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eal (我是小美不是小美人)
看板NTU
標題Re: [校園] 昨天中午在法圖 真的很火 =.=+
時間Wed Jan 17 15:19:49 2007
※ 引述《Liujesus (...)》之銘言:
: ※ 引述《yoorange (觀自在菩薩)》之銘言:
: 首先,兩位國企所同學,在你們冀求他人也同等尊重你們之前,你們必須也同等尊重
: 他人使用之權利。也許兩位同學一直以該法圖有公告不得佔位或離位超過三十分鐘之規定
: 廣泛指責兩位法律同學之不是,甚至有些版友也提出他們的見解,然而最根本來說,兩位
: 國企系同學與部份版友對規範或規定本身有所誤解。
: 法圖公告''並為免於同學佔位子造成糾紛,此段時間內,同學離座時,請自動以便條
: 紙在上註明離開時間置於桌上,離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逾時者則無權再使用該座位。
: 不註明離開時間者,亦無權再使用該座位'',我並無法了解,在規範邏輯上這樣的規定有
: 何意義,首先,選取了一個相當不明確之構成要件作為發動之條件,至於如何證明? 由誰
: 證明? 甚至是,如何對事實加以認定,皆有問題。再者,無權使用該座位,也並不代表除
: 了法圖以外之人員可以執行此項規定外,其他同學可以自力救濟將人趕走。
: 也許法圖是行政機關,制定該規定時對於如何進行規範之設計一無所知,以致於設計
: 出令人啼笑皆非之本項規定。這樣子的規定,頂多只能稱為道德勸說或注意性規定,我完
: 全無法從規範邏輯之設計上,看出有任何效力發生之基礎或條件。
: 佔位本身是如何之行為,容或價值判斷決定之,在不同觀點之折衝下,頂多只能從中
: 性無色彩之角度加以理解。除非法圖本身能夠提出有效力的、有執行可能性的、甚至是有
: 實質拘束力的規定,我都不認為,除了提醒我們在位置使用上注意禮讓之倫理外,這些規
: 定有何效果。
: 至於jornage同學,你應該好好多多訓練法律思維,由你的論述中,我無法看出,甚
: 至無法了解你對法律學有最基本或最初步之認識。如果你未表明身分,我會以為你是外系
: 同學或剛進法律系之小大一同學。
: 如果對於【現象】本身社群已形成一定之共識或一定之問題意識,行政者或管理者有
: 義務對於該共識加以規範化或制度化,今天問題出在,法圖行政單位本身應深切檢討,而
: 非將紛爭風險留給受服務者或使用者加以處理。
: 不過無論如何,兩位國企系同學,你們自力救濟將他人之物移置之行為,本來就是不
: 被容許的,我也希望你們兩位在理直氣壯指摘他人之同時,除了你們對於規範本身認知並
: 無任何期待可能性以外,當他人已形成使用習慣後,你們的移置行為,非常不尊重已經對
: 於該座位有所使用之同學。
看完原po 法律系女當事人和其男友以及你的文章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台灣會出現這種總統和政客
不是法律系的問題 而是你們個人想法有問題
我只是一個私立技職體系美其名叫科技大學的學校畢業的學生
(教育程度差 所以請原諒以下文章用字遣詞沒辦法像原po一樣華麗)
我也會佔位
但是當別人移走我的東西
我會知道回到位置上的時候
把東西收走而不是去跟人家力爭 (你們沒有理 所以沒有據理力爭的事)
看文閣下的文章
敢情閣下碰到此事的時候
會不會馬上call來警察並打電話給律師(或是其他有律師資格的人)
進行現場封鎖維持現場證據完整
並且對周遭同樣在看書的同學進行實地訪查呢??
你文中有說
[除非法圖本身能夠提出有效力的、有執行可能性的、甚至是實質拘束力的規定
我都不認為,除了提醒我們在位置使用上注意禮讓之倫理外,這些規定有何效果。]
這給我2個訊息
一:在社會上 你是個選擇性守法的人
二:除非館方請政府訂出:佔位者依法可處以三個月到六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五千元
類似的罰則 不然你是不會去遵守館方規定的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規定
像華納威秀規定不准帶外食 手機關靜音
難道你會去跟那邊的工作人員也使用你所講的這篇文章內容去跟他玩力爭遊戲嗎??
難道對你來說
維持一個禮貌有這麼困難這麼令人難以接受嗎??
難道其他人沒有遵守遊戲規則你也要一起開金手指嗎
這麼說的話
哪天你女友劈腿了你不要怪她
因為她只是看到有人劈腿不算犯罪而跟進而已
當事人男友回的第一篇文章也很好笑
什麼叫做沒有人遵守規定 你也不想遵守?
還自以為法律精神
自己念法律的人就更應該去尊重法條或人家地盤上的規定
三位法律系的人
麻煩以後要出來選公職
請記得通知一聲
我一定不會投給你們
覺得我寫的爛的或是想幹譙技職體系來湊熱鬧的可以噓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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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0.193
※ 編輯: zseal 來自: 218.168.70.193 (01/17 15:21)
推 BARGARYARLOO:說得很好~~道德感跟所讀大學無關~~ 01/17 15:21
推 ugliness:推 01/17 15:22
推 katana80201:唉 真是丟臉丟到外校去 01/17 15:22
推 NoWashID:沒錯~這跟讀的是什麼沒有關係 01/17 15:22
推 wulingteen:推 01/17 15:22
推 sentiment:大推特推~~ 01/17 15:24
→ hsbc1287:這件事到底跟台灣政治有甚麼關係 有誰是專攻這個研究的? 01/17 15:26
推 cerryyang:推 01/17 15:29
推 tribeswf:我論呆會有人放大絕說 非台大人勿管台大事 的可能性 01/17 15:30
→ BARGARYARLOO:那大家就噓爆它 XD 01/17 15:31
→ zseal:那我找好兩腿開開讓你噓了 = =||| 01/17 15:35
※ 編輯: zseal 來自: 218.168.70.193 (01/17 15:39)
推 ktblast:小美加油!!! <( ̄︶ ̄)> 01/17 15:42
推 waysoon:小美加油 台大人推你一下 01/17 15:49
推 tribeswf: 美加油!!! <( ̄︶ ̄)> 01/17 15:51
推 njp13:那我找好兩腿開開讓你噓了 = =||| <- 感覺好西斯 XD 01/17 16:00
推 WFX0315:丟爆台大的臉了 01/17 16:08
推 kkkhsu:真西斯 為啥要被噓要腿張開 XD 01/17 16:28
推 zseal:因為...因為...= = 01/17 16:32
推 EZILI:說的太好了!!!!! 01/17 16:47
推 semmy:推~ 01/17 16:52
推 dreamabout:連外校的都跑進來罵了 佔位之惡可見一斑XD 01/17 17:35
推 mindflying:給你賺優文 很流暢的文章 01/17 18:02
推 haroldh86:推~台灣加油 01/17 18:07
推 starsprince:台灣有希望了! 01/17 18:24
噓 winston290:連就事論事都不懂嗎? 非得扯到政治跟總統才高興嗎? 01/17 18:38
推 KaworuNagisa:政治只是個比方~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啊XD(太雷同了XD) 01/17 19:08
→ captdavince:推~~你的論點我覺得比那對閃光好多了 01/17 19:29
推 zseal:請問290先生還可以怎麼比方?? 舉個例都要這樣? 01/17 19:40
推 RED917:小美加油阿~~!!推~!!(我是小光) 01/17 22:00
推 yimaymay:原po來念台大吧 01/17 23:06
推 chupiggy:好棒! 01/17 23:22
推 TheBoyLee:大推啊,觀念正確。 01/17 23:23
推 zseal:樓樓樓上 我只能去旁聽 沒資格念啊= = 01/18 00:43
推 donaldiag:中肯 01/18 00:53
推 chungrew:中肯 01/18 03:32
推 braveht:推 01/18 13:06
推 kalamucho:推 01/18 19:27
推 monicasing:來念台大也不一定學的到做人處世的道理啊!哎... 01/18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