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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前任社會科學院學代,政治國關五的李若雯,以下提出幾點淺見與同學分享: 首先我要說,我覺得郭學代PO版提出討論是好的,學生事務若成為僅在自治圈流動的話題 ,那難免被譏為「扮家家酒」,只有在更多同學願意參與討論(不論推文噓文)的前提下 ,學生自治的意義才會更深厚。 一、學生會母親節蛋糕活動未出現在期初預算書上,有違反現行法規嗎? 私以為是沒有的,因為現行母親節蛋糕活動是以贊助形式進行的,當中並 無支用學生會費,自然也沒有編預算、審預算的問題。 事實上辦過活動的人也會知道,與廠商之間的贊助協調情形是多變的、即時的,的確難以 在期初便向學代提出報告,因為常會與常會之間的時間間隔,實行上也很難在贊助確認後 便立即向學代說明報告,或許這也是郭學代提出疑問的原因。 二、那以贊助形式進行的學生會母親節蛋糕活動,學代會便沒有插手的餘地嗎? 依然是有的,學代會可以透過活動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針對學生會活動進行的細部進 行協調監督,這次事件點出的,或許是學代會內部委員會內外溝通不足的問題。委員會認 可的東西,有學代提出疑義。先假設已在會內討論過卻得不到共識,丟出來給公民討論、 蒐集輿論後再做決議,或許是比較「民主」的方式,而委員會較為彈性、機動的開會時間 也可彌補常會時間僵硬的問題。但今天的情形是事情已經發生後,學代才決定付諸討論, 這樣的討論自另有其意義(下述),但便是以「母親節蛋糕事件未經充分討論便已進行」 的犧牲為前提了。 三、既然沒有違法,那母親節蛋糕活動還有什麼好討論? 我倒覺得這是討論的重點。今天學生會某種程度上掌握了決定校園地景(廠商攤位)與空 間消費流向(學生藉由學生會的宣傳向特定商家買蛋糕)的權力。而學生會的選擇是將這 樣應當屬於學生的權力和特定廠商交換贊助。 正如郭學代提出的,為什麼不找有公益性質的商家呢?這是屬於學生的一種聲音,或許也 會有學生認為,蛋糕對身體不健康、單價又高,為什麼不找賣康乃馨的花店合作呢?這也 是一種聲音,理想的學生會應當是在廣納各式聲音中進行每一次活動的。 但當眾聲紛紜,學代卻找不到體制內的施力點,或許顯現的便是現行法規的不足-- 無法針對學生會尋求的「贊助」進行更有力、直接的監督,又或者要改的是學代會內部的 溝通問題。但要如何在確保學生會活動進行不受不合理的阻礙,又能擴大學生對校園想像 構築的參與,便要考驗現任學代們的智慧了。 以上淺見,歡迎各位討論指教,也希望這次事件可以使更多同學們關注學生自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06.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399305504.A.C24.html
adgjlsfhk123:推~~ 05/06 00:00
annedoo:推~~ 05/06 00:33
annedoo:捕推嗚嗚我是笨蛋我按錯了 05/06 00:36
Andrew1116:推清楚簡要~ 05/06 00:40
u8572535:有道理 05/0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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