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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ujesus (...)》之銘言: 本來不想回了,但看到你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我就不爽了, 第一:我不是國企系的。 第二:我的確是沒有受過專業法律素養,因為我也不是法律系的。 第三:我只是提出制度面的問題,因為我不認為拿制度錯誤來掩飾自己的錯誤是正確的。 第四:我個人是認為攸關自己週遭的權益應該是要自己爭取, 你們爭取過了法學院籃球場的事情,爭取法圖改成社法學生 優先也是要自己做的吧? 第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兩位法律系和國企系的同學,這種佔位的事情 幾乎每年都會吵,如果這次不是兩位財法一的學弟出來推這種精采的推文, 事情也不會變這麼大,還被轉到批兔的八AZ九板去。 最後,本來已經有人跟我解釋當天的情形和法律系特殊的情形, 他說的我都可以了解,我也沒有要再說什麼,可是你那是什麼自以為是的態度? 少擅自認定別人的系所,也不是只有社法醫學院是遠離總區的。 -- It's the end, even though we never have a begin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76 ※ 編輯: joesssss 來自: 140.112.245.76 (01/17 15:46)
goldfishcy:大哥 看再認識的份上 推你一個 01/17 21:11
d2389758:推不是只有設法學院是遠離總區的 01/18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