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HRISCH:個人行為甘法律系屁事 01/18 00:45
→ CHRISCH:拿不相干的事情酸法律系學生也可以獲得快感嗎 01/18 00:46
眼力很好,看的出來我在酸法律系,不過我不是對法律系怎樣畢竟我女友也是法律的
只是有時候常會發生正義不敵法律,所以算我牽拖法律系吧!我道歉給你們噓吧
→ josar:第一句和最後一句,已見法律系的原罪化,那還有什麼好討論? 01/18 00:45
噓 yoorange:原PO 唉.... 01/18 00:46
推 Okawa:有趣的是 或許法律系的風骨正是規範的合理性抱持懷疑 01/18 00:45
→ Okawa:若非如此 那麼很多不合理的法律都不會被廢除了 01/18 00:46
噓 regeirk:要不要叫法律系的學生跟你下跪阿? 01/18 00:48
→ Okawa:今天只是剛好 在佔位的議題上 是主張禁止的一方占多數 01/18 00:48
噓 sephiroth329:人之常情都嘛你在說 01/18 00:49
噓 kpooh:歡迎你來旁聽 如果聽到老師講一些五四三的再來波文未遲 01/18 00:48
這怎麼會是543阿????這是告訴你出車禍要記得寫和解書保護自己!!
→ Okawa:如果換成別的議題 難道法律人也應該無條件地守法嗎....? 01/18 00:49
噓 achieva:個人行為甘法律系屁事 原PO在這裡放啥砲 01/18 00:49
→ kpooh:本系課程除非坐爆不然都歡迎旁聽 不分公立私立社會組自然組 01/18 00:49
推 shangkuanlc:推"法律根本很難完善,難道就因為不完善而你要違法嗎" 01/18 00:50
→ bestlalala:今天就算我不是法律系的 規定不合理一樣沒有守的道理 01/18 00:52
噓 josar:法律就算完善也還是會有人違反,這種論證根本就是自我矛盾 01/18 00:53
推 katana80201:這篇可惜了,問題核心沒抓到。 01/18 00:54
噓 yoorange:好個可惜了 費文也能被講成可惜了 01/18 00:56
推 bestlalala:法律不完善那當然可以衝撞 01/18 00:57
這就是我要改文章的原因,老大阿上面就有人說了所以我沒提到
有問題規定要衝撞前是不是該遵守??你不打算遵守就只能請你離開使用這規則的地方
社會上的遊戲規則不都是這樣嗎?
噓 prowess:送你我的第一次噓文 佔位的問題的確有討論價值 不過十字架 01/18 00:59
→ prowess:跟風骨這種東西能不能停止啊 .... 01/18 01:00
噓 stagel:十字架都出來了 法律系學生是耶穌嗎 01/18 01:07
你搞錯了....風骨才是酸法律的用詞,十字架是指台大啦,畢竟這件事發生在台大
你也知道台大的學生都會被拿放大鏡觀察....
噓 Liujesus:有人叫我嗎? 01/18 01:10
噓 reluctant:樓上不要污辱教徒, 干耶穌什麼事 01/18 01:10
※ 編輯: eddiefhs 來自: 59.120.153.87 (01/18 01:23)
噓 heavendevil:"背負著十字架的台大"<-原PO一定常走新生南路...才會 01/18 01:23
→ heavendevil:認為台大"背著"十字架..........................囧囧 01/18 01:24
噓 CHRISCH:其實台大學生下課都直接去靈糧堂禱告的 01/18 01:26
噓 yoorange:用鄉民標準 道歉沒誠意啦 01/18 01:27
噓 pamper:你自己都說歡迎虛文了 不噓白不噓 01/18 01:29
噓 Liujesus:大概是語言不通的關係吧 01/18 01:30
→ eddiefhs:...我並不是討厭法律人所以不要連噓阿XD 01/18 01:30
推 Touki:我個人認為比起前面好幾篇這篇已經算是好的了,不噓~~~ 01/18 01:34
推 quicy3124:原PO樓樓上很可愛..我不忍心噓..雖然我完全無法同意 01/18 01:35
噓 reluctant:嗎家東北巴黎大 01/18 01:36
→ quicy3124:違反法律又積非成是的例子太多了.而這種違反才能促進法 01/18 01:36
→ quicy3124:律的與時共進.. 01/18 01:37
→ eddiefhs:qui我寧願你說出不同意哪而噓文,不然我大老遠跑來這做啥 01/18 01:37
→ bestlalala:位啥要先遵守啥歪理 沒道理的規定怎嚜遵守 01/18 01:43
→ quicy3124:我推文的後兩句就是我的理由阿.你否定了法律可受質疑這 01/18 01:45
→ quicy3124:件事..但這是非常危險的想法..我的推文有稍微說明..我不 01/18 01:46
→ quicy3124:是很認真用功的學生.不懂什麼專業術語.但基本的觀念應該 01/18 01:47
→ quicy3124:是這樣.. 01/18 01:47
噓 sephiroth329:那就噓吧 01/18 01:50
推 chamber:推一下 蠻幽默的 哈哈 01/18 01:53
推 eddiefhs:這推給qui大 "違反才能促進法律的與時共進" 在下受教orz 01/18 01:54
推 bestlalala:U GOT IT 01/18 01:59
推 katana80201:這就好比說秦始皇暴政,人民反抗 這就叫"與時共進" 01/18 02:05
做個總結吧,我原本認為法律系應該更能知道,有些壞人利用法律(並非說國貿同學是壞人
舉例罷了)搞得你吃大虧,而你必須忍受住這虧,畢竟你懂法律知道你問題出在哪裡
你應該用更冷靜的態度去面對,再伺機用法律的手段扳倒他,這才是法律人
應該擁有的才能XD,但是quicy3124提出一我沒想到的觀點
法律人懂法律更應該去挑戰脫離情和理太多的法
畢竟瞭解法律後你有比別人更大的優勢去使法律更完善(最高法院判例??XD)
就像我一直認為政治系畢業的大概沒人敢當政治人物吧太黑暗了
也應該改為政治系的應該有能力就努力去讓政治走向光明XD
哈~~~感謝quicy3124大的通識課@@a
※ 編輯: eddiefhs 來自: 59.120.153.87 (01/18 03:31)
→ eddiefhs:阿~~其實Okawa大已經提出,只是我沒看懂罷了 01/18 03:49
噓 josar:有能力不等於有義務,我想人的最低限度就是在於不違反法律 01/18 16:37
→ josar:不知道你是以什麼論證自己有課他人以義務的權力的 01/18 16:38
推 josar:我說話語氣並非要衝原PO,但要強調的是法律系的能力並非是 01/18 16:42
→ josar:負擔高道德標準的義務的原罪 01/18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