36
KaworuNagisa:占著茅坑不拉屎 他要是懂就好了 01/17 18:43
TKChen:如果真的要別人承認自己的觀點錯了 ok 拿出你的道理 而不是 01/17 18:44
TKChen:一味的噓一些不知所云的文字和不准人家發表意見 01/17 18:45
KaworuNagisa:樓上讓我想到一個同學 算了答案以後跟老師的不一樣 01/17 18:54
KaworuNagisa:結果還問老師說為什麼不是他的答案 01/17 18:54
KaworuNagisa:為什麼?因為他的答案就是錯的啊還為什麼 01/17 18:55
KaworuNagisa:沒看過拿錯的答案還據以力爭的人 這樣比喻懂嗎? 01/17 18:55
TKChen:首先 拿"數學答案"這種有絕對對錯的東西來比喻 毫無道理 01/17 18:58
KaworuNagisa:那請問一下是誰沒守規定?這對錯大家很清楚吧? 01/17 18:59
TKChen:接著 現在的情形 用你的比喻來說 就是 兩個學生的答案不一 01/17 18:59
TKChen:樣 但一方卻硬要說另一方是錯的 請問根據在哪 根據人多嗎 01/17 18:59
KaworuNagisa:現在很清楚的是 佔位子的錯 那誰是標準答案? 01/17 19:00
KaworuNagisa:根據什麼? 根據上面幾篇文章啊 01/17 19:01
KaworuNagisa:不懂怎麼會有這種明明理虧還說話這麼大聲的人 惱羞? 01/17 19:01
quicy3124:K大憑藉的是優勢想法.就像當年哥白尼說地球繞太陽轉時被 01/17 19:52
quicy3124:罵臭頭一樣.然而最後是誰對?尤其現在爭議的是比科學更複 01/17 19:54
quicy3124:雜的問題...若不容許辯論真的會一言堂化.. 01/17 19:54
KaworuNagisa:樓上你能舉一個例子說佔位子超過時間回來被坐走還硬 01/17 20:09
KaworuNagisa:說這位子是他的 這裡面哪裏是對的嗎? 01/17 20:10
KaworuNagisa:我不是很懂優勢想法啦 我只知道沒遵守規定被婊就要乖 01/17 20:10
KaworuNagisa:一點 只是沒想到有人還能這麼大聲 01/17 20:11
quicy3124:又是想法不是啥專業名詞.我直接照字面解釋.就是當大眾都 01/17 21:06
quicy3124:認為那是對的它就是對的.若要舉例子就是.如果如果如果: 01/17 21:07
quicy3124:全部的人都認為可以佔位子.那K大還會堅持站位子是對的嘛 01/17 21:08
quicy3124:我想不會.今天大家都是因為佔位子會影響太多人利益.而群 01/17 21:09
quicy3124:起提供意見.我指出的重點在K大的推論方式過於群體暴力. 01/17 21:10
quicy3124:然而有白紙黑字的規定被抓到就應該遵守.. 01/17 21:11
KaworuNagisa:重點是我舉的例子跟這篇..都是白紙黑字呀... 01/17 21:41
KaworuNagisa:我說上面幾篇文章指的是有人PO出規定的文章 01/17 21:41
KaworuNagisa:不是那些在戰的文章啦0.0 01/17 21:42
quicy3124:我理解了orz..因為K大推文提到"不該拿錯的事情來爭"這個 01/17 22:01
quicy3124:句子我有所質疑.就這樣... 01/17 22:02
dreamuz:推薦這篇文章~~ 01/17 22:19
tiwei:好文推一個 原po的分析好棒~真強 01/17 23:27
Caracal:誠意在哪................?唉... 01/17 23:35
KaworuNagisa:不該拿錯的事情 來跟當下對的人來爭 01/18 12:11
KaworuNagisa:或許你覺得規定不合理 但不可以因此而跟守規矩的人爭 01/18 12:11
esl0:最後一句看出這篇只是想保著法律系明聲 01/18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