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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vorea:遊行還是抗議? 想要罷免卻跑到殯儀館製造麻煩也很奇怪.... 03/10 13:14 : → revorea:如果真把台大當公園的話,我就覺得OK啦.... 03/10 13:16 : → revorea:集會地點某程度上傳達了想要傾訴的對象,不是嗎? 03/10 13:16 : → revorea:關廠工人要吸引全民注意防止政府河蟹,臥軌擾民普通阿。 03/10 13:21 : 噓 Parazicecum:太好笑了 民主要擾也應該是去擾政府 跑來擾不相干的民 03/10 15:03 : → Parazicecum:眾 邏輯對嗎? 03/10 15:03 : → Parazicecum:這好像是老闆扣我薪水 我不服跑去把隔壁老王家的房子 03/10 15:05 : → Parazicecum:給燒了一樣 03/10 15:05 : 噓 somedaysgone:下次抗議我要把停車場的車貼滿傳單 你不能譴責我 你 03/10 15:16 : → somedaysgone:譴責我就是反對民主 03/10 15:16 : 噓 dghkrt3489:抗議者接受非難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03/10 15:41 他們的問題簡單來說有兩個: 1.抗議要不要找正確的對象? 2.擾民的行為可不可以被非難? 這兩個答案都很簡單,首先抗議沒有「正確」的對象,因為民主的基礎是民意,從某種角 度來說,所有人都需要對政策負起責任,當然程度有別;此外任何人的意見都對有左右政 策的可能,所以並不存在「正確的抗議對象」這種東西。對於民主社會來說,所有接受了 這個制度的人都有承擔抗議的責任,會問這種問題根本是沒有搞清楚民主制度的基本運作 方式。 另外此種行為可不可以被非難,則是比較複雜一點的問題,不過這和民主無關,這是「語 言定義」的問題,換句話說,問題在於「什麼叫非難?」在一個民主社會中,每個人都有 權力發表自己的意見,所以你可以對抗議者的訴求不滿,可以對他們採取的手段進行質疑 ,可以質疑他們的訴求有問題,他們的手段可以更好,這些言論都是被允許的,可是這叫 非難嗎? 換個說法來講,雖然你可以質疑訴求是否合理,手段是否適當,但是你不能質疑他們「擁 有發表訴求以及選擇手段正當性」,我們大可在事後判斷他們的手段過當應該被節制,或 者他們的訴求根本荒誕不該被接受,但這些都是技術性的問題,並不會妨礙根本精神的正 當性,這叫不能非難嗎? 就看你對非難的定義。 -- 最後我忍不住想要在這裡宣揚一個想法,那就是放棄民主制度吧。 既然有這麼多人,根本搞不清楚什麼是民主,享受著民主之果實卻不願意承受民主之惡, 為什麼還要嚷著要民主要投票,為什麼還要嚷著要多元要有言論自由? 有人質疑我前面的文章,最後一段只是在紮稻草人,並不是這樣,看了這麼多社會議題, 難道還沒有人可以明白,這個社會高唱民主的人,只是假著民主之名在行事嗎? 看看反媒體壟斷的時候,邊嚷著要民主要言論自由,卻在那兒壓迫所有親中的言論,這不 是民主;看看同性戀婚姻的議題,多少人在那邊嚷著要平等要尊重,結果反同婚的人想要 連署馬上被四方撻伐,這也叫民主?挺同婚的老師,可以在學校裡面對同學述說他們的立 場,反同婚如果敢在課堂和同學說他的想法,馬上要面對解聘的威脅,這也叫民主? 或者看看最近反核遊行說的「我是人,我反核」還有那行動劇的馬英九說「我不是人,我 擁核」這種把反對聲音直接不當人看的行為,也叫民主? 在這個多數人都抱持著「我的意見才是對的」的社會裡面,談民主根本可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91
ADHD:你直接打放棄民主 擺明就是要討噓啊... 03/10 21:39
ADHD:另外我是人我反核是因為當初馬說沒什麼人反核 並不是只有字面 03/10 21:40
1.你要說因為有太多愚蠢的人,所以說正確的話是討噓,那我沒意見 2.馬英九從來都沒有說「沒有人反核」,可惜很少人願意查證事實 3.就算我是人我反核是針對馬英九所說,現在也已經變成我不是人我擁核了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91 (03/10 21:43)
bouei:歧視同性戀並不是一種言論自由 03/10 21:46
WebberSu:親中的言論被壓迫?我怎麼覺得是政策和媒體主流? 03/10 21:52
maggiejoy:其實我覺得說得很好,但我覺得這和放棄民主與否無關 03/10 21:54
maggiejoy:我覺得最根本的問題是教育 03/10 21:54
johnnydepp:你的意思是,總統做不好,我跟鄰居抗議,也不算搞錯對 03/10 21:57
johnnydepp:象囉? 03/1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