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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今早趕著出門,沒說清楚我的想法。   我認為關於這件事情,很多人都沒有討論到一個最最重要的問題。這個 重要問題,不是誰喜歡保險套、誰不喜歡保險套,也不是誰性保守、誰性開 放;真正重要的問題,是衝突為什麼發生、有沒有必要發生。   這兩天我一直想像,如果從來沒有馮學務長的那一通電話,大家順順利 利照著原定流程發手冊、保險套(當然,如果你不喜歡保險套,應該也可以 不要拿),那會是多麼好的一次性教育\性別教育啊。   但是衝突發生了。   有一件事情很明顯(如果該活動人員沒有說謊),那就是本校的行政作 業有非常大的疏失。原本該申請的都申請了,該跑的流程都跑了,卻在前一 天來一通電話就說統統不准發了,給的理由竟然還是主管單位早在活動申請 時就應該要考慮到的理由……。如果早說不准發,那也就算了,學校有自己 的立場,這很正常。可是搞到最後一天才說不准發,那製作文宣的人不都做 白工了?買保險套的錢不都白花了?如果每個活動都可以用同樣不合程序的 方式禁止,那誰還敢認認真真辦活動?   是的,大家都看出來了,本校的行政有極大的疏失。就這一點,作為活 動承辦者的同學,當然都應該向學校爭取補救、爭取改善。除此之外,當學 生會長請承辦活動的同學入場時,校方派員鎖門、阻擋這些同學入場的行為, 也非常值得非議。因為鎖門阻擋,怎麼看都不是一個善意行為,就我所知, 當天所有的衝突,所有不善意的行為,都是由「鎖門阻擋」這件事情開始的。 就學校的立場來來講,如果不希望新生入學典禮發生衝突,實在不應該做這 種錯估形勢的危機處理。(這也顯示本校行政人員的能力有待提升)   然而,我要說的是,當這些同學的權益受到損傷,甚至受到非善意的態 度對待的時候,他們有必要以「強行推門」來爭取補償嗎?或者,果真如某 些同學所說的,他們是「被迫」要與鎖門的校警發生推擠的嗎?   讓我先引用一段洛克的話吧:(出自《政府論次講》第三章〈論戰爭狀 態〉)   「……雖然我不能因為一個竊賊偷了我的全部財產而傷害他,我只能訴 諸法律,但是,當他著手搶我的馬或衣服的時候,我可以殺死他。這是因為, 當為了保衛我而制定的法律不能對當時的強力加以干預以保障我的生命,而 生命一經喪失就無法補償時,我就可以進行自衛並享有戰爭的權利、即殺死 侵犯者的自由,因為侵犯者不容許我有時間訴諸我們的共同的裁判者或法律 的判決來救助一個無可補償的損害。   如果我們把討論的內容拉廣,不僅止關注法律上的生命權和財產權的話, 這段話也可以說成:當有一種逾越法律的強力侵犯了你的權利,而當下法律 的效力無法保護你的權利,你就可以使用某些不合法的手段維護你的權利。   必須注意的是,這裡有一個但書:只有在你的這種權利「一經喪失就無 法補償時」,才可以訴諸這樣的非常手段。   我法律學得不好,我不知道這一次校方在行政上的疏失,是否有違法, 不過顯然不合理,而且已經對某些同學的權益造成損失,同時種種合理善意 的溝通似都已經無效。(這些疏失包括出爾反爾和鎖門阻擋)然而,這些權 益受損的同學,那些受損的權益是不是「一經喪失就無法補償」呢?   有兩種情況會造成權益「一經喪失就無法補償」。一種是生命權的喪失; 一種是沒有公正的裁決者可以還你一個公道。   洛克接著說:   「……但是強力一旦已停止使用,處在社會中的人們彼此間的戰爭狀態 便告終止,雙方都同樣地受法律的公正決定的支配,因為那時已有訴請處理 過去傷害和防止將來危害的救濟辦法。但是如果沒有明文法和可以向其訴請 的具有權威的裁判者的救濟,像在自然狀態中那樣,戰爭狀態一經開始便仍 然繼續,無辜的一方無論何時只要有可能的話,享有毀滅另一方的權利,直 到侵犯者提出和平的建議,並願意進行和解為止……縱然存在訴諸法律的手 段和確定的裁判者,但是,由於公然的枉法行為和對法律的牽強歪曲,法律 的救濟遭到拒絕,不能用來保護或賠償某些人或某一集團所作的暴行或損害, 這就難以想像除掉戰爭狀態以外還有別的什麼情況。」   所以,我要向這次活動的承辦同學提問,提兩個我認為是最最關鍵的問 題:你們受到的損失,是「一經喪失就無法補償」的嗎?你們遭逢損失之後, 不存在一個公正的裁決者還你一個公道;或是任何其他救濟管道都遭到拒絕 嗎?   如果以上皆是,我認為這次承辦活動的同學完全站得住腳,值得讚許。 如果不是的話,我認為,這些同學應該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處理這次的問題。   當然,就算這些同學的答案並非以上皆是,我想我也不會責難這些同 學。換作是我,面對如此顢頇頑固的學務長,我焉能不生氣呢?學校在這 方面絕對是需要改進的。然而這也不能因此讓我們學生不去反省自己、不 去思考如何做才更恰當。   我希望明年這個時候,我有幸看到一個更完美的台大性別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0.56 ※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50.56 (09/09 21:36)
keninvin:推! 09/09 21:39
askrui:補推 09/09 21:39
Fitzwilliam:我也期待明年更美好的性別季。推一個 09/09 21:43
hudy:同意!!!+1 09/09 21:45
dOodoOhOw:明年加油+1 09/09 21:46
rinkai:我也推這篇 09/09 21:52
bill8124:+1 09/09 22:07
retep0102:推! 09/09 22:15
jlu:在門口放著讓人拿,因為上不了新聞所以不想這樣做嗎? 09/09 22:31
sungoesdown:推推 結果沒有想到的是事件結果傷害到雙方同為台大人 09/09 22:33
sungoesdown:的形象 我想同學應該是當下太衝動了 09/09 22:33
aprilmaple:+1! 09/09 22:34
yudi1991:說得不錯 09/09 22:46
hny6109:大推這篇 09/09 22:56
gdi2000520:推 有把我的想法寫出來~ 認同+1 09/09 23:05
boo19900520:推 09/09 23:08
momou:) 09/09 23:37
ann904l0:我覺得最好的性教育是兩人直接到台上示範示範。 09/09 23:48
yoly:樓上GJ 09/09 23:55
roys606:推 09/10 00:11
yu3141:推 09/10 05:25
Satanpm:推 09/10 13:10
TheAvenGer:推ann 09/10 13:23
achiang40:推 有共鳴 09/11 10:04
newmew:推喔! 09/11 17:35
ssshjimmylee:推 09/12 12:15