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Bay:不愧是昇哥,一個人開了三篇討論 03/03 16:09
推 be4gotten:為什麼要用「說服」一詞?學生會學代會的人很難溝通嗎? 03/03 16:30
→ be4gotten:而且在這邊討論他們就會看到了 03/03 16:31
推 wearytolove:說服一直號稱沒錢的學校才是真的........Orz 03/03 16:32
→ ROCSimonLiu:沒錢到可以把新生大樓走廊用得美輪美奐 03/03 16:33
→ lee6108s:給二樓 我的本意不是如此 我是希望現在的和未來的學生會 03/03 16:36
→ lee6108s:學代會 都能重視此事 當然我相信現在的學代會學生會已經 03/03 16:36
→ lee6108s:在重視此事了 03/03 16:37
→ zhusee2:我比較想問的是 你到底希望學生代表們「重視」到什麼程度? 03/03 16:39
推 PennySaf:對於原po而言,所謂的有志之士究竟會是哪些人? 03/03 17:04
→ PennySaf:看來你已經認為福利部跟學代會的答案並不符合你想要的 03/03 17:04
→ PennySaf:重視程度,身為一個前學代,我想你應該有更有效的方式去 03/03 17:05
→ PennySaf:推行這件事情,而非只是在bbs上登高一呼 03/03 17:05
→ arkon:霖澤館應該要讓法律系自己解決才對 03/03 17:54
→ abatement:現階段還沒定論,但先請跳舞的人別在不該跳舞的地方跳舞 03/03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