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結論打個比方就是四個字「殺雞儆猴」 當然我沒有拿動物影射任何人的意思 所以別戰動物 只能說 大家都在做違規的是 而只有你被抓 你感覺不爽通常是一定的 可是理虧的還是你 依現行法大概也只能自認倒楣 舉個例子 為什麼大家都在紅燈右轉只有他被抓!? 阿 大家要平等阿 為何只抓他!? 去查查行政程序法第34條 雖然法律這樣定的 可是事實上不可能100%執行啊 100%執行的叫做警察國家 我相信大家也不樂於見到這種事情 所以通常就是只要沒礙到他人 就希望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真的礙到他人了 做錯的事就是你理虧在先了 因為法規範就是這樣定了 你被抓是你運氣不好 可是你違規卻是事實 去看各個實務的案件 沒有說你被抓別人沒被抓 你就可以免於受罰 頂多是別人也被你或其他人檢舉 別人也要跟你一樣受罰 因為別人也違規了 我相信應該有不少人也是這樣占位 然後東西被移走了 通常會大吵特吵的情形 是東西不只被移走 而是被扔地上 這樣就太過份了 我會想跟他開幹 不是為了你搶我位置 而是你憑什麼把我東西亂扔 我不知道這種會亂扔別人東西的人 算不算是權力濫用 anyway 然後法圖是因為社法學院校區才設的 本質跟總圖一樣 都是源於台大圖書館 跟各系的系圖不一樣 各本系學生當然有優先使用系圖的權利囉 但是法圖醫圖只是當地學生比較熟悉 比較近這樣 並非有優先使用權利 當然 當地學生可以比較接近地使用 這是事實 但非權利:) 應該知道事實跟權利的差別吧XDD 然後 這個跟博愛座不一樣 圖書館的case是強行規定 博愛座是訓示規定:) 附帶一提的是 既然你們回來的時候旁邊還有位置 移過去不就好了!? 我以前在總圖唸書 還碰過旁邊後到的女生寫紙條要我坐到別處去 因為他男友要坐 如果周遭都沒位置 哇咧你有啥理由阿 是她理虧 她沒權要你變成沒位置坐 但周遭那時位置已經不少 讓一下對自己也沒啥損失 反正坐那應該也沒什麼差別 重點是有位置坐下來唸書 是吧?? 所以我笑笑就換位了 同樣的道理 既然旁邊還有位置 大家放鬆一下心情 換個位置不也很好嗎?? 我知道考試大家壓力很大 法研所和法科國考 相對上又算是比較難考的 大家就互相體諒一下吧 為了芝麻綠豆的小事跟一個一生可能不會再見面的人大戰 無論是那一邊 都只是破壞自己心情而已 不值得 一點小小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5 ※ 編輯: abacada 來自: 140.112.211.25 (01/17 19:11) ※ 編輯: abacada 來自: 140.112.211.25 (01/17 19:11)
KaworuNagisa:得理不饒人 VS 占著茅坑不拉屎 ? 01/17 19:18
abacada:你說中間那段嗎?? 差不多就是這樣 01/17 19:25
abacada:這就是判斷你有權利 和你權利範圍到那的藝術囉:) 01/17 19:25
flamebutt:他們是兩個人佔位 然後三個位子被搶走兩個 剩一個 01/17 19:38
flamebutt:沒有旁邊可移了 01/17 19:39
KaworuNagisa:得理不饒人是還有理啦 不過佔位子那個有沒有理...這. 01/17 19:39
abacada:本案原義當是 旁邊有2個座位 否則無法叫國企系同學都移位 01/17 19:47
Fibelin:哈 我覺得這篇寫得很好耶 怎麼都沒人推~~那我推一下XD 01/17 19:59
KaworuNagisa:現在要有戰味的才會有人推拉 01/17 20:06
lulujack:學長中肯。推一個^^ 01/17 20:09
Lillas: 學長中肯。推一個^^ 01/17 20:10
lmalma111:學長中肯! 01/17 20:33
reluctant:中肯 01/17 21:19
sunrisetw:中肯 01/17 21:29
stoorz:中肯 01/17 22:53
bestlalala:哪來得強行規定 我倒不懂 如何強行法 01/17 22:59
abacada:違反被檢舉會有一定的制裁效果阿 只是通常不會被檢舉 01/17 23:05
abacada:但一旦被檢舉 就會有一定的制裁效果 01/17 23:06
frozenfrost:中肯 01/17 23:21
mrcookie1987:推一個 有專業有道德的法律人 01/18 01:32
katana80201:good! 01/18 01:49
weitn:good job! 01/18 08:18
Append: 學長中肯。推一個^^ 01/18 11:43
blithy:這篇還不錯 推 01/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