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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orange (觀自在菩薩)》之銘言: : ※ 引述《joesssss (It's the end)》之銘言: : : 制度有問題不是在有問題的時候拿來當作擋箭牌的, : : 大家都這樣做也不是犯錯被抓到的時候可以脫罪的解釋, : : 既然你要說法圖是法律系學生切身相關的使用地, : : 那制度的問題為什麼不出來改善?法律系的系學會?院學會 首先,兩位國企所同學,在你們冀求他人也同等尊重你們之前,你們必須也同等尊重 他人使用之權利。也許兩位同學一直以該法圖有公告不得佔位或離位超過三十分鐘之規定 廣泛指責兩位法律同學之不是,甚至有些版友也提出他們的見解,然而最根本來說,兩位 國企系同學與部份版友對規範或規定本身有所誤解。 法圖公告''並為免於同學佔位子造成糾紛,此段時間內,同學離座時,請自動以便條 紙在上註明離開時間置於桌上,離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逾時者則無權再使用該座位。 不註明離開時間者,亦無權再使用該座位'',我並無法了解,在規範邏輯上這樣的規定有 何意義,首先,選取了一個相當不明確之構成要件作為發動之條件,至於如何證明? 由誰 證明? 甚至是,如何對事實加以認定,皆有問題。再者,無權使用該座位,也並不代表除 了法圖以外之人員可以執行此項規定外,其他同學可以自力救濟將人趕走。 也許法圖是行政機關,制定該規定時對於如何進行規範之設計一無所知,以致於設計 出令人啼笑皆非之本項規定。這樣子的規定,頂多只能稱為道德勸說或注意性規定,我完 全無法從規範邏輯之設計上,看出有任何效力發生之基礎或條件。 佔位本身是如何之行為,容或價值判斷決定之,在不同觀點之折衝下,頂多只能從中 性無色彩之角度加以理解。除非法圖本身能夠提出有效力的、有執行可能性的、甚至是有 實質拘束力的規定,我都不認為,除了提醒我們在位置使用上注意禮讓之倫理外,這些規 定有何效果。 至於jornage同學,你應該好好多多訓練法律思維,由你的論述中,我無法看出,甚 至無法了解你對法律學有最基本或最初步之認識。如果你未表明身分,我會以為你是外系 同學或剛進法律系之小大一同學。 如果對於【現象】本身社群已形成一定之共識或一定之問題意識,行政者或管理者有 義務對於該共識加以規範化或制度化,今天問題出在,法圖行政單位本身應深切檢討,而 非將紛爭風險留給受服務者或使用者加以處理。 不過無論如何,兩位國企系同學,你們自力救濟將他人之物移置之行為,本來就是不 被容許的,我也希望你們兩位在理直氣壯指摘他人之同時,除了你們對於規範本身認知並 無任何期待可能性以外,當他人已形成使用習慣後,你們的移置行為,非常不尊重已經對 於該座位有所使用之同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2.120
ugliness:詭辯 那公告大家都不用遵守啦 01/17 13:50
WhatBlueIs:所以就批沒道德沒羞恥呀~ 還不嚴重嗎... 01/17 13:50
chargo:不被容許 你說了算 01/17 13:51
newbrand:被抓到一切照規定辦理..還有這麼多話可以說? 01/17 13:50
eastwing:推回來 01/17 13:52
sentiment:文謅謅的一篇文章 還是詭辯就是了ˋ(′o‵")ˊ 01/17 13:52
vagility:為什麼明明就該認錯卻還需要說這麼多有的沒的 01/17 13:52
prc:請說明何謂中性無色彩的角度 謝謝 01/17 13:52
sniplove:那請問他該怎麼辦..站在那等人回來再請他們移走嗎? 01/17 13:52
prc:還有 他東西可以任意擱置在公共場合 別人就一定不能動啊?! 01/17 13:52
ownlife:原PO:一審有罪我就下台 道德是封建時代的產物 <=這樣? 01/17 13:53
sniplove:如果你會這樣做在po這篇文章好嗎 01/17 13:52
ccckkk:為什麼我覺得這篇文章是反串....orz 01/17 13:53
shenerica:法圖行政單位本身應深切檢討..今天你可以這樣子po文 01/17 13:53
shenerica:為什麼不在你認知這樣的情況後 就向相關單位提出 01/17 13:53
Anduril:樓上一群看不懂人家在寫什麼的白痴是在噓個屁啊 01/17 13:53
WhatBlueIs:沒被當成垃圾丟掉就不錯了~ 01/17 13:53
bestlalala:根本沒規定如何辦理 不存在的規範如何遵守 01/17 13:53
iamapigtoo:所以呢?這算是護航嗎?所以你認為法圖的規定可以漠視 01/17 13:53
rescueme:那請問你移置他人物品又犯了哪條法律?你才不像法律人! 01/17 13:53
kistar:樓上人身攻擊 我就是要噓你 01/17 13:54
WhatBlueIs:恭喜Anduril人身攻擊 水桶一週 01/17 13:54
iamapigtoo:就因為你覺得規定制定的不好?! 01/17 13:54
kistar:我指的樓上是 Anduril 我就是要噓你 01/17 13:55
Anduril:Kistar除了就是要噓之外還會甚麼? 01/17 13:56
newbrand:沒規定?你們自己系圖管理回的那篇有沒有看過= =? 01/17 13:56
pamper:XD 01/17 13:57
EZILI:因為法律沒規定不能佔位是吧 01/17 13:56
sn7:那你會什麼...會罵別人白癡?= = 看不出來你有什麼不同耶XD 01/17 13:57
WhatBlueIs:沒有道德的人就只會搬什麼法律思維 這根本與鑽漏洞是同 01/17 13:58
WhatBlueIs:樣心態 01/17 13:58
sn7:還一次罵一群 真是厲害了 嘖嘖 01/17 13:59
wingod:噓Anduril 恩 不存在的規範不能遵守 那東西移走也不奇怪吧? 01/17 14:00
sn7:這樣子的傢伙居然還理直氣壯的指責別人 臉皮可真厚 @@" 01/17 14:01
ugliness:好笑 白紙黑字的公告當不存在 別在硬凹了 很難看 01/17 14:01
iamapigtoo:在你沒有權力更改規定前,請遵照規定。 01/17 14:03
Dasein:公告寫說離座30分鐘就無權使用該座位 01/17 14:07
sac:如果佔位不處罰,你們就當訓示規定,然後裝死到底? 01/17 14:07
Dasein:任何一個有認知能力的人能了解這句話的意思吧 01/17 14:08
lurenZ:阿鬼 你還是說中文吧 01/17 14:08
BARGARYARLOO:噓噓樂~~ 01/17 14:09
Dasein:現在居然弄成都是國企同學和版友的錯 夠無恥 01/17 14:08
iamapigtoo:這年頭,不處罰的規定都沒人鳥了。 01/17 14:09
sac:反正法律系的高材生一定要判刑才打算遵守就是啦~有夠皮! 01/17 14:08
ThanksLa9527:樓上的~ 這樣才能當律師阿XD 辦不到我就皮給你看XD 01/17 14:10
Dasein:如果有人遵守公告不佔位就是白癡對吧 01/17 14:10
Dasein:另外 文中扯到J同學是怎樣.. 01/17 14:11
sentiment:想順便訓一下J學弟吧 01/17 14:12
rescueme:按,當他學弟還真倒楣,學長沒品還扯到有良知的學弟身上 01/17 14:14
lurenZ:原文書真難讀....我都看不懂 01/17 14:14
Clearwater:請那些硬凹的人繼續努力 我們外校的實在笑翻了 01/17 14:16
katana80201:"鑽法律漏洞"這詞真是為了某些人量身打造的 ^^ 01/17 14:16
EZILI:一皮天下無難事啦 口桀 口桀 口桀 01/17 14:17
lunwei:冠冕堂皇 01/17 14:26
Rickey:看到快像笑翻了,邏輯到第二段就不通了...... 01/17 14:26
hate2004:......... 01/17 14:27
kistar:Anduril除了噓你 還會看你耍猴戲 01/17 14:29
lurenZ:順手再噓一次 01/17 14:32
lunarblue:法律不用守了..規定不用守了..讀法律還這樣..國家失敗 01/17 14:32
airways:法律系真愛鑽漏洞....還喜歡完說文解字.. 哈哈 01/17 14:37
ainor:你還是說中文吧 01/17 14:40
chesterlee:台大法律素質就這樣囉 01/17 14:40
airways:突然在他們身上看到阿扁學長的神韻...... 01/17 14:40
fay2000:學法律就玩法律..難怪台灣會這樣..因為學法律的都只會這樣 01/17 14:43
fay2000:反正一般人就被你們耍就是了......欠噓 01/17 14:44
pamper:我還馬英九咧 樓上不要模糊焦點好不好 假如你們系上有人偷 01/17 14:44
pamper:東西 我說 挨呀 XX系素質就是這樣而已 你做何感想 01/17 14:45
pamper:你要鞭他們可以 但請不要扯到系上 也不是只有法律系會的佔 01/17 14:45
pamper:位或鬼扯 01/17 14:46
semmy:喔喔喔,法律系真是厲害~ 01/17 14:45
chesterlee:給pamper 沒有人會想要認真去認識一個學校一個系 01/17 14:48
pamper:比樓上厲害一點 謝謝 01/17 14:48
AKUne:硬凹 01/17 14:49
chesterlee:所以有時候系上學生 就要做點榜樣 01/17 14:49
leau:會拿法律專業來鬼扯的,也許不只法律系,嗯我懂了。 01/17 14:51
airways:沒有想要特別針對一個系,只是怎麼護航的都是同系? 01/17 14:50
go750626:這就是我們法律系的水準?? 01/17 14:53
Conpana:嗯,所以自己本身有沒有遵守規定不重要,違反規定要怎麼抓 01/17 14:53
airways:而且還繼續鬼扯,硬要講一堆專有名詞, 01/17 14:53
Conpana:?會不會抓?這才比較重要 01/17 14:54
airways:是用來顯示自己學問高深? 01/17 14:55
popux:簡單來說就是跟 馬/扁一樣 不用牽拖到政治立場 01/17 14:59
wulingteen:原PO真自以為是 01/17 15:00
agricultural:"無法看出甚至無法了解..." 中文能力有待加強 01/17 15:00
Conpana:簡言之 原po的意思就是法圖所謂的規定 本身問題一堆 根本 01/17 15:02
Conpana:無從遵守起 也沒有遵守的必要 所以法圖的位子可以任你耍無 01/17 15:03
Conpana:賴愛怎麼佔就怎麼佔 包台包十年也無所謂 01/17 15:04
rescueme:樓上完全暸解原PO意涵了 01/17 15:06
flykick:辭不達意 沒人看的懂吧 何必寫這麼落落長 01/17 15:06
katana80201:原po 你的專業知識贏了 但是你的道德輸了 01/17 15:10
nao:真愛拗 01/17 15:18
njp13:有沒有正常一點的法律人出來說句公道話..還是台大法律畢業的 01/17 15:44
njp13:都跟陳某一樣 錯了死都要硬凹就對了 01/17 15:45
Scarletbird:讀法律就為了要玩法律阿 好榜樣!!!!!!!!!!!!!!!!!!!! 01/17 15:47
katana80201:#2429 為法律人之優良代表 01/17 16:09
PVD:講那麼多 重點在哪裡 01/17 16:20
notagain:哈哈 好智障 01/17 16:30
freetempo:阿鬼 你還是回家吧 不要再亂叫了 乖 01/17 16:32
kjury:... 01/17 16:33
coruscante:法律思維萬歲!!! 01/17 16:37
hate2004:,,,, 01/17 16:44
stoorz:阿軌 你還是說中文吧Orz 01/17 17:00
GoddamnHot:除了噓你..我想不到要做什麼..很愛辯!! 01/17 17:05
dreamabout:為什麼移走別人東西不被容許? 都還沒丟掉很仁慈了 01/17 17:31
beebochi:這才是法律系的該說的話嘛 不過鄉民才是BBS的合法暴力 01/17 17:36
stealk:加油 01/17 17:37
beebochi:你法律系的再對也沒用...XD 01/17 17:37
ju13606:... 01/17 17:45
kkkk123123:訓練你媽的良心思維比較重要。 01/17 17:57
haroldh86:來了來了,未來法官律師出現了,我去拿泡麵~等等我~ 01/17 18:02
stealk:看的我都累了 01/17 18:04
george31708:jornage 什麼都沒說阿!他只簡短表示這是不對的 01/17 18:13
myLatte:亂護航 01/17 18:32
KaworuNagisa:哈 原來念法律的都愛硬坳XD而且是台大法律XD 01/17 18:35
lurenZ: 01/17 18:56
captdavince: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難怪正義難以申張...唉.爛人太多 01/17 19:12
mickey770108:原來佔位佔數小時是對的!(筆記) 01/17 19:25
mike5square:佔位子不對,但是我覺得這篇寫的沒什麼不對 01/17 19:32
KaworuNagisa:這篇就不對在他說佔位子是不被公權力所不允許的 01/17 19:45
KaworuNagisa:變相的說佔位子是對的 那這篇到底對不對啊? 01/17 19:45
oscar0726:不好意思 我對法律的SENSE不大好 看不懂你的文 01/17 20:28
Aurthelan:煩死了 詭辯 錯就錯 講這麼多 01/17 21:40
kingjason:專業用語耶 好厲害喔 01/17 21:53
airsoar:念法律的人都這麼喜歡鑽法律漏洞嗎 01/17 22:00
felixgm:唉~真失敗, 書唸成這樣...誰來救救他啊... 01/17 22:20
qqpiggy:M大 你確定這篇通通對嗎 01/17 22:21
TrustMyBaby:台大法律都這樣鑽法律漏洞的嗎? 01/17 22:36
curmathew:果然書讀得越多,文章裡圈子也繞得越遠.... 01/17 22:42
yimaymay:簡直屎話 自以為以專長詭辯 01/17 22:44
kissinwang: 01/17 23:29
toosp:阿鬼你還是.... 01/17 23:40
xanthous:這社會打嘴砲的不缺你一個 01/17 23:58
ju13606: 01/18 00:29
shadow1105:這殺洨鳥文章阿= = 01/18 00:29
ju13606: 這殺洨鳥文章阿= = 01/18 00:32
EricWC:嘴砲不會因為講得落落長就變道理 01/18 00:31
lurenZ: 01/18 00:48
simply: 這殺洨鳥文章阿= = 01/18 00:52
lurenZ: 01/18 00:58
yahayaha:不得不噓 01/18 00:57
cas:這種發言怎麼還沒XX啊~ 01/18 02:49
rbki3:法律的根本是什麼? 倫理道德都忘光了嗎? 01/18 03:01
chungrew:唉 太弱了 01/18 03:27
calvinhuu:無恥 別讓人家說法律系專出你們這種人 01/18 10:46
iamhoward:打住打住...某些發言也很讓身為台大的學生無奈... 01/18 11:24
Attemborough:果然道德是封建時代的舊東西 學到一課了 ^_< 01/18 18:05
Maxslack:噓噓噓 說中文阿 阿鬼 01/18 19:46
jaugua:開戰了阿??? 01/18 20:31
Haonan:果然台大就是台大!!!用東西占位子也能說出這一長篇道理 01/18 21:25
Haonan:難怪我只能讀私立,頭腦差太多了!!! 01/18 21:26
iamhoward:不會啊,只是聯考分數低了點,沒關係吧 01/18 22:01
BlowJob:你學陳水扁阿???? 錯就錯了 扯一堆 01/19 00:28
mike5square:哈,謝樓上幾位找出這篇不是很合理的地方! 01/19 11:14
winwen:噓,什麼狡辯的玩意兒 01/19 13:04
ju13606: 01/19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