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GARYARLOO:不好意思 修到誰了???!!! Orz 01/17 02:07
→ BARGARYARLOO:請大家評評理 01/17 02:08
→ Oceanss:對法律系的本來就沒啥好感...囧 01/17 02:08
→ senarain:台大白目很多都是不分系所的.... 01/17 02:11
※ BARGARYARLOO:轉錄至看板 NTUcourse 01/17 02:20
推 simonown:用系所分使用優先權真的有蠢到||| 01/17 02:24
推 garrick1012:法律系=台大菁英份子?? 國企也不比法律差啊 01/17 02:30
推 philidov:總圖也有機掰鬼自以為看到位子上沒人就可以霸佔位子!!! 01/17 02:37
→ philidov:這樣以後我乾脆守著看誰去上廁所就佔他位好了 01/17 02:38
→ philidov:反正到時候就說你"離開座位沒有寫紙條"....X的 01/17 02:38
推 Julian2:不得離座超過三十分鐘本來就是個鳥規定,先佔先贏沒有錯啊 01/17 02:47
→ Julian2:而且她又不是去哪裡混了是去考試耶,理由蠻正當的 01/17 02:48
推 BARGARYARLOO:理由正當?? 樓上妳該不會是.........=.=""" 01/17 02:51
→ BARGARYARLOO:位子都給佔了 需要唸書的人怎麼辦??? 01/17 02:52
推 prc:上廁所的情況是合理的例外吧 不足以推翻這種說法... 01/17 02:55
推 Julian2:可是她考完回來以後也要唸書啊~ 01/17 02:54
→ BARGARYARLOO:是鳥規定的話 那佔三天三夜妳覺得怎樣?? 01/17 02:56
→ prc:佔個兩個小時也夠別人用一下吧 如果你覺得對方行為可議或 01/17 02:57
→ BARGARYARLOO:phi大是認為我是機掰鬼囉?? 但我覺得這樣想的更機掰 01/17 02:57
→ prc:規定不合理 請向館方反應 而且會有這個規定還不是因為那些 01/17 02:58
→ prc:沒公德心的人... 01/17 02:58
推 Julian2:原PO可以試試看佔三天三夜^^這樣妳就不怕沒位子了耶!!好棒 01/17 02:58
→ Julian2:不過我想正常人不會這麼做~妳想太多了 01/17 02:58
→ BARGARYARLOO:看了推文 覺得我今天遇到的那種人 在台大還有很多 01/17 02:59
推 WFX0315:積非成是 就算你家失火也不能佔著位子 01/17 03:00
推 well421:J...滿智障的 01/17 03:01
推 prc:推一下積非成是...在台灣真的受夠這種鳥氣了 01/17 03:02
推 BARGARYARLOO:這樣看來 台灣的亂象真是再合理不過 XD 01/17 03:04
推 well421:看台大就知道台灣短期內還是亂阿XD 01/17 03:05
推 frankieeeee:齊齊祝那法律系的天才早日被擋吧~~~XDDD 01/17 03:10
推 uranushgsh:看到某位的推文...這世界變了 連台大學生也這樣... 01/17 03:14
噓 joyful0605:有公德心是正確的啦!但是法圖法律系和社科院學生本來就 01/17 03:14
→ uranushgsh:要離開長時間本來就必須把東西撤走這不是常識嗎 01/17 03:15
→ uranushgsh:講什麼歪理= = 01/17 03:15
→ joyful0605:可以優先使用阿."總"圖,是屬全台大,不是屬"總區"的學生 01/17 03:15
→ joyful0605:這兩個完全不ㄧ樣,沒道理在總區的學生可以優先使用總圖 01/17 03:16
噓 joyful0605:此外,管圖對於管院學生當然也可以優先使用,並無異議 01/17 03:18
→ BARGARYARLOO:憑什麼"本來就優先"? 校規有規定我就認栽 joy板友 01/17 03:18
→ prc:應該不管哪個校區 那個系的使用權限都一樣吧 01/17 03:19
→ joyful0605:否則,建立系圖院圖又是做什麼?本來就是特供本院學生使 01/17 03:19
→ BARGARYARLOO:噓啥阿?? 噓你自己比較快 =.= 01/17 03:20
→ joyful0605:用的呀!再例,許多系所開的課程,在選課的時候,都會註明 01/17 03:20
→ prc:不然這樣系館在總區的系所擁有的權利 會比不在總區的來得小 01/17 03:19
→ joyful0605:"現本系(院)學生",那這是否也是原po所謂的"次等公民"? 01/17 03:20
推 uranushgsh:重點不是使用權的問題吧,意思是說如果原PO是法社的才 01/17 03:20
→ BARGARYARLOO:沒啥好說了 公理自在人心~~prc大早點休息吧 XD 01/17 03:21
→ joyful0605:那這樣是不是要向學校申訴呢? 01/17 03:21
→ uranushgsh:有資格撤走佔位人的東西? 01/17 03:21
推 jackhan:圖書館的概念跟選課的概念完全不同 01/17 03:22
→ joyful0605:prc稍安勿躁,我不是說各院院圖或系圖也是供本系學生優 01/17 03:23
推 hochia:原來台大法律系的水準就是這樣,真是見笑了,知法犯法? 01/17 03:23
→ joyful0605:使用,跟法圖對法社學院學生或醫圖對醫學院學生屬同一 01/17 03:23
→ joyful0605:道理..... 01/17 03:24
→ jackhan:我怎麼從來都不知道醫圖有優先供醫學系學生使用 01/17 03:24
→ jackhan:在那邊來來去去也有個兩三年了 沒聽說過這件事 01/17 03:25
→ prc:我是文院的有時會去醫圖 但在位子使用上權限同醫學院生 01/17 03:25
→ joyful0605:你怎麼能自行推定我是法律系學生呀? 01/17 03:25
→ joyful0605:嗯...熬夜打報告真的很累,上來嘴砲兩句休息一下,各位 01/17 03:26
→ jackhan:誰推定你是法律系學生?H大應該是指本文所提到的人物吧 01/17 03:27
→ joyful0605:別太認真.實際上,法圖對法社學院學生沒有優先使用的法 01/17 03:27
→ joyful0605:理.不過,因為法社學生離總區遙遠,本來就很難享受總圖的 01/17 03:28
→ joyful0605:資源,所以才會對法圖的使用較具保護心態吧..... 01/17 03:29
→ joyful0605:況且,實際上,法社學生在許多方面的資源都沒辦法與總區 01/17 03:29
推 jackhan:= = 會去法圖唸書的人難道離總區很近? 01/17 03:30
推 BARGARYARLOO:這是私佔不是保護 =.= 佔了位子就是老大?! 01/17 03:30
推 WFX0315:如果原po是法律系的學生對方態度就會好嗎? 我想不然 01/17 03:30
→ joyful0605:學生相比.故本應多顧及法社學生在法社學院的權益吧... 01/17 03:30
→ BARGARYARLOO:看你一直ㄠ 我很難過 =.=" 01/17 03:32
推 Julian2:to h大 如果對法律沒有批判性而一味盲從,就沒有必要唸法律 01/17 03:32
→ joyful0605:j大是否應該閱讀一下本文,此系爭案件中之ㄧ方當事人是 01/17 03:33
推 jackhan:.....這樣叫盲從......我服了你了 01/17 03:33
→ Julian2:了,不如當個依法行事的警察 01/17 03:33
→ joyful0605:國企系的呀....國企不論宿舍或系館都在總區好嗎..= = 01/17 03:33
推 BARGARYARLOO:大家都是台大學生 使用圖書館跟科系沒有關係 01/17 03:35
推 uranushgsh:挨...跟系所沒關系= = 怎麼有討論錯方向的感覺 01/17 03:37
推 WFX0315:焦點被模糊了 重點是佔位 就算阿扁來讀書也不能佔位!! 01/17 03:38
推 jackhan:法圖=>法律系優先 總圖=>大家平等 好理論! 01/17 03:38
→ WFX0315:位子被清還可以理直氣壯才令人不解 01/17 03:39
推 Julian2:就以佛大大來亂的XD,重點在於離座超過規定時間的理由之正 01/17 03:38
推 BARGARYARLOO:真是笑破我的內褲 XD 01/17 03:39
推 parcae:看完推文真無言 挺理直氣壯的啊 台灣會亂真的不是沒道理 01/17 03:39
→ Julian2:當性吧! 01/17 03:40
→ parcae:原PO加油!推你一把! 01/17 03:40
推 WFX0315:沒有正當性嗎? 小弟願聞其詳.. 01/17 03:41
推 frankieeeee:uranushgsh先生好像在說..只有獸醫系才有愛動物的資格 01/17 03:43
推 Julian2:我指的是那位法律系的同學離座是為了考試,有其正當性 01/17 03:42
推 uranushgsh:不懂= =" 我不過是想說你們搞錯方向了 樓上推文很怪 01/17 03:44
→ uranushgsh:是frank 01/17 03:45
→ Julian2:更何況若她沒說她是去考試,原PO又知道她離開超過三十分鐘? 01/17 03:45
推 jackhan:既然知道要去考試必然會離開超過時間 那幹麻佔位子 01/17 03:45
推 BARGARYARLOO:她的正當性不能妨礙其他人在期末考時使用讀書室 01/17 03:46
→ Julian2:再還不知道佔位子的人是否已離座超過三十分鐘,就逕自清桌 01/17 03:46
→ BARGARYARLOO:越強辯越站不住腳囉 01/17 03:46
→ Julian2:與侵占他人之物有何異? 01/17 03:47
→ BARGARYARLOO:難到我要在每個位子上放碼表計時嗎?? 01/17 03:47
→ BARGARYARLOO:他們放的是幾張紙耶 越講越氣!!!!!!!! 01/17 03:48
→ Julian2:也就是說原PO認為只要去圖書館看到位子上沒人但有東西,不 01/17 03:48
→ BARGARYARLOO:嘴巴放乾淨點 侵占再先的人可不是我 01/17 03:49
推 parcae:給J大 正當性在哪?請問他是包台還是有買k書中心點數? 01/17 03:49
→ Julian2:管座位之原主離座是否超過規定時間,都可逕自清桌佔予己用? 01/17 03:49
推 jackhan:從結果推回來 第一 明知道要去考試會超過時間還佔位為不對 01/17 03:49
推 frankieeeee:我覺得除非是上廁所, 或接個電話, 否則強佔位置是自私 01/17 03:51
→ frankieeeee:的行為, 也沒有理會其他同學的權益 01/17 03:51
推 Julian2:她也有可能在考試之前已經在那個座位唸了一段時間,考試之 01/17 03:54
推 prc:位子不是先佔者的所有物吧 何來侵佔之說...而且原po十一點就到 01/17 03:54
推 NYY:建議jul大再去把文章看清楚 原PO 11點去坐下女的12點半才回來 01/17 03:55
推 WFX0315:快 ju大快說 我在等妳說完 01/17 03:55
→ prc:了對方十二點半才到 實在沒什麼好講的了 01/17 03:55
推 parcae:J大有看原文嗎?原PO從11點念到12點半她才出現 01/17 03:55
→ WFX0315:快 快 快 01/17 03:56
→ parcae:理論上已經超過3個30分鐘了 01/17 03:55
推 ORLERFAT:冥頑不靈.....還在辯 =.=" 01/17 03:55
→ Julian2:後還要回來讀阿!雖然考試時間超過離座規定時間,但應可通融 01/17 03:54
→ prc:而且台大真的很誇張 我在總圖看過整個對面位子整個早上下午 01/17 03:56
→ prc:被佔 晚飯過後東西主人才出現 說考了一天好累@@ 01/17 03:56
推 kistar:補血 01/17 03:57
→ prc:請問這時制度要怎麼設計才好 這樣不是很浪費資源嗎... 01/17 03:57
推 WFX0315:說完了嗎? 說完了吧! 01/17 03:57
→ ORLERFAT:對啦對啦應可通融~~佔著茅坑不拉屎 還通樂勒!! 01/17 03:57
→ parcae:所以我只要放點東西 那位置就被我包下來了是不是? 01/17 03:57
→ prc:平時半小時 用餐一小時我覺得合理了 而且對於有公德心的人來說 01/17 03:57
→ parcae:我可以包台包四年嗎J大? 01/17 03:58
推 frankieeeee:我有點懷疑ju就是那法律女郎.... 01/17 03:58
→ Julian2:給P大 那段時間她在考試阿.... 01/17 03:56
→ prc:這個規定根本就沒有困擾 了不起東西被清自己再找就是了 01/17 03:58
→ WFX0315:強辯! 考試回來還要讀 全台大都要考試阿! 01/17 03:57
→ parcae:那我在大便阿!我在上課阿!我在考試阿!我也要包四年! 01/17 03:59
推 jackhan:法律系的J大.....你就不要再為你的同學(學姊)護航了 01/17 03:57
推 BARGARYARLOO:推包台四年 XD 都給妳佔就好了阿~~~ 01/17 03:58
→ parcae:比買k書中心的點數還便宜 那大家都放大絕就好啦 01/17 03:59
推 prc:差點忘了 大家都要考試耶 考試本來就不是理由= = 01/17 04:00
→ WFX0315:我想以推文中所有人的口才都無法改變ju大您的觀念 01/17 04:00
→ BARGARYARLOO:而且她的紙和筆記本我把它好好地放在桌上 01/17 03:59
→ jackhan:這樣好了 我明天開始去佔位子 反正我已經放假了 01/17 04:00
→ WFX0315:那我想以後都交給館員吧 跟館員說去 01/17 04:00
→ prc:畢竟公共的東西本來就不應該霸佔著以為是自己的東西 01/17 04:01
→ Julian2:用點常識判斷吧!!!妳去包四年看可不可以! 01/17 03:59
→ jackhan:我就放本不要的課本在桌上然後回南部 01/17 04:01
→ parcae:那她包一天就可以喔 是誰沒常識? 01/17 04:01
→ BARGARYARLOO:四年妳也知道不行喔?? 阿是不能通融一下喔 XD 01/17 04:01
→ BARGARYARLOO:我又笑破一條內褲了 XD 01/17 04:02
→ jackhan:法律系的真的很自以為是 都是別人沒常識自己最聰明 01/17 04:02
→ Julian2:佔一整天不回位子太過分了~但是因為要考試離開個兩小時還 01/17 04:02
→ prc:說真的 我清別人位子來用 還沒見過半小時內物主回來的... 01/17 04:02
→ Julian2:可以接受拉~~ 01/17 04:02
→ jackhan:如果你不是法律系的你他X還可以接受 01/17 04:02
推 frankieeeee:ju大,用點常識判斷吧,包四年是一個假設性clause 01/17 04:02
推 parcae:好啊~~那我佔一天 念半小時拉屎三小時又念半小時考試兩小時 01/17 04:03
→ prc:兩個小時對查資料的人來講也很好用了吧= = 01/17 04:03
→ parcae:不為過吧~~~~~~~~ 01/17 04:03
→ prc:找資料時看到位子被佔滿滿沒得坐 超不爽的 01/17 04:03
→ Julian2:那原PO就去佔四年吧~不要光說不練只會嘴砲~如果因為要守喪 01/17 04:03
→ Julian2:不得不在那裡住四年~相信館員會通融的 01/17 04:04
推 jackhan:現在又要來詛咒原PO家人了是吧 01/17 04:04
→ parcae:放大絕了放大絕了 詛咒到人家家裡去了 01/17 04:05
推 NYY:嘴巴還真臭....(備分) 01/17 04:05
推 BARGARYARLOO:兩小時可以通融? 那20小時~200小時~~20000000小時勒? 01/17 04:06
→ jackhan:我覺得應該有必要跟法律系系上溝通一下 01/17 04:06
→ BARGARYARLOO:還守喪勒 =.= 你的嘴夠賤了 01/17 04:06
推 WFX0315:ju大您的正當性呢?守喪? 您在想什麼? 01/17 04:06
推 Julian2:噢噢 守喪只是個假設性clause!用點常識判斷吧!by franki大 01/17 04:06
推 prc:怎麼沒有想過 平時半小時 用餐一小時 對有些人為何沒造成困擾 01/17 04:07
→ prc:而且這些人跟佔位的人一樣也要考試耶 01/17 04:08
推 frankieeeee:ju大說話都沒point的,好像跟小孩子在吵架耶...= =+ 01/17 04:07
推 parcae:最好這種事可以亂講啦 那我怎麼知道她是不是在外面被撞死了 01/17 04:08
→ parcae:所以不能回來唸書?反正也是假設性嘛 01/17 04:08
→ parcae:JU大在練習以後上法庭要如何把死的說成活的 01/17 04:09
推 uranushgsh:樓上 說的很有感覺... 01/17 04:10
推 BARGARYARLOO:Julian2妳死了我會在法圖守妳的喪兩分鐘 01/17 04:11
推 joyful0605:唉...佔位子是否正當應就個案來看吧.就此案中,法圖並非 01/17 04:12
推 frankieeeee:我會買蛋糕慶祝julian2的死的... 01/17 04:13
推 kistar:Julian2 希望你國考考不過 考過是國家的禍害 01/17 04:13
推 WFX0315:推樓上 01/17 04:14
→ joyful0605:所有位子都已佔滿.以原po所述,確實還有空位,那麼原po 01/17 04:13
→ joyful0605:為何不去坐有空位的呢?客滿佔位當然基八,但是難道明明 01/17 04:14
→ joyful0605:沒有客滿,甚至位子空曠也不能站位?敢問諸位大大,若是 01/17 04:14
推 BARGARYARLOO:並沒有喔~~沒人的位子都有放東西佔著 01/17 04:15
→ joyful0605:沒有客滿或還算空曠你們難道不佔位嗎? 01/17 04:15
推 uranushgsh:感想:要看過原文再來發言阿... 01/17 04:15
→ BARGARYARLOO:這樣本來就不對~~有腦袋的就該懂 掰掰 01/17 04:15
→ joyful0605:況且,原po是事後才知道她是去考試,當下你二話不說就把 01/17 04:15
→ joyful0605:別人東西清掉,全不考慮她是否離座已超過30分鐘,更放著 01/17 04:16
推 parcae:如果有"真的空位"誰要去做"佔位"的空位? 01/17 04:16
→ joyful0605:旁邊空位不管,故意坐有人的位子,不也是ㄧ種囂張嗎? 01/17 04:16
推 WFX0315:我相信若對方表明自己離座未滿30分鐘 原po會很樂意讓位的 01/17 04:17
→ joyful0605:再者,如果人家今天只打算念那幾張紙,難道就不能佔位? 01/17 04:17
→ WFX0315:不過很顯然.... 01/17 04:17
→ parcae:請你完整看完原文再發言 謝謝 01/17 04:17
推 prc:沒錯 我每次都想半小時內對方出現我就讓位 但往往超過半小時.. 01/17 04:17
推 frankieeeee:joy一定沒看完原po 呢~~ = =+ 01/17 04:17
→ BARGARYARLOO:你看不懂中文嗎?? 況且我事前怎麼知道她去哪?? 01/17 04:17
→ joyful0605:豈有不能用紙張佔位之理?校規可有規定? 01/17 04:17
→ parcae:請你看原文!!!謝謝 01/17 04:18
→ BARGARYARLOO:Joy先生~~ 01/17 04:18
→ joyful0605:再者,上幾位大大,念念不忘校規,請問你們真有認真研讀過 01/17 04:18
→ joyful0605:每ㄧ條校規嗎?平常又是如此對校規魂牽夢縈? 01/17 04:18
→ parcae:重點根本不是在用什麼東西佔位..你快看原文再來發表 01/17 04:18
→ prc:我東西是會放著 但是被清掉我不會多說一句話 因為公家的東西 01/17 04:19
推 Julian2:joy先看完原文吧= =XD 01/17 04:19
→ parcae:JOY大看完原文我會很樂意陪你討論 01/17 04:19
→ BARGARYARLOO:我真的懶得跟你講了 真是個失敗!!~ 01/17 04:19
→ joyful0605:所謂知法犯法固然可惡,但明不知法而論法則可謂愚蠢... 01/17 04:19
→ prc:本來就是要盡到最大合理的使用 01/17 04:19
推 kistar:joyful0605 不要模糊焦點 快去領便當吧 01/17 04:19
推 jackhan:兩個財法組的你們護航夠了沒阿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01/17 04:19
→ BARGARYARLOO:不要討論了啦parcae XD 去睡拉~~晚安~~XD 01/17 04:20
→ parcae:不 讓我講完XDDD 01/17 04:20
→ parcae:那今天是否JOY在路上與人車禍爭執 你就不會對去找相關法規댠 01/17 04:20
→ parcae:因為你平常也不會對憲法 民法 刑法魂牽夢縈阿 01/17 04:21
推 ORLERFAT:謝謝Julian2和joyful0605 01/17 04:21
→ ORLERFAT:讓我好像看到許純美在打逼 XD 01/17 04:23
推 joyful0605:那p大剛剛有去翻校規囉?原文中.... 01/17 04:24
→ joyful0605:你看旁邊還有空位阿(指) 你現在可以繼續去佔~~ 01/17 04:24
→ joyful0605:這是原po說的,別說我沒看過原文... 01/17 04:25
推 jackhan:難道法律系都只會讀書不懂做人嗎? 01/17 04:24
→ joyful0605:只要不是"全部"位子都已佔盡,就不需要故意去坐有人的吧 01/17 04:25
推 frankieeeee:校規沒寫明殺人犯法, 你要去殺人嗎~~baby? 01/17 04:25
推 prc:我到公共場合還要整棟樓都翻過 確定沒空位才能挪別人的東西喔 01/17 04:26
→ jackhan:我寫個信去給法圖請教一下好了 01/17 04:26
推 BARGARYARLOO:不~~~所有空位都有放東西 這根本是亂來 =.= 01/17 04:25
→ joyful0605:但是刑法有寫,校規本來就是根據法律所制定的行政命令 01/17 04:26
推 Julian2:Frank~honey~校規沒寫~但是刑法有啦! 01/17 04:26
→ jackhan:有回信我會在PO上來 01/17 04:27
→ joyful0605:牴觸法律無效.法律又沒有寫有關佔位子的事情... 01/17 04:26
→ prc:我們又不是完全不看就直接清 而且佔位超過半小時還有啥好說的 01/17 04:26
→ joyful0605:prc大,法圖只有伊曾.... 01/17 04:27
→ joyful0605:請就個案討論,不要亂舉例子... 01/17 04:27
推 ORLERFAT:可以閉嘴了啦 joy你真的很丟臉 01/17 04:27
推 hateXhate:這學期上了一門課後對法律系就有成見了 01/17 04:27
→ hateXhate:他們比較在乎怎麼贏 不在乎贏得有沒有理 01/17 04:28
推 frankieeeee:julian2~~ 國家圖書館也有寫相關制定的條文呢~ ^^ 01/17 04:28
→ prc:一層也一樣 法圖是用納稅人的錢蓋的 我找不到位子就可以開始清 01/17 04:28
推 parcae:死的想說成活的但最後卻變殭屍 還沾沾自喜以為成功了 01/17 04:28
→ hateXhate:我知道有成見會有人罵 但這種打從心裡的排斥感 01/17 04:28
→ frankieeeee:沒有道理的爭論只是像潑婦罵街的...我不覺得是贏呢 01/17 04:29
推 WFX0315:二位j大 我替你們的同學為你們感到可恥 01/17 04:29
推 httt5467:WFX0315 好球 01/17 04:31
推 prc:法律也有其美意 例如無罪推定 只是他們沒有展現這種美意罷了 01/17 04:31
推 Julian2:frankieeeee~~我有空再去看看^口^ 01/17 04:29
推 joyful0605:諸位大大,每ㄧ個都宅心仁厚,但請問,你們誰沒有佔位超時 01/17 04:32
→ joyful0605:過的? 01/17 04:32
→ prc:只在法條上打轉 不去想別人跟我一樣也是人 這種思維本來就不會 01/17 04:31
推 frankieeeee:Julian2~不~ 請你現在去看看,然後再貼給我們看吧= =+ 01/17 04:32
→ prc:讓社會真的良序運作 01/17 04:33
推 katsurada:回J大 我沒有 路人看不下去了= =" 01/17 04:33
→ prc:有超時過啊 但是如果被清的話 二話不說再找位子 01/17 04:34
推 httt5467:我從不佔位超時的 況且還在期末考期間佔位超時 沒品 01/17 04:33
→ joyful0605:沒有超時過的就儘管罵,繼續罵吧,有超時過的,就不用虛偽 01/17 04:34
→ joyful0605:正義了............. 01/17 04:35
※ 編輯: BARGARYARLOO 來自: 140.112.251.53 (01/17 04:37)
→ jackhan:我想要把這整篇文章弄成EMAIL寄給法律系所有老師耶..... 01/17 04:37
推 ImnotG8atall:sounds great XD 01/17 04:38
推 parcae:心動不如行動!!快快快 01/17 04:38
推 hateXhate:其實機車的人每個系都有 只是這次剛好發生在法律系身上 01/17 04:38
推 prc:弄吧 受夠了鼓起勇氣跟別人講道理 還被耍無賴的鳥氣了 01/17 04:38
→ parcae:重點是還胡亂八遭的在護航 更火 01/17 04:39
推 jackhan:這樣應該不算發黑函吧?我好怕被法律系的高材生告喔XDDD 01/17 04:39
→ hateXhate:推樓上 01/17 04:40
→ prc:我這幾天要交作業 弄完作業我也來弄 01/17 04:40
→ hateXhate:是樓上上 01/17 04:40
※ ImnotG8atall:轉錄至看板 Hate 01/17 04:40
→ hateXhate:那你們可能要先備份 不然說不定這篇就消失了 01/17 04:40
→ prc:不過還是不要以偏概全啦 每個系本來就什麼人都有 01/17 04:40
→ hateXhate:真的 在學校裡幼稚的人還是一堆 01/17 04:41
推 frankieeeee:她們敗壞了法律系的名聲呢...應該轉錄到政大法律系去 01/17 04:41
推 ImnotG8atall:算了HATE那邊已砍掉 別丟台大的臉 01/17 04:42
推 jackhan:= = 是台大的啦 兩個都是財法組大一的 01/17 04:42
推 parcae:他們閉嘴了嗎...? 01/17 04:43
→ jackhan:討救兵了吧....我不相信他們會認輸 01/17 04:44
推 frankieeeee:就是要讓政大的人看她們是多麼的白目.. 01/17 04:44
→ frankieeeee:搞不好會有法律系教授出場喔~~!!XDDDD 01/17 04:45
推 parcae:不會是在翻條款吧...XD 01/17 04:45
推 simonown:不愧是大一..........||| 01/17 04:46
推 jackhan:應該是去吃早餐了 吃了再上 01/17 04:46
推 prc:自從被樓上提醒地下室只有D區可用筆電 我就一直記到現在= = 01/17 04:46
→ prc:樓樓上 01/17 04:47
推 kistar:帶著國中生氣息的大一生 兩位大一生還真年輕XD 01/17 04:50
推 prc:我有點想講公用電腦的事了 圖書館電腦都被拿去上B 01/17 04:51
→ prc:我去圖書館要怎麼查資料啊 我請別人不要做私人用途讓我查資料 01/17 04:52
→ prc:有次有位小姐還問我可不可以用別台電腦= = 01/17 04:52
推 prc:我的意思是說 拜託不要無謂地佔用公共資源 還自以為有理= = 01/17 05:08
推 WFX0315:睡不著又爬起來..居然爆了= = 01/17 05:14
推 WFX0315:我想兩位財法一的同學還是回文吧 將你們的論點一次闡述 01/17 05:20
→ WFX0315:清楚 讓大家評論 噓爆不關我的事 01/17 05:21
推 joyful0605:哇!剛去打了ㄧ下報告,回來居然爆了.... 01/17 05:28
→ joyful0605:其實我們兩個熬夜唸書打報告,一時無聊,看到這篇文 01/17 05:28
→ joyful0605:想故意選個與一般人想法不大一樣的立場辯論看看.... 01/17 05:29
→ joyful0605:我也知道我在詭辯,但這純粹只是好玩,想試試看能用什麼 01/17 05:29
推 joyful0605:未薄弱的立場辯護,僅此而已... 01/17 05:34
→ joyful0605:我們也許會超時佔位,但真的被清掉也不會說什麼... 01/17 05:34
→ joyful0605:其實我想不需要那麼認真啦!此外,民法老師確實常堤法律 01/17 05:35
→ joyful0605:必須盡最大可能實現正義,請不用以言廢人.... 01/17 05:36
推 dogalan:強詞奪理 欺善怕惡 丟人現眼 希望不是台大某些人的形容詞 01/17 05:38
推 orange0915:樓上是在給自己找台階下嗎?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01/17 05:39
→ orange0915:更正,樓樓上 01/17 05:40
推 joyful0605:恩,對呀,我還蠻幼稚的."大人"說得真對XD 01/17 05:41
推 astonic:不要把無聊當好玩 尤其身為法律系價值觀還這麼差勁 01/17 06:00
推 liangyus:沒有人把本文轉到法律系系板去嗎 01/17 07:49
推 l01F:原來法律系可以因為熬夜讀書一時無聊就把自己快樂建築在詭辯 01/17 07:51
→ l01F:上 以後這種人當律師啊 嘖嘖 01/17 07:53
→ l01F:剛才不是理直氣壯 現在忙著滅火 帥喔~~~~法律高材生 01/17 07:54
※ l01F:轉錄至看板 B95A013XX 01/17 07:56
推 WFX0315:"大人"? 不敢當~小弟我以後要是作奸犯科還得仰仗二位 01/17 08:09
→ WFX0315:大律師幫我脫罪呢~~(諂媚狀) 01/17 08:09
推 skywalkermml:法律系該不會真的只剩一張嘴吧 01/17 08:33
推 Toysoldier:那兩個法律系的真的是國家之恥 01/17 09:03
推 katana80201:國之將亡 必有妖孽啊 01/17 09:40
推 joyful0605:煩ㄟ...有沒有這麼鄉民阿...= =||以人廢言的是你們吧.. 01/17 09:43
推 joyful0605:嗯...你們要說滅火也行,因為我有點後悔,為了好玩說出令 01/17 09:47
→ joyful0605:人誤解的話.我確實在滅火,因為我不想因為我自己破壞法 01/17 09:48
→ joyful0605:律系的名聲!雖然很不想這樣,但是話已經說了,不得不負責 01/17 09:49
→ joyful0605:很抱歉...以上言論非衷心之言,純粹粗劣的詭辯! 01/17 09:50
推 sunrisetw:我只看到法律系學弟妹不守法還一堆歪理 :) 01/17 09:51
→ joyful0605:對各位造成不論任何方面的誤解以及浪費各位時也很抱歉. 01/17 09:51
→ joyful0605:時間 01/17 09:53
※ sac:轉錄至看板 NTULibrary 01/17 10:12
→ residentevil:自己先開始說屁話還敢嫌煩 台大之恥 01/17 10:12
推 WhatBlueIs:法律系....嗯嗯 01/17 10:19
推 dreamful:無言...= = 01/17 10:19
→ WhatBlueIs:果然以陳總統為榜樣 嗯嗯 01/17 10:19
→ WhatBlueIs:照法律系的說法那以後去女九吃飯 還要被女九居民趕走 01/17 10:20
推 ckath:一4X歲的男性搶銀行,被抓後說家裡有3個快餓死的小孩,沒辦法 01/17 10:27
→ ckath:為了養活他們只好行竊。他又不是拿錢去買軍火毒品,理由正當 01/17 10:29
→ ckath:又偉大,情有可原...請問他的案列會被通融一下無罪釋放嗎? 01/17 10:30
推 kkkhsu:難怪台大法律出那樣的政治人物...恩 瞭解了... 01/17 10:34
推 aasalee:真的是很不想牽拖到全法律系 但是光看這裡真的會想推樓上 01/17 11:11
※ wrigley:轉錄至看板 Hate 01/17 11:33
推 hibee:法律系 名聲真的都被拖爛了~~~~~~~~ 01/17 11:33
推 wowowo60:可憐的法律系 被少數腦殘給破壞名聲了 01/17 11:39
推 iamhoward:但是我也看不出來你們有給台大添上什麼好名聲?在這戰給 01/17 11:39
→ iamhoward:人看笑話嗎? 01/17 11:40
※ of:轉錄至看板 NTUEE110 01/17 11:47
推 iamhoward:有多少人是真的有心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只看到一群人拿 01/17 11:52
→ iamhoward:"法律系"三個字大作文章,這似乎不是"法律系"的問題吧? 01/17 11:52
→ iamhoward:難道其他系就沒有相同的情形嗎?騙肖!只是今天剛好被拿 01/17 11:53
→ iamhoward:出來討論的是法律系而已,你們有必要這樣群情激憤嗎? 01/17 11:53
→ iamhoward:來看熱鬧就說,沒必要拿一頂大帽子扣在"法律系"上。 01/17 11:54
→ jackhan:護航的又來了 系級先報一下 我幫你轉告 01/17 11:56
推 iamhoward:我只是覺得這種個別情形沒必要牽拖到法律系頭上 01/17 11:57
→ iamhoward:難道陳小扁貪污身為"人"的你也一樣是混蛋嗎? 01/17 11:58
推 vagility:其實扣著這點的只有樓上吧 大家幾乎是針對他的行為來罵 01/17 11:58
→ iamhoward:這種看法根本就不對嘛,對事不對系這是基本常識 01/17 11:59
→ iamhoward:樓上有多少純戰"法律系"的推文? 01/17 12:00
→ iamhoward:我也認為學長做錯了,但是鄉民這種作法我不能苟同 01/17 12:01
推 sentiment:兩個大一的就已經這樣 以後當上法官律師社會不就慘了~ 01/17 12:07
推 NoWashID:樓上的,這就是現況阿== 01/17 12:11
推 aasalee:建議iam把上面護航推文看完 要不針對也很難 01/17 12:17
→ aasalee:上面某護航joy就已經說'我怕敗壞法律系名聲'才出來滅火了 01/17 12:19
→ Q0Q:有多少人的指責是針對當事人 iam也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01/17 12:40
推 iamhoward:好啊你沒有我知道了,不能苟同的是"戰法律"的鄉民。 01/17 12:42
推 newbrand:為什麼會轉變成戰法律?因為你們自己系上有人出來不論是非 01/17 12:53
→ newbrand:的護航= = 01/17 12:55
→ newbrand:大概要為以後可能會被分發到被告律師的情況作準備吧XD 01/17 12:55
推 katana80201:ㄟ 這種人以後要當律師耶 怪不得律師這麼討厭 01/17 13:06
※ masw:轉錄至看板 LifeSci_95 01/17 13:16
推 hate2004:補推!joy那啥歪理阿 01/17 13:42
※ corrsfanatic:轉錄至看板 NTUIB97 01/17 14:08
推 smallstan:天ㄚ.路人都快覺得雙J"硬要"爭ㄟ...丟臉 01/17 14:20
噓 lazilata:那圖資系就可以霸佔整棟總圖了是這樣嗎 01/17 15:11
→ lazilata:啊啊啊...抱歉按錯= ="" 我只是要按3 01/17 15:11
→ lazilata:圖書館本來就是不分對象的開放 01/17 15:12
→ lazilata:不能拒絕任何讀者 01/17 15:13
推 yoorange:那就拜託以後kat以後出是不要找律師 律師很討人厭的 01/17 17:03
推 dreamabout:有些人真是忝不知恥捏...難得看到ntu版人這麼多 01/17 17:07
推 weitn:yoo你說得太偏頗了吧 01/17 19:24
※ herohiro:轉錄至看板 FJU 01/17 20:32
推 yoorange:那你把一系列文看完 先不論當事人怎樣 其他這些看熱鬧的 01/17 21:06
→ yoorange:啥時不偏頗過了阿? 還有 偏不偏頗是誰的標準?你的?我的? 01/17 21:07
推 katana80201:不勞費心 有官司我會自己想辦法的^^ 01/17 21:34
推 chrisxxx:大哥不知道你新的 mp3 買到了沒 XD 01/17 22:11
→ chrisxxx:謝謝你的二手 ipod 喔 XD" 期末考加油 別氣了 01/17 22:12
推 anihinalh:這一系列推文其實最後釐清的是"只要是台大學生,權益就都 01/18 00:31
→ anihinalh:平等,佔位超時就該被撤不該哭腰"差不多這樣了吧 01/18 00:33
→ anihinalh:原PO算得到公道了 不過看到那些針對法律系的攻擊, 01/18 00:33
→ anihinalh:什麼律師 法官 造成社會風氣什麼的 就未免扯太遠了 01/18 00:34
→ anihinalh:感覺很情緒化的鄉民之感 01/18 00:35
噓 clintviva:很明顯就是佔位的錯阿..有考試是考不到30mins? 01/18 00:36
推 ju13606: 01/18 00:39
噓 Munro:錯了就錯了 還硬凹 就算你今後再會寫考題 缺乏法律人的素養 01/18 01:26
→ Munro:也只是個法匠 01/18 01:29
推 Munro:推回來 01/18 01:31
推 musicz:推! 01/18 12:20
噓 clintviva:我是覺得有的人學到法律總是愛以條文打嘴砲覺得自己很懂 01/18 14:32
→ clintviva:反而會變得強辭奪理... 01/18 14:33
→ clintviva:不過其實這些都是個人的問題啦...不能以偏蓋全!! 01/18 14:34
推 starm:佔位被要使用位子的人清理態度還不好...一定會感覺很差>"< 01/18 15:42
噓 EdwardWitten:噓情緒化的字眼 01/18 17:39
推 kobe761021:= = 01/18 19:00
推 myLatte:噓樓樓上 01/1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