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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tana80201 (卡他那)》之銘言: : 我看了好久的文 反覆看了幾次 我終於看懂了 : 原來在法圖佔位子超過時間是很合情合理的啊! : 以上很多篇都在罵亂佔位子不合理 : 更多篇在罵當事者不肯認錯 : 小部份比較不好的文章在罵法律系 : 但是把上面這個前提代進去之後 兩邊的立場就不致偏頗了! : 對不起 我是二類的 我只能想到這樣的解釋法 : 上面那些罵法律系亂佔位子的 你們都去過法圖嗎? : 我是沒去過 所以我不知道有這樣的約定俗成 所以我一開始也很生氣 : 不過 算了吧 反正我一輩子也部會去幾次法圖 他們的生態系也與我無關。 : 抱著這樣的想法去看也許各位心情會好點 : 最後希望大家明天都可以佔個好位子 讀書考試都順利 回應一下不過不會再酸法律系了XD 圖書館怎麼樣才能用到最大的利益呢? 當然是每個位子在開放時間都有人在看書對吧 然而今天當事者會有所抱怨是在於: 1.(假設)A:看書8:00~10:00 考試10:00~12:00 看書12:00~關門 (假設啦當然要吃飯) 2.A: 看書8:00~10:00 考試10:00~12:00 B:拿到A位子 11:00~13:00看書 13:00~18:00吃飯+考試 之後看書 這樣算算是不是給A佔位子圖書館功能效益能有比較大的發揮呢? 當然也有可能A會有佔著毛坑不拉屎的問題,但是誰知道?? 所以會發出佔位不合規定但是合理就是有可能發生這種事 所以今天圖書館的規定才會被認定為不太合理 當然規定需要改,但是改之前是不是應該被遵守呢?? 今天的情況是可能平常不用遵守,因為平常圖書館不會沒位子 假設不會有人故意不讀書平常也去佔位子,那平常真的是不遵守沒差 那考試時呢?這時不合理的規定就會跑出問題來了 但這問題以當事人而言已經結束了,畢竟法律系的同學也道歉了不對的言詞(所有權) 也成諾會注意30分鐘的問題 但是制度上的缺失還是在如果今天雙方人馬槓上了呢? 就像法律系同學說的要衝撞有缺失的規定以求更完美, 而國貿的同學堅持他站在 規定這邊位置必須讓他,結果雙方僵持不下這怎辦?(這是沒發生的事) 這裡是我的見解:法律系的同學應該要讓,畢竟要讓規定更完善前 如果你不遵守,只會造成更大的麻煩,EX:爭執之下讓雙方甚至其他同學都不能看書 最後請管理原來解決,管理員也應該會遵守規定請法律系的同學讓位吧? 而今天台大理論上用功的同學比較多(這沒有酸喔,我真的是這樣認為) 1.狀況的情況應該很多同學能做到,所以法律系同學希望能改善規定或許對 大家都有好處,所以在今天事件沒有鬧到很大而法律系同學也道歉陳諾了 事情就應該要結束了...............睡覺吧各位xd 其實我有一個想法,廢除30分鐘的規定改成你要離開多久寫紙條出來 你離開的過程別人可使用該位,要是你在你自己寫的時間歸來時則別人就應該把位置還你 而如果你沒有在時間回來那位置所有權就換人,這樣理論上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3.87
eddiefhs:我這次可是沒酸人,反對者可噓最好提出意見,別亂噓阿T.T 01/18 03:14
JACKBOBO:噓(逃) 01/18 03:19
Earl:該睡了 01/18 03:20
skybearson:我開館進去,寫閉館前一小時回來,你說可以嗎? 01/18 03:20
skybearson:反正我高興早回來你也不能咬我,當然寫晚一點 01/18 03:21
skybearson:如果這樣共用,座位上的東西丟了又要怎麼辦? 01/18 03:23
poca:看到一張100年的紙條會很不好 01/18 03:28
katana80201:一次寫完一生所需嗎XD 這樣好像也不太好 01/18 09:03
※ 編輯: eddiefhs 來自: 59.120.153.87 (01/18 09:09)
skywalkermml:b去吃飯考試的時候 可以有c去坐呀.................. 01/18 10:43
bestlalala:推這辦法 01/1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