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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串討論 才了解為何現在政壇臺大法律的犯一堆錯讓人詬病 連佔個位置都犯錯一堆理由了 才20幾歲 就這樣會找理由 過個二三十年 也難怪會變成"馬扁"了 ※ 引述《bestlalala (三去ㄔ聿米青示申)》之銘言: : ※ 引述《astonic (蟑螂)》之銘言: : : 噓 astonic:這種事就跟用盜版軟體一樣 大家都在做 但並不代表他就是對 01/17 11:35 : : → astonic:的 自己錯在先就低調一點摸摸鼻子認錯 沒看過還這樣反過來 01/17 11:35 : : → astonic:大聲指責別人的 01/17 11:35 : : 推 bestlalala:頭到尾還是不覺得自己錯 那也不是強制性的規定 跟博愛긠 01/17 11:37 : : → bestlalala:跟博愛座性質差不多 部道德 但是不違法 01/17 11:37 : : 這跟放大絕有什麼兩樣? : : 道頭來講這個多你不是來討論來跟大家交流的,只堅持你自己的意見 : : 那乾脆連 NTU 板都不要來自己窩在棉被裡催眠自己不就好了? : : 這個社會就是有太多「頭到尾還是不覺得自己錯」的人 : : 而且知識水平越高越不覺得錯在自己。 : 我不認為自己對 也不認為自己錯 : 因為這是制度問題 如果大家有足夠誠意 : 可以制定相關規範 一同遵守 而非自己平常也佔位子 : 而沒是到版上亂批人 共同討論出合理解決辦法最佳 : 而非到圖書館沒位子才趕人 或是講一些啥有規定就要遵守不遵守就錯 : 這才是真正不經思考 而只看表面 社會有你們這些偽善者就是福?? : 你們每個人都沒站過位? 讀書毒到一拌上廁所都有寫紙條? : 吃飯離座不超過三十分鐘?? : 這就是制度造成的問題 今天那公告是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規定有疑問 : 因為它未被遵守執行 而且是大多數 : 依照法律的觀點來看 她不是一個有效的規定 有效的法律 就是無效 : 一個無效的規定貼在那裡只是好看 大家看爽的 有啥效力可言 : 板友所說有規定就遵守 那我隨便貼一張公告在那要步要遵守 : 今天就算是法圖貼的 也未必有效 因為要經過很多程序才會使一個規範真的有效 : 更何況還要看有沒有人在執行 比如說布戴安全帽不乏錢 : 就算有規定要罰錢 警察不抓 那誰會帶?? : 有一定有人帶 但是一定有人不 : 博愛座有人不讓位 老人來了可不可以趕他走?? : 友阿有規定 說要讓位 但是他不是有強制力的 大家都清楚 : 今天法圖公告就跟博愛座的規定效力相同 那嚜 你位何可以趕我走?? -- http://www.wretch.cc/blog/ponder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lix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2.35
brains200011:喔 01/17 13:12
jamubibu:關法律系什麼事 如果今天當事者是其他系 你會這樣講嗎 01/17 13:13
Q0Q:會! 錯就是錯 錯了還硬坳就是錯 01/17 13:16
EZILI:管他哪間學校哪個系 做錯事都不該找藉口合理化 01/17 13:18
EZILI:對不起 不是噓原po 等一下補回來 01/17 13:19
pamper:推樓上 淡這篇的作者把矛頭轉向法律系 這是個人行為 01/17 13:19
pamper:和法律系何干 01/17 13:20
funkastic:不同意這篇文章 01/17 13:20
cktmac:樓上 這篇的著眼點不在原本行為 是在這串討論 請看清楚 01/17 13:20
yoorange:那可不可以放大到整個台大? 那可不可以說都是台灣人的錯? 01/17 13:22
EZILI:補血 無論身分地位 做錯事還找藉口都是不可取的行為 01/17 13:22
jason7223:不認同這篇這樣模糊焦點牽拖行為 01/17 13:23
yoorange:反正社會菁英都台大阿 那台大讓台灣沉倫你同不同意? 01/17 13:23
cktmac:同意 01/17 13:28
tribeswf:跟系無關 01/17 13:30
pamper:我還真想統計一下到底何校何系畢業出來作奸犯科的人最多 01/17 13:29
prc:我文章一開始就說跟系無關 不管那個系是誰我都照說不誤 01/17 13:30
pamper:免的有些新聞看太多的拿台大法律來消遣 01/17 13:30
prc:在法律系上打轉的確有不妥 但當事人也不該拿規定的漏洞來辯 01/17 13:31
eastwing:我只能說你的觀念不正確,不要跟新聞一樣揶揄法律系 01/17 13:33
brains200011:那不妥的話拿出來說幹嘛 01/17 13:33
prc:我從頭到尾沒質疑法律系的啊 我是說他人在這點質疑的確不大好 01/17 13:35
sentiment:這篇砍掉好了 針對原事件比較好 01/17 13:43
wingod:想噓 這不是重點 可是我剛剛噓過別篇了XD 01/17 13:54
katana80201:這裡不是黑特 沒啥意義的文就免了吧 01/17 14:12
lynechrista:我很少噓的 01/17 16:49
dreamabout:不用扯到整個系的人吧 法律系也是很多認真的學生好嗎 01/17 17:29
mickey770108:雖然我是國企系,但不得不噓一下 01/17 19:22
anihinalh:鄉民 01/18 00:37
natividad2:陳水扁做什麼是好像變成法律系的原罪了齁.... 01/1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