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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police (小高)》之銘言: 建議(看起來蠻容易被和諧的)學生會: 去台北地檢署(在博愛路上)按鈴(那個鈴在門口)告發。 因為這是一個刑事案件。 行為人以強暴方式取走其無權取走的他人表達言論自由之物,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校警觸犯強制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供出受哪個長官指使,法官可以依照 刑法第57條酌減身為下屬的校警刑度)。 分析:校警就強制罪的主觀(故意:明知而有意為之)、客觀構成要件全部該當。 至於校警的動機(滿足路人要求或是啥叭啦叭啦)跟主觀構成要件已經成立無關。 況且,所謂的命令(規則、辦法)的《臺灣大學警衛管理作業規範》, 並不授權校警在「學院院區內」濫權。所以也無法主張阻卻違法。 校警本來會踢到刑法鐵板的,但很幸運的遇到蠢蠢的學生會放過校警及幕後黑手一馬。 (反諷比喻一下好了:路人因為逛法學院大樓,發現某某教授研究室外張貼反服貿壁報, 通報校警,校警發現該壁報無課活組蓋章,於是認為自己有權撕下教授研究室門外牆壁上 的該海報....)最好是這樣!聽官樣文章在鬼扯!課活組何時管到教授研究室的牆壁啦? 那麼課活組何時又管到霖澤館的大廳啦?所以,校警是在鬼扯什麼亂來的執法權啊? 結論:校警是刑事罪犯的嫌疑人(若依專業法律素養,可以很明顯推估其成立犯罪)。 校警隊敢的話就反駁一下:說該名隊員不算觸犯強制罪。敢嗎? 心得:學生會的幹部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處理」方法竟然是寫信去「問」。有什麼好問 ?問的結果就是給學生會一篇官樣文章。 路人要求?校警就這麼勤勞啊。 那麼以前被害人(女同學)直接出面要求快抓校園變態,怎麼都還沒這麼勤勞? 學生會寫信問東問西,還有網友們說要去抗議。你能招多少人?學校理你們幾十個人? 去博愛路一趟往北檢的申告鈴一按,說要依刑訴告發強制罪案件。等檢察官立案查辦校警 以後,各位就可以看到校警隊像馬蜂窩被捅翻一樣得到教訓。 這樣,以後才不會濫權。而不是回給大家一篇不痛不癢的官樣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55.1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396951647.A.EA7.html
TheJustice:推 校警侵權該得到教訓,他們根本拿不出紀錄 04/08 18:14
her0418:推,看校警隊之後還敢不趕做這種下流的事 04/08 18:20
TheJustice:如果學生會覺得處理人手不夠,可以來這號招願意幫忙的 04/08 18:25
TheJustice:絕對不能這樣就算了 04/08 18:25
hsuzchan:推,做得好!既然犯法就不是河蟹得掉的! 04/08 18:28
TheJustice:話說原po要不要寄信給學生會: http://goo.gl/BBJSv0 04/08 18:45
badid:抱歉純粹討論法律問題,本案中校警施以強制力的對象是"物", 04/08 18:50
badid:而非張貼海報的人,是否構成強制罪可能頗有爭議 04/08 18:50
badid:否則毀損罪的犯罪人都一定會構成強制罪了(妨害所有人行使物 04/08 18:52
badid:權) 04/08 18:52
YellowWolf:嗚嗚抓色狼抓小偷都比不上撕海報有效率 04/08 19:06
YellowWolf:駐警隊改名叫海報清潔隊比較妥當 04/08 19:07
xeins:警察擅拔機車"鑰匙"(沒碰到騎士身體)<-物->實務上也屬強制罪 04/08 19:57
xeins:依實務看法 若另構成其他法條(ex.毀損罪) 依特別法優於普通 04/08 20:03
xeins:法 而優先適用其他法條來論斷~ 04/08 20:03
lilliant:推 04/08 20:14
cjiajia973:推 04/08 20:36
kk13942001:大家都很想給駐警隊教訓,但...哪裡來的強暴脅迫了? 04/08 21:00
kk13942001:要給駐警隊一點顏色,告發強制罪實務上不可行 04/08 21:01
kk13942001:還是說您認為讓駐警去地檢署應個訊就算是處分了? 04/08 21:02
xeins:依刑法分則教科書對本罪強暴之釋義(先不贅述) 在本案屬於之~ 04/08 21:10
xeins:簡言之:動手即"施以有形之物理力"~對物為之(間接及於人)也算 04/08 21:12
xeins:故謂該當本罪客觀構成要件中強暴之所指~ 04/08 21:13
kk13942001:我是不太知道撕除海報這件事情是否構成強暴了... 04/08 21:14
kk13942001:強暴脅迫這四個字的解釋是要看時空間背景的,照您的說 04/08 21:15
kk13942001:法,活大工讀生撕除海報也是強制罪,但因其受託執行公 04/08 21:16
kk13942001:務,所以阻卻違法了是嗎... 04/08 21:16
xeins:依校規(具體條文待查)定時清除舊海報屬依法令行為阻卻違法啊 04/08 21:21
salene:推! 04/08 21:39
p1624:推 04/08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