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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安安, 因為個人對於代開發票一事非常有興趣所以決定另闢戰場。 今日詢問認識的長輩後獲得的答案如下: 代開發票,在相同屬性、業界的公司之間確實不是件罕見的事,多半存於母、子公司間, 但此「常態」是否合法? 舉例來說, 假設 A 公司 是負責代開發票給他人的公司 B 公司 是向其他公司要求代開的公司 C 為實際上與B有交易的委託人 代開發票的意思就是B向A要求代開發票給C, 故雖然C和B有實際的交易行為,但C持有的發票上頭的公司名為A。 現在問題來了,A替B開完發票了,然後呢? 可能的後續處理方案分為兩種: 1.B公司直接向A公司付款 由於開發票就需要面臨相關的稅金問題,因此出現一種B公司以現金付款給A公司的方式 付款時通常會包含額外的稅金還有一些"手續費" (畢竟如果只付票上的金額,A到繳稅期還要多付一筆稅金,對A而言反而虧錢) 這也是所謂的「買賣發票」。 買賣發票真的合法嗎? 2.B公司在之後再開發票給A公司 你開一張給我、我補一張給你大家打平剛剛好,這樣的行為看似合法合理, 但他實際上卻有個問題存在,也就是「假交易」。 今天實際上和委託人C有交易的對象是B公司,但發票表面上是委託人C和A公司有交易, 為了把這筆資金補足,B公司透過開發票給A公司的方式來達成, but! B公司有什麼資格與名目可以補開發票給A公司呢? 實際上有交易行為的是委託人C和B公司啊,B公司和A公司之間並無任何實質交易行為, 因此,B公司為了要「有資格」開發票給A公司,就必須要有一個看似交易的行為才行, 雙方合謀,看似有交易實際上沒有交易, 簡單來說,就是個「假交易」行為。 什麼時候假交易在台灣合法了呢,科科? 另外,在拜請了google大神之後 (輸入 買賣發票 假交易) 直接看到第一篇新聞稿 ( http://wenews.nownews.com/news/1/news_1019.htm ) 直接替大家畫個重點,這邊考試也不一定會考就是了 ...... 一般行情,買方需依發票面額,負擔賣方5%的稅金,再加付3到8%的費用, 買發票的人,可以報列費用,在營利事業所得稅上,節稅效益達25%以上,相對的, 販賣發票的公司,如果公司屬於虧損狀況,還可將開出的發票,列舉為支出項目 ,連帶買方付給的稅金及費用,獲利效益也有25%,兩方皆可獲利, ...... 法界人士表示,無實際交易,買方申報扣抵銷稅額,並具以列入成本或費用,一經查獲, 屬於逃漏稅,依法得補繳稅金並處以罰款,而開立發票給無實際交易的對象,也是違法, 不論有無繳稅,只要是確定無實際交易,雙方均依法處罰。 ============================================================================== 代開發票有什麼問題,google一下就能獲得一些資訊了, 敢問學生會明明知情,卻都沒在怕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5205205.A.DE7.html
riverT:附帶一說,「事前我們僅知道EM會請譜鐳代開發票沖帳」 07/13 06:58
riverT:這句話可是原汁原味的引自前面文化部那篇被噓到XX的澄清文 07/13 06:59
riverT:搭上新聞稿最後一段「只要確定無實際交易,雙方均處罰。」 07/13 07:00
riverT:學生會派文化部部長出來挖了一個這麼大的火坑,難道還不打 07/13 07:01
riverT:算快點把這個大問題解決嗎? 07/13 07:02
peter555565:如果你所述正確的話,之前文化部所謂業界正常行為XD 07/13 07:36
peter555565:不過就算合法,我不懂為什麼要跟開不了發票的公司合作 07/13 07:38
peter555565:,老話一句,幹嘛對他這麼好? 07/13 07:39
是可以用假設文化部天真爛漫、相信人性,對於廠商的話照單全收絲毫不曾有過一絲質疑 所以其實也是受害者,不但在不知情中成了幫凶,還要面對法律問題的方式來護航一下啦 (不然還有什麼藉口好難想喔) 不過前面都有誤植誤會誤用三部曲了,他們如果說自己被騙信錯人我想我也是會相信拉(?)
peter555565:哈哈,但麻煩在總召是該公司業務,說文化部也被騙怪怪 07/13 07:51
peter555565:的呢 07/13 07:51
vivi0104:湖說音樂節找的廠商又不是em…你真的有看清楚解釋文嗎 07/13 09:22
我是在講發票代開的事情喔,你真的有看清楚我的文章主旨嗎? 至於為何要講這件事,是因為 「藝術季」 有位自稱是EM負責人的人在前面幾篇推文提到,對於先前的其他活動有提出過估價單 文化部也知情這兩家公司之間有代開發票的事實, 此負責人也承認有代開發票一事, 又,依照文化部長澄清文之言,EM曾在校內承辦過多次活動, 換言之,代開發票一事並非單一事件,除非有新的事證或人證提出, 否則應該可以合理推測之前校內有與EM合作過的"活動們", 都極有可能因代開發票一事而觸犯相關法規, 我知道這位版友你的立場是偏向支持學生會(單看前幾篇對於這件事你的推噓文) 但是今天我所提出的問題,已經無關於湖說音樂節或什麼廠商統包、利益迴避的問題了, 而是依照同學們的發言,對於代開發票的行為在校內似乎長期出現一事提出質疑。 ※ 編輯: riverT (36.231.147.5), 07/13/2014 09:59:21
vivi0104:阿其實我只是想回我樓上的人啦 PTT好難用噢 07/13 10:16
riverT:再補充一個.. 從奇特的管道(?),光過去半年內似乎校內就有 07/13 10:24
riverT:5次和這家廠商合作的紀錄(地點皆在學校內,承辦單位未知) 07/13 10:24
riverT:假使這5次都是代開發票的話...這... 07/13 10:26
wildfish326:Charitino 慈善博弈跟校慶總圖光雕 07/13 10:29
wildfish326:兩個活動就是學生會找 EM 處理的 07/13 10:29
joe0506: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畢舞好幾屆也是他們 07/13 12:28
joe0506:社團博覽會學校好像也是找他們? 07/13 12:29
trees880098:good 07/13 12:49
a5378623:他們負責人有回應,說他也不清楚但會計師說沒問題 07/13 13:09
riverT:看來該名會計師有超法規阻卻違法的能力 07/13 13:17
squall781217:同學您好 您上述的兩個方法皆非本公司委外會計師使用 07/13 13:44
squall781217:的方法喔 至於是甚麼方法等本公司發票下來後才會知道 07/13 13:45
squall781217:外聘的會計師要怎麼處理 07/13 13:45
squall781217:另外不知道您上述的節稅25%是如何計算的 因為本人已 07/13 13:48
squall781217:被通知有超出的營業額需要列舉費用去沖銷 因此又花 07/13 13:49
squall781217:一筆費用去添購兩台企業長期租購車 以利沖銷營業額 07/13 13:50
squall781217:若能節稅25% 就不用花上百萬去添購資產申報費用沖銷 07/13 13:51
squall781217:另外 若是會計師的方法有問題 本公司之後提報給國稅 07/13 13:55
squall781217:局時就會被約談囉 所以不可能本公司違法報帳卻沒被 07/13 13:56
squall781217:約談 尤其近年來國稅局審核變得非常嚴格 請各位放心 07/13 13:57
squall781217:不好意思有勞大眾來關心本公司內務 若對後續有興趣的 07/13 14:04
yuuirain:真的 就是幹嘛對這家公司那麼好 07/13 14:04
squall781217:同學可以寫MAIL給本人 待公司向國稅局申報完成後再跟 07/13 14:05
squall781217:您討論 07/13 14:05
riverT:節稅25%的部分是新聞稿內計算的 07/13 14:05
yuuirain:我是不相信文化部天真爛漫啦 07/13 14:05
riverT:我只是很好奇如果你說上述兩種方法都不是你的會計師使用的 07/13 14:06
riverT:那到底還有什麼樣特殊的方法可以取得其他公司的發票呢? 07/13 14:06
riverT:既然你說兩種都不是,那你肯定是知道會計用怎樣的方式吧 07/13 14:06
riverT:但是你卻又說要等發票下來後才知道是如何處理的? 07/13 14:07
squall781217:還有 本公司有承做的案子都是經過正常比價程序(除了 07/13 14:07
riverT: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07/13 14:07
riverT:你如何有辦法在不知道是如何處理的情況下去否定兩種處理? 07/13 14:07
riverT:我沒有質疑你的程序 07/13 14:07
squall781217:有些之夜是沒經過比價就選用本公司以外) 07/13 14:07
squall781217:r同學您好 因為上述兩種方法 在開發票前我就詢問過 07/13 14:08
riverT:說實在的 有沒有比價或者招標根本不是我這篇文章的重點啊 07/13 14:08
squall781217:委外會計師 也確定是違法操作 因此才會避免上述作法 07/13 14:09
riverT:但你前面不是有說到會補開票給對方嗎 07/13 14:09
riverT:如果是補開票,除了方法2外,還有什麼可能可以補開呢? 07/13 14:10
squall781217:至於是甚麼方法 那時候說明的時候我聽不太懂 但對方 07/13 14:10
squall781217:保證是合乎會計法 所以本人才說如果要知道確切方法 07/13 14:11
squall781217:可能要等本人實際體驗一次才會知道(抱歉本人非會計出 07/13 14:11
squall781217:身)若您有興趣 麻煩您寄mail給我 待國稅局那邊的通知 07/13 14:12
riverT:若是這樣 我誠心建議你另外找個律師去面對你的會計師吧 07/13 14:12
riverT:聽起來像是他對你保證了一個不可能的事情 07/13 14:12
squall781217:再跟您報告結果(目前本人只知道發票七月會核發) 07/13 14:13
riverT:題外話,合乎會計法,也有"看起來合乎"的方式呀 07/13 14:13
riverT:利用假交易使表面上看起來合乎就是種合乎會計法的做法 07/13 14:13
riverT:這種行為除非被調查或抽驗到否則運氣好就是打混過關 07/13 14:14
riverT:就如同走私一樣,所有的走私貨都是光明正大從海關進口的 07/13 14:14
riverT:他們表面上也都符合進口的相關規定,但沒開驗前就不知真假 07/13 14:14
squall781217:您說的當然沒錯 如果會計師採用違法做帳致使本公司 07/13 14:15
squall781217:被國稅局罰款 那麼本公司亦會考慮請律師去做申訴 但 07/13 14:15
squall781217:就目前進度而言 是尚未收到國稅局的約談通知之類的書 07/13 14:16
squall781217:信 所以本人是暫且相信本公司外聘的會計師 畢竟該會 07/13 14:16
riverT:那我再請問你,你有考慮過顧客可能因為代開而觸法的問題嗎 07/13 14:17
squall781217:計師在業界從業好像二三十年以上 沒發生問題本人沒有 07/13 14:17
squall781217:理由否定他 07/13 14:17
riverT:(開立發票給未實際有交易的對象,即便沒有逃稅,仍舊觸法) 07/13 14:18
riverT:今天你委請代開的公司,開發票給你的委託人時 07/13 14:18
squall781217:就目前而言 會計師向本人保證沒問題 也尚未收到約談 07/13 14:18
riverT:他們倆者之間實際上並無交易,這已經違反相關規定 07/13 14:19
squall781217:若在完成申報確實違法 那本公司會請律師代為處理相關 07/13 14:19
riverT:就算你後面有方法可以繞道將發票補回給代開的公司好了 07/13 14:19
squall781217:事宜(包含顧客部分) 07/13 14:19
riverT:但是你的委託人和代開公司之間的行為已經屬違法事實 07/13 14:20
riverT:即便你那部分不違法,但前面這部分也是絕對有問題的阿 07/13 14:20
squall781217:然後剛剛說明比價程序 是因為有其他同學提出質疑 故 07/13 14:21
squall781217:本人在這邊一併說明 07/13 14:21
riverT:讓我再重新解釋一次好了,假設真如你的會計所言 07/13 14:22
riverT:你在後面有辦法用合法的方式解決你和代開公司之間的問題 07/13 14:22
squall781217:若是有問題 本公司絕對會負起責任聘雇律師處理 這關 07/13 14:22
riverT:這仍無法阻卻代開公司和你的委託人之間沒有交易卻有發票的 07/13 14:22
riverT:違反相關規定的事實啊 07/13 14:23
riverT:而且這部分要負責的也不是你吧,說句直白點的,你也沒權力 07/13 14:23
squall781217:乎公司聲譽 本公司甚至可以針對誤導情事向會計師求償 07/13 14:23
riverT:可以負起這個責任 07/13 14:23
riverT:因為這件事的問題是發生在代開A公司和委託人C之間的行為 07/13 14:24
riverT:你在法律上並沒有權利義務可以對他們兩者間的行為負起責任 07/13 14:24
riverT:這件事真要追究起來,只有追究A公司代開發票的行為與委託人 07/13 14:25
riverT:C接受這種假交易行為的問題,跟你完全沒關聯啊 07/13 14:26
squall781217:相關法律可能要在諮詢一下律師 但公司身為關聯廠商應 07/13 14:27
riverT:這樣你明白嗎? 這不僅僅是你想不想負責的問題 07/13 14:27
squall781217:該不會完全無關吧?(以上本人在未諮詢律師前只能臆測) 07/13 14:28
riverT:你實際上有關聯沒錯(B找A代開 B和C交易) 07/13 14:29
riverT:但是在法律契約上,發票上就只看見A跟C的關係 07/13 14:29
squall781217:經您這樣一講 本人有想到之前承做某個政府機關 對方 07/13 14:29
riverT:(因為你不能掛名 也正因如此你才找A代開) 07/13 14:29
squall781217:有提起第三方發票處理方式 待我找看看有無資料紀錄在 07/13 14:30
squall781217:跟您報告 07/13 14:30
riverT:所以若追究起來,是會追究為何A和C之間沒交易卻有發票 07/13 14:30
riverT:這樣說你可以理解嗎? 07/13 14:31
riverT:換言之,這件事分兩部分 A和C的發票 還有 A和B回補 07/13 14:31
squall781217:因為某機關提起的方法最後順利完成申報(國家機構不至 07/13 14:31
riverT:你能負責的也頂多只有你和代開公司之間的問題而已 07/13 14:31
squall781217:於帶頭違法吧) 但因後續處理是會計跟該單位對帳 所以 07/13 14:32
squall781217:本人也要問問或找看看資料還在不在 07/13 14:32
squall781217:這部分本人會再去諮詢律師(親戚是某律師所的律師) 07/13 14:34
riverT:政府機關是公家單位 適用的法規和一般單位不一定相同 07/13 14:34
squall781217:之後若您還有興趣 本人得到答案以後會再向您報告 07/13 14:34
riverT:國家機構能使用方式不一定私人之間就能適用 07/13 14:35
riverT:若你自己連確切的答案都不知道、需要專業的徵詢意見的話 07/13 14:39
riverT:你怎麼能如此有信心的說服委託人進行相關的行為呢... 07/13 14:40
squall781217:就目前而言 我相信從業二三十年的會計師的專業建議 07/13 14:43
squall781217:本人就是不了解專業才外聘會計師 怎麼可能不信任對方 07/13 14:44
squall781217:就之前的經驗來看 無論是國家機構或是商業機構 對方 07/13 14:45
riverT:在會計師只需對你負責的狀況下,他有辦法處理你和代開公司 07/13 14:45
squall781217:提出的第三方發票處理辦法 會計師都能在合法狀況下配 07/13 14:46
riverT:之間的問題的話,他當然能拍胸口向你保證絕對沒問題 07/13 14:46
riverT:但A和C之間的問題誰來保證?對會計而言那跟他無關啊! 07/13 14:46
riverT:A和C之間的發票如何來的對他來說並不重要,他只需要能把這 07/13 14:47
riverT:張發票和你的發票對上,就沒他的事了 07/13 14:47
squall781217:合作帳 國稅局亦無異議 因此沒有理由去質疑會計違法 07/13 14:47
squall781217:如果他真的只處理本公司部分 那麼之前的帳務 國家機 07/13 14:48
squall781217:構或是商業單位 甚至是國稅局 怎麼都沒有提出異議呢 07/13 14:48
squall781217:當然您說的本人能理解 但目前狀況本人不能質疑他做法 07/13 14:50
squall781217:因此才會說 針對您提起的部分 可能要在去諮詢律師後 07/13 14:50
squall781217:才能就本人理解的部分跟您說明 07/13 14:51
riverT:我知道你很相信自己的會計師與一直以來都沒被異議所以沒問 07/13 15:01
riverT:題的作法是可行的,但請看看這篇 http://ppt.cc/bOoF 07/13 15:01
riverT:雖然這篇的主旨是在講利用開發票進行逃漏稅行為 07/13 15:02
riverT:但其中的相關法規應該是可以適用的 07/13 15:02
riverT:內文提到商業會計法第71條,不實行為之憑證 07/13 15:04
riverT:替你開發票的A公司明顯違反了這條法律規定 07/13 15:05
riverT:而收發票的委託人C也因此違反相關法規(文內第二段下述) 07/13 15:06
squall781217:這部分真的只能諮詢過後再跟您報告 因為就剛剛提到的 07/13 15:09
squall781217:過往經驗 國家機構跟商業單位處理第三方發票確實合法 07/13 15:10
riverT:關於國家機關的部分,我有找到相關的法規說明稅務機關可以 07/13 15:11
squall781217:此部分之前國家機構之承辦已問過國稅局適法性沒問題 07/13 15:11
riverT:代開發票 07/13 15:11
riverT:但直至目前為止都沒看到有任何地方說明私人之間可以代開 07/13 15:12
squall781217:然而多數商業單位的處理方式亦沒有造成不法 所以針對 07/13 15:12
squall781217:您所提出的資料 確實讓本人疑惑 需要在諮詢專業人員 07/13 15:13
squall781217:但就剛剛那篇文章 個人理解其目的是為了節省稅金 但 07/13 15:14
squall781217:就本人目前收到的通知 所有稅務全部都要繳納 完全沒 07/13 15:14
squall781217: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因此才會選擇去購買兩部企業長 07/13 15:15
riverT:我想我前面就提過了,是否有逃稅不影響代開相關法規問題 07/13 15:16
squall781217:租車 藉由此進項費用去折抵營業稅及營所稅 07/13 15:16
riverT:一邊是無銷貨事實卻有憑證(A)一邊是無進貨事實卻有憑證(C) 07/13 15:16
riverT:在這點問題上,不論有沒有符合稅法規定,都是違反會計法的 07/13 15:17
squall781217:所以個人不懂之臆測 會不會因目的不同而有不同適法性 07/13 15:18
squall781217:總之 在本人目前尚未理解之前 實在無法判斷會計做法 07/13 15:20
squall781217:是否有問題 而目前也不可能變更做法 所以就等向國稅 07/13 15:21
squall781217:局申報稅額說明時在釐清此狀況之適法性吧 07/13 15:21
squall781217:但本人可以在這跟您保證 本人寧願多花費用去沖銷營業 07/13 15:24
riverT:其實不管你那邊怎麼申報,都是B的事,和A與C無關,你瞭嗎? 07/13 15:24
squall781217:額 也不會去逃漏稅 只會依照合法節稅方式去處理 07/13 15:24
riverT:我總覺得我們的話題沒對上線... 07/13 15:26
squall781217:我懂您的意思 但本人非會計法律專業人士 無法下定論 07/13 15:26
squall781217:只能跟您說 一切待向國稅局說明完後 依照結果做定論 07/13 15:26
squall781217:不是沒搭上線 您提出的說法本人能理解亦能接受此質疑 07/13 15:28
squall781217:但個人淺見 本人非專業人士就不該妄下定論 因此才會 07/13 15:28
squall781217:您覺得在對話上沒有交集 真的很不好意思 07/13 15:29
squall781217:當然不論之後國稅局的意見是如何 若您有興趣 本人絕 07/13 15:30
squall781217:對願意與您分享會計使用的方式以及國稅局的回應 07/13 15:30
squall781217:不好意思 本人又必須出門工作了 無法繼續使用電腦 07/13 15:33
a5378623:我覺得負責人的說明很有誠意了 07/13 15:48
bigfish0330:不只畢舞,不少系的之夜也是找EM,真要違法全部會一起 07/13 17:04
bigfish0330:被質疑為何要找你所謂逃漏稅的EM的科科 07/13 17:04
a5378623:他是想要一起質疑啊= = 07/13 17:38
bigfish0330:有沒有人要幫忙把負責人回應打成文章之類 看得很辛苦 07/13 17:42
riverT:我不懂我有哪邊的意思是在講對方逃漏稅了 07/13 20:09
riverT:到底是我的寫作能力有問題還是讀者的閱讀能力有問題? 07/13 20:09
riverT:明明就一再強調就算稅金數字是對的這行為也有瑕疵的疑慮 07/13 20:10
Blossom2:想知道?你引用GOOGLE的第二段說了什麼。 07/13 20:10
riverT:還能看成"所謂的逃漏稅" 真不簡單.. 07/13 20:10
riverT:google第二段有兩件事 前者提到關於逃稅的懲罰 07/13 20:11
Blossom2:...一經查獲,屬於逃漏稅.... 如果你沒這個意思,就只是 07/13 20:12
Blossom2:你連GOOGLE抓下來的東西都不篩選就丟上來。 07/13 20:12
riverT:後者則是關於開發票收受的問題 07/13 20:12
riverT:如果看不懂第二段有兩件事而且其中有所差異,我想也是白搭 07/13 20:14
riverT:後面我對負責人的回應明明就已經寫的更詳細清楚了 07/13 20:14
Blossom2:第二段在談的是,如果有你說的B再回開發票給A的情形,屬 07/13 20:15
Blossom2:於無實際交易但列以成本或費用,一經查獲屬於逃漏稅吧zz 07/13 20:16
riverT:你沒看到它屬逃漏稅的前題是買方申報扣抵稅額嗎? 07/13 20:16
Blossom2:這裡的買方指的是獲得新發票的一方,如果幫忙代開發票不 07/13 20:17
Blossom2:需要繳納稅金,當然沒有這個問題。問題是B如果再回給A, 07/13 20:18
Blossom2:那A就會拿來當作成本或費用啊,這不就是你說的情形2? 07/13 20:18
riverT:可以和一定會是我想是兩回事吧 07/13 20:22
Blossom2:如果是兩回事,那你把它放在文章裡,有人誤解你的意思 07/13 20:22
Blossom2:顯然跟寫作能力脫不了關係了z 07/13 20:23
Blossom2:自己都不清楚引用內容,被發現也只能拿這種論點當擋箭牌 07/13 20:24
riverT:這非常逗趣,文章裡會把這兩件事放一起是因為常常一同發生 07/13 20:24
riverT:會去買、代開發票的人連帶的也容易有違反稅法的問題 07/13 20:24
riverT:更準確的說,很多人是為了逃稅而去做這件事 07/13 20:25
riverT:但這不代表會做這件事的人目的就是要逃稅或一定會逃稅 07/13 20:25
Blossom2:唉,1.你沒這個意思,那麼你無法精確表達出你的意思,我 07/13 20:25
Blossom2:想這是表達問題。2.你有這個意思,但沒有證據,只好放在 07/13 20:26
Blossom2:一起,試圖偷渡逃漏稅的論點。被人發現又回到1 07/13 20:26
Blossom2:我真的不太懂了呢 :) 07/13 20:26
riverT: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參照我和負責人討論時所提供的另一個網址 07/13 20:26
riverT:我想你還是在糾結於自己的盲點跳不出來欸 07/13 20:27
riverT:實際上當負責人在與我回應時,每當他把話題扯到他沒逃稅 07/13 20:28
riverT:我都需要再三把她拉回來,表明這件事和他有沒有逃稅一點關 07/13 20:28
riverT:系都沒有,更甚之,我根本不在乎他有沒有逃稅 07/13 20:29
riverT:我對他提出的問題始終只有 1.他的會計室如何補上這筆的 07/13 20:30
riverT:2.他的委託人和代開公司之間的發票收受問題 07/13 20:31
riverT:如果你連這麼明顯的內容都看不出來,反而一再以自己誤解的 07/13 20:31
riverT:第二段相關內容(我想你根本沒看出他有兩件事的意思吧?) 07/13 20:31
riverT:來腦補說我在暗示、偷渡EM有逃漏稅的論點,那我想你是真的 07/13 20:32
riverT:不太懂我這篇文章在幹嘛,而且應該跟我表達能力無關 07/13 20:32
Blossom2:1.我同意你的推文裡沒有再提逃漏稅的問題,但本文中也的 07/13 20:34
Blossom2:確會使人認為,你在指稱EM有逃漏稅。這是你在幫自己辯駁 07/13 20:35
Blossom2:的時候,一直需要回去提你在回應推文時修文內容的原因。 07/13 20:35
Blossom2:2.第二段的相關內容,是你誤解,你搞對的事情是在推文裡 07/13 20:36
Blossom2:的商業會計法。 07/13 20:36
Blossom2:3.有人看了本文之後認為你在談逃漏稅也無可厚非,甚而你 07/13 20:36
Blossom2:因此認為對方理解能力有問題,是我認為偏頗之處。同理, 07/13 20:37
Blossom2:我和他都是在回應本文而非推文。 07/13 20:37
Blossom2:如果你認為這也有失偏頗,那我也同意。但要指稱對方表達 07/13 20:38
riverT:始終只有你自己在那邊說我在談逃漏稅,這算啥 07/13 20:38
Blossom2:(更正:理解)能力有問題時,應該先注意對方看的是什麼 07/13 20:38
Blossom2:吧 07/13 20:38
riverT:佛印:心中有大便,看到啥都是大便 還是要引用雅量了? 07/13 20:38
riverT:該篇新聞稿因為買賣發票的行為常伴隨逃漏稅一事發生所以第 07/13 20:39
Blossom2:我看起來有三個人,一是廠商二是bigfish三是我。 07/13 20:39
riverT:二段將兩件事情擺在一起寫,但它有個轉折說明 07/13 20:40
riverT:難不成你認為我引的時候應該只引最後一句話? 07/13 20:40
Blossom2:你可以不用只引最後一句,但應該把它單獨強調出來,因為 07/13 20:42
Blossom2:第一段和第二段的大半,都在談逃漏稅。換句話說,你引用 07/13 20:43
Blossom2:了兩段卻只取最後一個意思,不覺得讓人誤會的可能性很高? 07/13 20:43
riverT:我很納悶,你是否有看過負責人在前面澄清文對於代開發票的 07/13 20:45
riverT:推文? 07/13 20:45
riverT:突然發現這好像是很重要的問題(? 07/13 20:45
riverT:新聞稿的主要內容是關於"買賣發票"也就是我文內方法1的問題 07/13 20:46
riverT:方法2則是做假交易互開發票給對方的問題 07/13 20:47
riverT:我看到現在才明白你似乎把買賣發票和假交易一事混在一起談? 07/13 20:47
Blossom2:1.看了。2.因為廠商的回復是,他們會再開發票給普雷,所 07/13 20:50
Blossom2:以我在談的都是「假交易有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07/13 20:50
riverT:那很明顯我們的對話始終都沒搭上線 你在自己談一個新開的話 07/13 20:51
riverT:題而已.. 07/13 20:51
Blossom2:我只是覺得,你要把它寫在文章裡又沒有清楚識別,就說別 07/13 20:52
Blossom2:人理解能力有問題,是很奇怪的事而己。 07/13 20:52
riverT:方法1是 買賣發票的合法性和可能有逃漏稅的問題 07/13 20:52
riverT:方法2是 兩間公司之間 互給發票假交易的問題 07/13 20:52
riverT:你自己在另外講的是 假交易的逃漏稅問題(?) 07/13 20:53
riverT:難不成我還要預先想到你會天馬行空的想出那些其他問題 07/13 20:53
riverT:然後在文章裡先知似的先寫明"我沒在講這些問題喔" 這樣?! 07/13 20:54
riverT: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一事也是你先提出的,我不過是澄清你對 07/13 20:55
riverT:於文章的理解明顯有誤,也替你找出你的誤解點 07/13 20:55
riverT:你卻認為是因為我沒清楚識別害你誤會了wwww 07/13 20:55
riverT:你要說是我表達能力有問題?那就這樣吧www說實在我根本就不 07/13 20:56
riverT:該跟你在糾結這件事,基本上只要確定你明白這通篇文的重點 07/13 20:57
riverT:不在逃漏稅而是發票上對我來說就夠了 07/13 20:57
riverT:更正一下 理解和表達是我先提出的xd 07/13 20:58
Blossom2:1. 20:09的時候你推文說什麼自己看,不要又說是我先提的 07/13 20:58
Blossom2:== 07/13 20:58
Blossom2:2.你指責別人天馬行空的基礎是,你沒有這個意思,但我誤 07/13 20:59
Blossom2:解了你的意思,但我認為同時根屬於你引用一大串卻只取其 07/13 21:00
riverT:題外話,既然你這麼會看暗示的話,是否有發現其實我是藉著 07/13 21:00
Blossom2:中一句,才會產生誤解。 07/13 21:00
riverT:負責人在其他文的推文中所言的補開一事而實際上想談假交易 07/13 21:00
riverT:我想既然誤會解開了也能將遺跡留給後人瞻仰確保其他人不會 07/13 21:05
riverT:有相同的誤解,讓焦點能回歸到主旨上,也是好事 07/13 21:05
Blossom2:跑到其他文章的推文去就太遠了,我的建議也還是修文。 07/13 21:21
Blossom2:推文太不易閱讀,不適合在這裡澄清什麼事,還是把原本文 07/13 21:21
Blossom2:章做修改比較適合。 07/13 21:21
voiceonly:我覺得有點理解能力並且瞭解EM幹了什麼的人應該不至於在 07/13 21:23
voiceonly:一切還有轉圜空間的現在認定EM有逃漏稅吧。 07/13 21:23
voiceonly:補開發票啊報稅什麼的都還沒發生啊,說不定譜鐳跟EM直接 07/13 21:25
voiceonly:跟國稅局講我們是同個公司一切就解決了...反正EM也沒立 07/13 21:25
voiceonly:案不是嗎? 07/13 21:25
voiceonly:然後我們的重點應該在學生會這邊吧人家公司會不會真的去 07/13 21:30
voiceonly:逃稅干我們啥事啊?有問題的是拿到譜鐳的發票這件事吧。 07/13 21:31
Blossom2:這裡的問題一直都是,我們拿到譜鐳的發票,但不知道錢是 07/13 21:38
Blossom2:給EM還是譜鐳,可是到底有什麼證據說是請EM但拿譜鐳的發 07/13 21:39
Blossom2:票啊? 07/13 21:39
Blossom2:然後照樓上的說法,其實你對這篇文章的興趣應該是零XD 07/13 21:40
Honiahaka:"EM負責人"都說他自己不是譜鐳了...如果屬實就是證據。 07/13 21:41
Honiahaka:然後怎麼可能興趣是零?這篇就在討論互換發票的法律問題 07/13 21:42
Honiahaka:你是不是沒看到文章最後依據雙方都依法處罰。 07/13 21:43
Honiahaka:那雙方可是學生會跟譜鐳啊。 07/13 21:43
riverT:感謝voiceonly再度點出我想強調的問題 07/13 21:45
Blossom2:! 07/13 21:48
Blossom2:太驚訝了只打出驚嘆號,雙方指的是EM和譜鐳吧? 07/13 21:48
Blossom2:互換發票的行為,是AB公司的假交易或買賣發票 07/13 21:49
Blossom2:在哪裡有學生會? 07/13 21:49
riverT:我在後面主要的雙方是在講學生會和普雷沒錯啊(A和C) 07/13 21:50
riverT:拜託樓上把我和負責人之間的討論看完好嗎QAQ 07/13 21:50
Honiahaka:...我是這樣理解的啦:譜鐳開發票,我們拿,先不論EM是 07/13 21:50
Honiahaka:什麼角色,只要EM不是譜鐳,就是我們跟譜鐳沒有交易事實 07/13 21:51
Honiahaka:不是嗎? 07/13 21:51
riverT:樓上的理解是正確的 07/13 21:52
riverT:至少依照我查到的資料 是這樣沒錯 07/13 21:52
Blossom2:.... 學生會在澄清的不就是,我們是和鐠鐳交易嗎 07/13 22:38
riverT:我就說了不是這次湖說的事情啊 天啊 07/13 22:39
riverT:你可不可以搞清楚再來啊... 07/13 22:42
schel:而且依照學生會的說法,"EM請別家代開發票是業界正常的事", 07/14 10:27
schel:不就代表我們至少在這次活動至少就有個假交易行為嗎 07/14 10:28
danywang0617:所以學生會現在裝死就對了? 07/15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